跳过导航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

新闻

显示模式: 网格 列表

慕拉士大马路6个咪表泊车位将调整为电单车泊位

根据日前与八达新邨代表会面及现场视察达致的共识,交通事务局将於本月10日及11日,把慕拉士大马路其中6个咪表汽车泊车位改为电单车泊车区,总长约32米,以纾缓有关大厦居民对公共街道设置电单车泊位的需求。 交通事务局日前与八达新邨管理委员会的代表、管理处人员、区内坊会及关注事件的议员等,曾就区内的交通问题,尤其是大厦商场内经常泊满电单车的情况交换意见。有代表反映,电单车乱泊情况严重影响到居民的出入,更忧虑一旦发生火警,将危及居民生命安全,故希望局方能在大厦周边合适位置增设电单车泊位,以避免因电单车无处停泊而驶进商场内。 交通事务局指出,十分关注该大厦商场内电单车胡乱停泊的问题,将积极寻求合适位置增设电单车泊车位,基於兼顾区内工作、购物及居住人士,以及道路使用者的不同需要,并考虑到区内部份大厦已能提供一定数量的汽车泊位,故有条件把位於慕拉士大马路的其中六个街道咪表汽车泊位改为电单车泊车区,总长约32米,期望纾缓该区居民对电单车泊位的需求。局方并将密切留意改动后的现场交通情况,以及继续检视区内是否有其他合适位置可用作设置车位用途。


个人资料私隐意识网上自我评估系统

亚太区私隐机构组织於2010年5月2日至8日举行“私隐关注运动2010”的活动,主题是重点向长者推广保护私隐意识。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与亚太区私隐机构组织成员(包括澳洲、加拿大、香港及新西兰)联合设计了一个“个人资料私隐意识网上自我评估系统”,让长者测试自己的保障个人资料意识是否足够。 为配合该活动,获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提供版权,本办公室也制作了“个人资料私隐意识网上自我评估系统”的葡萄牙语版本。
这个网上自我评估系统的不同语言版本已上载於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及本办公室网页。市民可以登入本办公室网页www.gpdp.gov.mo了解更多情况及使用该系统自我评估。


第十七届“离岸保险监管组织”年度工作会议於澳门世贸中心举行

第十七届“离岸保险监管组织”(OGIS)年度工作会议将於5月10日至13日在澳门举行,并由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办。 15位来自下述法辖区的保险监管组织代表将出席会议,包括:巴哈马、 百慕达、英属处女群岛、开曼群岛、 库拉索、直布罗陀、根西岛、马恩岛、泽西及萨摩亚。 首日的安排包括上午9时举行的开幕式及将集中讨论会议主题“落实等效保险人偿付能力计划II"。 次日则会审议各个法辖区的报告,包括“离岸保险监管组织”(OGIS)教育委员会及为处理各项课题而成立的委员会拟定的报告。 最后一日的会议,将会讨论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AIS)的最新发展和国际保险领域的其他事项。 会议於5月10日、11日及12日上午9时假世贸中心十七楼澳门厅举行。


氹仔往返赤鱲角机场航线明开航

港务局批准金光渡轮有限公司明(8)日起,开始营运氹仔客运码头往返香港海天码头的航线。 氹仔客运码头往返香港赤鱲角机场海天码头的航线是港务局发出定期海上客运准照后,第四条投入营运的航线。四条航线均以氹仔客运码头作为航点,分别往返江门,以及香港的上环、九龙和赤鱲角机场。 港务局於本年1月14日按照《海上客运》行政法规,向包括金光渡轮有限公司在内的五间具备营运要件的公司发出定期海上客运准照及相应的海上航线许可,有效期为十年。


特区政府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在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指出,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乃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根本准则,特区政府会一如既往秉持这一准则,继续深入研究《基本法》的精神和规定,努力提高依法施政的水准。 她表示,早在2001年10月31日,特区政府向立法会引介《设立民政总署》法案时,已表明对《基本法》第95条的理解;而该法案已於同年12月14日获立法会通过,并已於2002年1月1日起生效。 另外,立法会於2004年4月1日通过的第3/2004号法律《行政长官选举法》及其附件一,对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和组成作出了明确规定。立法会亦於2008年9月23日通过了第12/2008号法律对上述《行政长官选举法》作出修改,进一步完善行政长官选举制度。 关於由法院司法官担任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的问题,陈丽敏表示,立法会在审议「修改第3/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制度》」法案的过程中进行了充份的讨论。而立法会亦於2008年9月22日通过了第11/2008号法律「修改《立法会选举制度》」,藉以进一步加强打击贿选以及完善选举程序。 另外,陈丽敏在回覆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时重申,特区政府一直关注并致力改善本澳的水浸问题。一方面有序地建造雨水、污水分流式下水道系统,取代以往合流式的下水道,并更换各区排水能力不足的渠管,加强疏通斜坡雨水渠及公共街道雨水井的工作;另一方面,现正研究在内港十六号码头附近建造雨水泵房,减少海水倒灌及加快雨水的疏导能力。 此外,特区政府考虑到低洼地区在潮涨时会引起水浸问题,故对有关地区新入则兴建的工程,在分析其可行性后,只要符合条例的均要求将建筑物的地台升高,以避免因潮汐而引起水浸。 土地工务运输局亦因应台风期间出现海水倒灌及暴雨时引致水浸问题,设置了「风暴潮预警系统」,以便及早做好部署及预防工作。长远而言,当局会透过整体规划、地区发展及活化城区等措施,又或在进行区域性的大型工程时,一并进行综合的治理低洼地区的水浸问题。 而随着轻轨一期方案的确定,当局现正检视轻轨沿线周边区域的空间情况,以及评估所需的康体设施,以便作出适当的规划,当中包括结合南、西湾湖沿岸的湖滨资源,创建更完善的休憩空间。鉴於上述两个人工湖的底泥中积累了大量污染物,基於公众卫生安全考虑,现阶段仍维持其作为景观用途为主。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10/IV/2010,056/IV/2009。


保安当局就「行街纸」事宜回覆议员质询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表示,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签发俗称「报到纸」或「行街纸」的非本地居民,若不遵守规定、缺席报到而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或涉及刑事犯罪行为,当其被再次截获时,可被「延长拘留」至完成驱逐出境所需时间。 黄传发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相关人士获发俗称「报到纸」或「行街纸」的签证后,须於指定日期(视每个个案而定)前往出入境事务厅报到,以便跟进相关个案,从而了解其最新之逗留情况。 他表示,若有关人士不遵守规定、缺席报到而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或涉及刑事犯罪行为,当其被再次截获时,出入境事务厅会根据第6/2004号法律的规定,向检察院建议将有关人士作出「延长拘留」至完成驱逐出境所需时间,而期间将其拘留在设置於第二警司处内之「拘留中心」。但有关之「延长拘留」,须由刑事起诉法庭作出决定及宣告。 对於一些原居地较远或较偏远、本澳没有直接航线抵达的逾期逗留人士,警方会设法透过邻近地区如香港或内地的飞机航班转往。至於部份涉及刑事犯罪行为而被有关司法当局采取禁止离境强制措施、获发「报到纸」或「行街纸」的人士,警方会适时向司法当局查询其最新情况,以便当有关的强制措施一旦被终止时,出入境事务部门便可注销其「报到纸」或「行街纸」,并尽快安排将其遣送离境。 至2010年3月5日尚滞留在本澳而持有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签发「报到纸」的非本地居民共有1,074人。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90/IV/2010。


当局确保氹仔码头招标工作公平

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陈汉杰表示,基於氹仔海上新客运码头项目的规模庞大,特区政府在招标条文中允许投标公司以伙伴形式组成联营体,同时,在首轮评标的同类型施工经验一项中,只计算牵头公司的施工经验,这项举措正是为照顾没有太多同类型施工经验的联营伙伴,给予机会参与大型建设项目。 陈汉杰回覆立法议员麦瑞权有关氹仔海上新客运码头兴建工程的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为回应本澳对外的客运船务发展需求,对氹仔新客运码头原兴建计划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辅助性质提升至本澳未来对外重要海上口岸之一。经协调及谘询后调整了码头设计,当中400人的泊位由8个增加至16个,并建造3个1,200人的泊位及1个位於码头天台的直升机坪。 他指出,过去曾发生有公司因资金不足而导致延误或停顿,从而影响整项工程的进度。在综合各种因素及确保工程能顺利开展的前提下,依法采用预先评定资格之限制招标,可有助选出在专业、技术、经济和财政等方面均符合条件的承建商。 他强调,为确保建筑工人就业,在招标卷宗已规定必须优先雇用本地工人。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 181/IV/2009。


工务局就博企批地回覆议员质询

土地工务运输局表示,对於威尼斯人因金融海啸导致资金出现困难,而被逼於2008年中止路氹城5、6及热带花园地段的相关工程,特区政府考虑到威尼斯人已投放大量资金完成上盖建筑物的结构,并已对往后所需资金进行集资,同时,该项目完成后将对特区整体经济发展相对有利,因此,当局将於短期内完成有关土地的批给程序。 工务局局长贾利安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威尼斯人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自2004年开始向特区政府提出名为「金光大道」的发展计划,作为路氹城发展蓝图,范围包括现时的「威尼斯人度假村」、「四季酒店」及其他多幅土地,以兴建酒店、娱乐场、商业区、娱乐区、休憩区及热带花园,冀於路氹城打造一个集娱乐、博彩及商务旅游於一体的优质项目。 因此,特区政府於2007年批给一幅位於路氹城,面积405,658平方米,由地段I、II及III所组成的土地予威尼斯人的子公司「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兴建一座娱乐场、酒店、公寓式酒店及会议展览中心用途的综合建筑物;目前已建成的项目有「威尼斯人度假村」及「四季酒店」,对特区的旅游、娱乐、博彩及会展业均起积极作用,并有助吸引服务业及酒店业的投资者,从而提升澳门对东南亚地区其他快将出现的同类型项目的竞争力。 贾利安表示,威尼斯人亦於2005年向特区政府提出批给路氹城5、6及热带花园地段的申请,用作兴建酒店、公寓式酒店、会议展览中心及对公众开放的休闲绿化区等,总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考虑到有关建设项目有助推动澳门的旅游业及会展业的发展,并能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带动整体经济发展,特区政府於2006至2007年间批准威尼斯人陆续展开相关的土质勘探、土地平整、地基及上盖建筑等工程。其后,威尼斯人虽於2008年9月中止有关工程,但却一直未有中断相关的发展图则审批及土地批给跟进工作。 他表示,考虑到威尼斯人於上述项目中已投放大量资金完成上盖建筑物的结构,并已对往后所需的资金进行集资,亦因应亚洲其他地区快将出现同类型发展项目,尽快完成此项目不单有助提升澳门的竞争力,亦可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对特区整体经济发展相对有利,因此,将於短期内完成有关土地的批给程序。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182/IV/2009。


政府力求为市民创设优质通讯服务

电信管理局局长陶永强在回覆立法议员何润生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为使电信及资讯科技在本澳能更广泛地得到应用,特区政府开展「无线宽频系统」计划,利用无线宽频技术向市民及游客提供无线宽频接入服务,预计今年上半年可向居民和游客提供服务。 他指出,取得本澳互联网牌照的21个营运商中,大部份为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只有少数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是次「无线宽频系统」计划的建设招标,主要是为特区政府提供有关设备,持有互联网牌照的营运商不一定同时兼营系统整合的业务,故相信有关营运商会因应本身所经营业务的发展方向而决定是否参与竞投。 此外,该局将於年内聘请专业顾问公司,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深化研究工作,订定具前瞻性和符合发展所需的资讯科技政策和措施,亦会藉着电信和资讯科技的普及和应用,为本澳各行业创造更佳的营商环境,以期持续地推动有关产业朝更开放及健康的方向发展。 陶永强在回覆关翠杏及何润生议员的另外两份书面质询时表示,去年底,特区政府与澳门电讯有限公司签订《公共电信服务特许合同》中期检讨公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使本地及国际租赁线路服务和转送服务即时开放,其馀固网服务则维持专营至2011年12月31日,即从2012年开始,澳门电讯的专营权将结束,而本澳的电信服务将全面开放。 在上述合同中,多项条文已为全面开放本地电信市场作好准备,容许行政当局提前引入一些措施,以期增加本澳电信业无论在服务或网络方面的竞争,从而创设更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当中的「5+5」条款并非专营权的延续,政府是基於维护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参照国际上的惯常做法,让原有电信营运商继续经营,以确保本澳电信服务稳定和无间断。 除有序开放电信服务外,亦计划订定相关法规及透过发牌制度,引进投资於本澳建设及经营电信网络,相关工作经已展开。与此同时,合同中已规定澳门电讯必须让其他公共电信服务经营者接入至其电信网络,包括特许网络,以及使用特许管道,有利其他经营者可更快推出服务,加速竞争。 对於经营竞争性服务方面,澳门电讯将与获批准提供该等服务的其他实体等同对待,受届时生效的法例所规范,并不存在任何澳门电讯优於其他实体的条款与条件。 特区政府将继续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透过市场调节,尽量避免出现垄断市场的局面,并致力保障市民的权益,维护电信业的健康营商环境,引入更新、更便捷的电信服务,在推动整体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让市民可使用优质、创新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 49/IV/2010、88/IV/2010、101/IV/2010。


二零一零年第一季公司统计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第1季本澳新成立的公司共有694间,较去年同季增加26.9%;注册资本合计8,817万元(澳门元,下同),同比增幅达99.2%。新成立公司以经营批发及零售业较多,有251间,注册资本共2,450万元;工商辅助服务业与建筑业的分别有133间及97间。 注册资本少於5万元的新成立公司有444间(占总数64.0%),资本额共1,163万元(占总注册资本13.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或以上的有13间,合计资本额达4,725万元(占总数53.6%)。此外,超过八成的新成立公司属有限公司。 新成立公司的资本主要来自本澳,共6,555万元,其次为中国大陆(732万元)及香港(422万元);在泛珠江三角区域的省份中,以来自广东省的资本额较多,共440万元。 按股东居住地统计,全为澳门股东的新成立公司有457间,由澳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股东合组的有84间。 今年第1季解散的公司共有128间,撤销的资本额为2,061万元,当中39间解散的批发及零售业公司的资本额占总数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