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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2010年工作意外及职业病统计数字
获准在本地区经营业务及从事工作意外险种之公司,按第40/95/M号法令第二十六条规定,须向劳工事务局提交工作意外及职业病资料。经整理2010年上述保险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现公布统计结果如下: 2010年因工作意外造成伤亡的受害者共5,644人,其中本地雇员和外地雇员分别为4,152人和1,492人。与2009年相比,工作意外受害者总体减少4.5%,而本地雇员和外地雇员则分别上升0.1%和下降15.5%。以每千名工作者计发生工作意外的受害比率为17.7,较2009年下降0.9个千分点。
工作意外对受害者造成的后果中,12人"死亡″;4人"长期无工作能力″;其馀5,628人均为"暂时无工作能力″。由於死亡的个案需送交法院核实是否涉及工作意外,劳工事务局日后将根据法院判决书对有关数据作出倘有的修正。 按行业统计,受害者主要从事"团体、社会及个人的其他服务″(包括博彩业在内)、"住宿、餐厅、酒楼及同类场所″及"批发及零售业;机动车、摩托车、个人及家庭物品的维修″,分别占受害者总数38.6%、24.8%和9.5%。按职业统计,则以任职"服务、销售及同类工作人员″、"非技术工人″及"文员″为主,分别占受害者总数28.2%、26.6%和18.7%。 导致工作意外的原因主要为"用力过度或扭伤″、"人堕下″及"夹伤、刺伤或割伤″,分别占受害者总数22.5%、19.4%和17.4%。而工作意外中最多受害者身体受伤的部位则为"手″、"躯体″及"脚″,分别占受害者总数27.6%、18.0%和17.9%。 2010年工作意外造成的缺勤日数为45,981日,其中因"暂时无工作能力″和"长期无工作能力″而造成的缺勤日数分别为45,901日和80日。在"暂时无工作能力″之受伤工人的缺勤日数方面,超过四分之一的受伤工人人并没有缺勤;约五分之一受伤工人的缺勤日数则为1至3日,显示约半数工作意外个案均属轻微情况;至於缺勤日数为4至10日者占18.2%,10日以上占15.7%。 另外,保险公司提供2010年度的工作意外及职业病资料中,并没有职业病个案。然而,根据法院提供分别於2009年和2010年立案,并於2010年完成审理涉及职业病的确定判决书中,则有2宗个案获判定为职业病,涉及2名受害人均属患上硅末沉着病。 《2010年度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报告》中文版(葡文版将於稍后对外公布)可浏览劳工事务局网页:www.dsal.gov.mo/chinese/workreport.htm; 相关统计数据简表亦可浏览网页: www.dsal.gov.mo/chinese/statistic.htm(中文版)和www.dsal.gov.mo/portuguese/statistic.htm( 葡文版);有关法院判定为职业病的个案资料统计则可浏览网页:www.dsal.gov.mo/pdf/happen/byyrcam_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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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出版《澳门癌症登记年报2009》
卫生局已完成2009年癌症个案的整理及分析,并出版了《澳门癌症登记年报2009》。 据资料显示,2009年共录得1,358例符合申报定义的新发病例,以及577例死亡个案的报告(卫生局癌症登记系统定义之申报癌症个案和统计暨普查局的肿瘤定义有所不同,因此本系统所录得的癌症死亡个案和统计暨普查局发表的肿瘤死亡数字稍有出入)。新病例中男女的比例相当,男性684例,女性674例。死亡个案中男性则比女性多,男性共348人,占60%,女性229人。2009年全澳人口癌症粗发病率是250(以每十万人口计算),男性是258,女性是241,是自2003年开展登记工作以来最高的一年。以世界标准人口年龄组别调整后的标准化发病率(WASR)为男性263,女性207,本澳的水平和邻近地区相近。
2009年的主要癌症及其排名与2008年相若。男性前三位的新发癌症分别是肺癌、结肠直肠癌和前列腺癌,女性则是乳癌、结肠直肠癌及肺癌;男性及女性的头号癌症杀手均是肺癌。男性的第二及第三位癌症死亡原因,分别是肝癌和结肠直肠癌,女性的则是结肠直肠癌及乳癌。针对当前情况,卫生局将致力加强各项癌症的防治工作,包括2010年底成立慢性病防治委员会以及2011年5月成立癌症病人资源中心,主要与社会各界共谋防治策略,具体落实癌症病人和家属的支援工作。而2011年特区施政方针中也明确表示,研究将宫颈癌疫苗加入防疫接种计划中。 除了政府加大投入,市民亦需增加防癌意识,在生活上采取癌症防治的措施,以维护个人健康。值得注意的是,吸烟可引起多种癌症,特别是肺癌,不吸烟则可将癌症发生的机会降低三分之一,所以卫生局呼吁市民拒绝吸烟,以减少罹患癌症的机会;此外,亦建议市民多吃新鲜水果、蔬菜和高纤食物,少吃高脂高盐食物以及规律运动等健康的生活习惯,可降低罹患癌症的机会;定期接受身体检查,可及早发现癌症,从而大大提高癌症的治愈率。其中,柏氏抹片检查为国际上公认可及早发现并预防子宫颈癌的筛查方法,定期接受检查可成功减少子宫颈癌的70%死亡率。现时本澳各区卫生中心均有为20岁或以上的女性居民提供免费的检查服务,建议本澳女性居民多加利用。 任何人士若对癌症的申报工作和2009年统计数据有任何意见和查询,欢迎联络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暨疾病监测部 (电话:28533525,电子邮箱ndiv@ssm.gov.mo)。如需索取年报,亦可前往卫生局牌照科领取(地址: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中心六楼;电话:28713734)。电子版本亦可於卫生局网页下载(http://www.ss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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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到澳门东北区进行大厦灭罪宣传
据本局统计资料显示,本年首五个月,治安警察局接报的寓所盗窃案件累计348宗,比去年同期增加30宗,增幅超过百分之八。为此,本局走入社区进行大厦灭罪宣传工作,冀藉此提高居民防罪意识,协力打击相关罪案。 今天上午,本局公共关系处副警司黄超文及澳门警务厅副警司陈溥棠到澳门东北区保利达花园及广福祥花园进行大厦灭罪宣传工作,向居民派发"慎防门户保安全"小及"举报不法.全民有责"小册子,讲解常见大厦犯罪情况,提醒注意家居安全,同时暑期外出旅游时须注意加强防盗措施;呼吁住客守望相助,管理员及住客遇到犯罪及可疑情况应报警求助,勿让不法份子消遥法外;宣传亦得到大厦管理处及食肆的支持,在十多幢大厦及食店、商店内张贴宣传海报,提高防罪意识。此外,亦对围绕屋苑范围的市民、行人等宣扬防治犯罪、警民合作的讯息。整项宣传活动由11时开始至12时半左右结束。 在此,本局呼吁各位居民建立睦邻关系,守望相助,合力做好大厦保安工作;外出时紧记锁好门窗,若长期出外需加强防盗措施,家中不要存放大量贵重物品;平日亦应多留意居住环境的安全,注意闲杂人等的出入,遇到罪案时保持冷静并主动报警求助。遇事时除可致电紧急求助热线999之外,亦可直接致电各警区提供犯罪消息和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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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大屋七月逢周日举办荷花茶品茗活动
荷花乃本澳市花,历来享有"花之君子"的美誉,代表高尚气节。七月适逢荷花盛开,文化局将於七月份的连续五个星期天,即七月三日、十日、十七日、二十四日及三十一日的下午三时至四时半,於世界遗产郑家大屋内举办荷花茶品茗表演活动,欢迎广大市民及游客参与,费用全免。 将荷花制成茶,是澳门传统茶艺之一,是次活动文化局邀请澳门茶艺协会派员进驻世遗建筑郑家大屋的方形内院,即席以古法演示制作荷花茶及其冲泡过程,参与者更可获泡茶指导,及一尝清香怡人的荷花茶,暂时忘却炎夏的酷热,惬意地体验澳门特色茶艺及品茗雅趣,留下美好回忆。 漫步大宅,品味茶香。文化局期望透过是次古迹与茶艺活动的结合,与大众分享文物保护成果,欢迎市民免费参与,名额有限,留座及查询,可致电郑家大屋二八九六八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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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任意性制度登录及供款追溯期将於7月底结束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在今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且符合追溯条件的人士,其任意性制度登录及供款日期最早可追溯至今年1月份,而由8月1日起提出申请并获批准登录的人士,则由申请当月开始缴纳供款。 另外,在今年7月31日前进行补扣供款申请,且符合领取养老金资格及追溯条件的人士,其养老金发放最早亦可追溯至今年1月份。 新社会保障制度自1月1日实施至6月28日为止,社保基金共收到27,421份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已审批22,523份;补扣供款申请共26,308份,已审批23,203份。 任意性制度登录/补扣供款申请除可递交至社保基金外,亦可透过分布全澳的80多个服务点,包括民政总署政府综合服务大楼、街总、工联、妇联、明爱、中总、侨总,以及退休、退役及领取抚恤金人士协会协助递交。 而获批准补扣供款的人士,在收到专用供款凭单后,可选择到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商业银行或大丰银行)、民政总署辖下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或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基金大楼缴纳供款。此外,为节省排队缴费的时间,任意性制度供款及补扣供款均可利用上述银行的网上银行服务及中银e道自助服务机缴纳供款。社保基金提醒可补扣供款人士,补扣供款为一次性缴纳,请於收到凭单后,按凭单上列明的供款期限进行缴纳。 市民如想查询更多有关任意性制度登录/补扣供款的资讯,可致电2853 2850或浏览社保基金网页www.fs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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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粤港澳三地警方刑事技术部门对口业务交流会议』於本澳举行
「第十五届粤港澳三地警方刑事技术部门对口业务交流会议」今(廿九日)假澳门世贸中心举行,来自粤、港、澳三地的警方因应不同的治安形势,在刑事技术方面进行交流,就各项专题进行研究及探讨。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加强三地刑事技术对口部门人员的认识及了解,促进彼此日后朝向更深层次发展和合作的目的。 「粤港澳三地警方刑事技术部门对口业务交流会议」为广东、香港及澳门三地警方在刑事技术领域的业务性工作会议,会议轮流在三地举行,本届则轮值至澳门主办。 三方代表团於是次会议中主要就多项专题展开讨论及研究,内容包括:犯罪情报之搜集及处理、爆炸品拆除及处理技术、警犬技术、痕迹检验、法医检验及枪弹痕迹检验等。 是次会议澳门警方代表团由警察总局局长助理马耀权率领,广东及香港方面则分别由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副主任蔡波及香港警务处刑事支援科总警司贾乐德担任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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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年第五次行动持续收回霸地 收回土地规划兴建公屋用途
为维护公众利益及持续打击霸地行为,政府今天(29日)再采取联合清迁行动,依法收回一幅位於氹仔被霸占的政府土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是次收回的土地将按规划作为兴建公共房屋,有关部门现正进行前期探土和图则设计工作。这是政府今年第5次的清迁行动,今年上半年已收回11幅政府土地,其中自愿交还个案有4幅土地。11幅地面积共约69,000平方米,较去年全年多约8成,占全部累计收回土地总面积近5成。 筹建公屋项目已展开
配合推动公屋项目的兴建,特区政府积极在全澳合适地段预留土地兴建公屋,位於氹仔东北马路与聚龙街之间的土地是其中一幅被规划为万九公屋以外,新增作为兴建公共房屋用途的土地。 有关被霸土地属於填海十多年的政府土地,占地人自知非法霸地,但仍没有自行迁离和归还土地予特区政府的意愿。为免拖延兴建公屋进度,除有必要政府启动清迁程序依法收回被霸土地外,政府亦开始加紧图则设计及对周边土地进行前期的地质探土工作。 自知霸地仍藉口拖延
土地工务运输局人员是於今年初巡查已规划作公屋用途的地段时,发现有关土地被人霸占,并且建造了以锌铁顶盖和金属围板等组成的僭建物,更摆放了货柜、钢筋、工程物料及停放了车辆,局方随即开立卷宗跟进。在今年2月对有关土地启动清迁前的预审程序,并在报章刊登及在现场张贴告示,要求霸地人尽快腾空和迁出土地。 政府再三重申,为维护公众利益,政府打击霸地的决心并没有动摇,要求霸地人尽快腾空土地,将之交还政府,并在今年4月刊登最终决定告示,要求尽快腾空土地。然而,霸地人最终并没有遵守政府的要求,更称土地为已占用廿多年的填海地,利用种种藉口企图拖延交还土地时间。因此,为免影响公屋进度,政府决定今天采取清迁行动,期间没有遇到任何反抗,顺利收回霸地。 今天参与联合清迁行动的部门有土地工务运输局、建设发展办公室、民政总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地图绘制暨地藉局及交通事务局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随即在现场围网,并分批将摆放现场的建筑材料移走及清拆僭建物,预计搬运及围网工作需时约一星期。 上半年已收回11幅土地
自2009年3月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28幅土地,合共土地面积约144,400平方米,其中11幅土地是今年上半年收回,面积约69,000平方米,较去年全年多约8成,占全部累计收回土地总面积47.7%左右。 土地工务运输局重申,凡未经合法批给、非法霸地、破坏山体、阻碍护林工作以及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等违法违规占地行为,政府必定严正处理,并会以强硬手段遏阻,有关收回土地的行动亦会持续进行,以维护公众的利益。局方再次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法律规定,若非法占用人逾期仍没有按政府要求将土地腾空并归还,最终要由政府部门执行清迁或腾空工作,占用人必须缴付有关费用及罚款。 此外,政府已对收回的霸地个案展开追收清迁费用及罚款的程序。土地工务运输局现已向其中6名违法人发出追收清地费用通知,金额由70多万元至320多万元不等,倘限期过后仍没缴交,将交由财政局强制催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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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二零一一学年中学普法教育讲座完满结束
由法务局法律推广厅所举办的二零一零/二零一一学年中学普法教育讲座活动,业已结束,期间举办的讲座共五十八次,出席的学生达八千人次。 为提高本澳中学生对澳门法律的认识程度,自一九九六年起有关部门便已开始派出法律人员到本澳各中学以粤语举办讲座,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由二零零三/二零零四学年开始,该局更将学校的法律推广工作作为长期的普法教育去开展,在形式上更不断作出适度及适时的改革,让学生有系统地由浅入深吸收法律知识,达至知法守法的效果。 二零一零/二零一一学年的中学普法教育讲座,主要由法务局的法律人员研究及设计,内容系统化及具延续性的题材,各个年级均有其本身的专题内容,按不同级别学生的认知程度和需要,逐层深入地将有关澳门的法律讯息传递给学生。专题内容包括有:澳门基本法、毒品犯罪、打击电脑犯罪法、群党与黑社会、性犯罪、认识《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与严重犯罪、道路交通法及劳动关系法等。 在二零一零/二零一一学年参与讲座的学校共有十三间,当中包括中一至中六的各级学生。该等学校分别是:教业中学、劳工子弟学校、菜农子弟学校、粤华中学、圣心中文中学、圣若瑟中学(二、三校)、圣罗撒中文中学、圣罗撒英文中学、澳门坊众学校及镜平学校。 从一九九六年至今,该部门已举办了中学普法教育讲座超过七百九十次,累计参与的学生达十七万三千馀人,讲座深受学校及家长欢迎,学生普遍反应热烈,认为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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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管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成员赴港交流
楼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交流代表团日前往香港,分别与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土地审裁处和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就有关调解工作进行交流。 房屋局局长兼楼宇管理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主席谭光民率领仲裁委员会成员以及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之代表等一行30多人,於本月24日到香港进行为期一天之交流活动。期间与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土地审裁处庭长区庆祥法官等会面,并举行座谈会。 会上区庆祥法官介绍了香港土地审裁处建筑物管理案件的调解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调解员的调解工作。他指出在处理仲裁物业管理纠纷时,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争议的有效方法,具争议的当事人於调解员协助调解的情况下,促使争议各方认清其问题,有利争议各方集中讨论他们的焦点问题,以达成双方的和解协定。而仲裁机构是透过提供资讯及协助,促进双方减少负面情绪,收窄分歧并达成和解,解决争议,即使过程中调解不成功,亦可令双方的分歧缩窄。而调解最大的好处是省时间和金钱。同时,据香港土地审裁处介绍,香港现已有超过300名的社区调解员,由此可见,越来越多人选择调解作为仲裁以外解决争端的途径。而参考在外国的经验,调解促成和解的成功率亦十分高。 座谈期间,谭光民局长感谢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土地审裁处对是次交流活动的支持,他指出楼宇管理仲裁中心刚成立不久,故期望藉是次拜访,使仲裁委员会进一步了解香港的调解情况,并透过进行相关工作之经验交流,作为中心工作之参考。 同日下午,仲裁委员会亦与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陈炳焕、董事文志泉、调解顾问叶荣燊等会面交流。会上,从事数十年律师工作的陈炳焕表示,调解可以解决很多法律解决不到的问题,调解是一种保密的、自愿解决争议的方式。在调解中,中立的调解员协助双方在对立的环境改变为共同寻求可接受的方案;而即使调解不成功,也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缩减争议,而调解达到的和解方案本身亦具弹性,是诉讼时法庭提供不到的。同时调解解决争议亦为世界各地的趋势。另外,以他处理个案的经验指出,调解后很少发生不遵守以书面达成的和解协定,因为所定的协定为双方商议定下,同时,在过程中调解员亦会按现实情况衡量。另外,他亦认为调解员不一定必须由具法律背景的人士担任,只要中间、中立,由其他专业范畴的人士担任亦有其好处。 参与是次交流团的仲裁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包括有:谭光民、唐晓晴、秦昶、李展涛、陈德胜、刘雅防(煌)、刘锦成、郭惠娴、杨锦华、曹锦俊、冼杰生、陈国雄、罗宝泉、冼月好、欧阳迪熙、欧阳广球、宋碧琪、杨永泰、崔铭文、周建平、锺秀华、Chiang Iok Kun Maria Teresa、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林伟伦代处长,以及法律人员萧书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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