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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环保局就九澳堆填区环境质量现状报告听取区内人士意见
关注到九澳飞灰堆填区附近居民对环境状况的忧虑及诉求,环境保护局在《九澳飞灰堆填区周边环境监测及分析报告》出台后,近日先后拜访堆填区附近设施负责人、居民代表以及社团等,解释报告内容及认真听取意见,以持续改善工作。局方计划在飞灰堆填区内及附近设置永久监测站及定期公布有关数据,以长期监测区内环境状况,增加透明度。同时亦会促成水泥厂等其他设施尽快作出改善,以减少对区内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局於上月初已委托香港艾奕康公司(AECOM),於同月中分别於九澳飞灰堆填区及附近几个敏感受体(包括九澳老人院、圣路济亚中心、雷鸣道主教纪念学校、九澳圣若瑟学校、鲍思高青年村)等进行一连七天的空气、土壤、尘埃之采样及化验,并交由独立第三方的国家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所”)进行分析评价。华南所提交报告后并於上月底由来自本澳及香港的专家进行论证。总体来说,上述的敏感点无论是大气、尘埃和土壤介质,其可吸入悬浮粒子、二恶英和重金属基本符合评价标准,与澳门周边类比区域环境质量相当,不存在明显差异。 为让区内居民及周边设施人员了解报告内容,并听取有关诉求,环境保护局相关领导、主管近日先后进行拜访,除解释报告内容外,亦认真听取了区内人士的意见和诉求,主要是期望局方能改善区内环境质素。 环境保护局将持续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尽力回应居民的诉求,并结合专家论证的意见,订立长远的措施,包括在飞灰堆填区内及附近设置永久监测站,以长期监测区内的环境状况,以及在出现问题时能及时作出处理。为增加透明度及公众参与度,局方亦计划透过资讯系统定期公布监测数据,有关研究目前已在进行中。同时,将尽快落实飞灰的长远处置方案,包括新堆填区的选址、飞灰填埋、熔融及其他再利用的可行性研究,以进一步落实可保障澳门可持续发展的飞灰处理方案。另一方面,将继续对区内的水泥厂进行监管,并计划制定高污染工业场所的排放标准,以保障区内的环境质素及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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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接获群集性流感样疾病通报
卫生局今日 (11日) 接获两间学校流感样疾病群集性感染的报告。 报告中的学校分别为黑沙环明爱幼稚园K1B班和圣玛沙利罗K1D班各5名学童,即合共10名学童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状,年龄均为3岁。所有患病学童已到医疗机构接受诊治,情况良好,无需住院。 卫生局现正采集部分患病学童的呼吸道样本送检,暂未有化验结果;并已要求上述学校加强清洁消毒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且应严格执行患病学童不能上学的规定。 另外,早前圣罗撒英文中学出现的诺沃克病毒感染、仁慈堂托儿所及仁慈堂安老院出现的群集性胃肠炎事件至今并无新增病例。而於仁慈堂托儿所收集的样本经化验后初步证实为诺沃克类病毒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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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展开新加坡访问行程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11)日展开新加坡官式访问行程,分别考察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和建屋发展局。 随同行政长官出访的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政府发言人谭俊荣表示,特区政府对本澳的房屋政策清晰、坚决,绝不手软。他指出,中央批出的五幅填海地,政府构思中有相当大比例预留作公共房屋设施。 谭俊荣傍晚简报行程时表示,今日首先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考察,听取相关的介绍,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以自给自足的制度推行,雇主及雇员的供款比例分别为15%和20%,现时公积金部分款项用作居民买楼和退休保障等福利。对於本澳的公积金,劳资双方尚未就供款达成共识,但认为今次行程获得的相关经验值得借鉴。 他又指出,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至今已为新加坡超过八成的公民提供住屋安排,主要分租赁和售卖,其中售卖占大部分,他认为新加坡房屋政策成效显着。此外,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都很关注澳门居民的住屋问题,认为今次考察收获不浅。 他表示,特区政府於2000年已与新加坡就培训公务员方面制定合作协议,至今已培训超过700名中高级公务员,效果良好,希望继续与新加坡合作,为特区政府培训更多公务员。 行政长官一行上午考察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见证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与澳门特区行政暨公职局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仪式,并出席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所设的酒会及午宴;下午考察建屋发展局;晚上出席中国驻新加坡共和国大使魏苇的晚宴。 行政长官一行明日将与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国务资政吴作栋、内阁资政李光耀和外交部长杨荣文等作礼节性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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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收到今年第1例输入性登革热个案报告
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日[1月10日]证实1例输入性登革热个案,呼吁居民采取预防措施。 病者为一名中年巴西籍男性,在澳门工作及居住。病者於去年12月21日与朋友到泰国布吉及曼谷旅游,今年1月4日回澳。病者在1月1日开始出现发热、全身肌肉关节痛等症状,4日曾到私人诊所就诊,7日再到仁伯爵综合医院就诊,昨日[1月10日]卫生局公共卫生化验所化验结果显示病者登革热抗体阳性。根据疫区旅游史及出现症状的时间,病者列为登革热输入性病例,此为本年第1例输入性病例报告。 病者目前病情已好转,同行朋友并无出现类似登革热的病徵。 卫生局正密切留意本澳和邻近地区的登革热疫情,并作好准备应对疫情变化。为降低登革热传播的风险,卫生局呼吁全体市民注意清除居住或工作地点的积水,杜绝蚊虫孳生;在户外或蚊多的地方停留时,应在皮肤裸露部位使用驱蚊剂,防止被蚊叮咬,采取防蚊措施。 市民前往有登革热流行的地区旅行时,宜穿着长袖衫裤,在有空调或防蚊装置的地方住宿,外出时使用驱蚊剂,防止被蚊叮咬。如有发热、出疹等疑似登革热的症状,应及时就医。东南亚地区一年四季均有登革热流行,应特别留意。卫生局亦呼吁所有医生留意疑似登革热病人,如有怀疑,应及时作出申报和检测。卫生局公共卫生化验所可为所有医疗机构提供登革热免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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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加强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於一月十一日就进一步巩固双方合作培训澳门特区公务人员签署谅解备忘录。是次的签署仪式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签署仪式於一月十一日中午在新加坡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立法会主席刘焯华、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及公共服务署常任秘书林素芬的见证下,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院长杨汉忠分别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根据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双方将加强在公务人员培训及人员交流领域上的合作,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亦会为即将设立的公务人员培训中心的发展计划、策略等提供顾问意见及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和协助,使特区的公务人员培训更具针对性,有效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及能力。 出席签署仪式的还有正在新加坡进行访问的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团成员,包括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行政会委员梁庆庭、廖泽云、马有礼、欧安利、郑志强、梁维特,陈明金、何雪卿,黄如楷;立法会议员崔世昌、高开贤;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新闻局局长陈致平、行政长官私人助理谭嘉华、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冯少荣、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郑蕴琪及新加坡政府多位官员亦出席了签署仪式。 在签署仪式结束后,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设宴款待澳门访问团一行,并期望两地的培训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民事服务学院(公共服务学院前身)於2000年10月就澳门特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签署了首份谅解备忘录,以配合特区政府致力提升公务人员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技巧的培训政策。至今已有近三千名的领导、主管及高级技术员参加了由双方合作开办的培训课程,当中包括“中高级公务员管理发展课程”、“政策制订培训课程”、“中层公务员管理技巧发展课程”,以及“导师培训计划”等,效果良好。除了有效提升学员的管理能力和技巧外,亦有助学员扩阔视野和思维,同时透过群体学习,增加了来自不同公共部门的学员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了特区政府的团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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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驻华大使拜访文化局 利今后加强两地文化合作
为加强捷克和澳门的文化交流,以及增进对澳门的了解,捷克共和国驻华大使利博尔.塞奇卡、捷克驻港总领事耶鲁斯拉夫.简杜力克昨日(一月十一日)拜访文化局,并到澳门博物馆参观道教科仪音乐展,他们对澳门的文化感到高度兴趣,期望今后加强和促进两地文化合作。 利博尔.塞奇卡与文化局局长吴卫鸣会面时,介绍捷克在中国的双互交流和合作情况,吴卫鸣亦介绍本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艺术发展概况。期间,捷克代表希望了解更多本地的艺文气氛,一行人立即到澳门博物馆参观,并欣赏现正展出的澳门道教科仪音乐展,更多地认识本地文化。 澳门博物馆李丽娇处长向捷克代表介绍了澳门博物馆的馆藏及中西文化交互影响的特色,并带领他们到专题展参观道教科仪音乐展览。“道韵天音──澳门道教科仪音乐展”展示民间宗教信仰,用其独有的音乐方式来表达其信仰、宣传教理和教义,也是了解澳门本土传统音乐的代表性成果,有利宣传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参观过程中,捷克驻华大使对这项传统音乐的题材感到相当高的兴趣,尤其对其历史背景、音乐风格以及道教音乐在澳门的发展和传承等等,大使对这项音乐经过五代的传承能保存至今,认为十分难能可贵。这次参观还包括大三巴牌坊、大炮台等邻近多个世遗景点,离别时,捷克大使表示希望今后增加捷克与澳门的文化交流,将两地文化互相分享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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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重型客车司机(D2)培训课程甄选情况
因应本澳公共交通发展之需要,劳工事务局开办「第七期重型客车司机(D2)培训课程」,课程目的是为有志投身重型客车司机行列的人士创造就业条件,让竞争力较薄弱、收入较低、难以负担自行报考有关驾驶执照费用之中壮年或失业人士考取相关驾驶执照,以投身相关行业工作,同时,亦为公共交通之发展培训更多人力资源,以应付发展需要。 有关课程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八日至十二月十日进行招生,共有五百三十九人报读,较上一期上升了17.4%。在报读人士当中,以中壮年人士占大多数,其中年龄为四十六至五十五岁人士,占51.9%,其次为三十六至四十五岁人士,占23.7%;在学历程度方面,报读人士之学历程度普遍较低,初中程度或以下的人士占67.6%;就业情况方面,在职人士占较高的比率,达69.4%,失业人士则占30.6%。於在职人士当中,以现职司机占超过半数,即56.4%,其他人士主要从事的工作包括建造业及制造业之从业员、保安员、搬运工人、杂工、汽车维修员等。另一方面,亦有不少报读人士现正从事较高收入、条件较佳之工作,如文员、庄荷、监场经理、政府人员及主管等。 为回应社会之诉求,本期课程之培训名额增加至三百个。为确保有志从事重型客车司机工作的人士必能入读课程,以纾缓行业人力资源的急切需求,故是次课程的甄选机制设有新规定,就是若报读者获企业承诺,在考取重型客车司机驾驶执照后,即聘用其担任重型客车司机,双方并签署了符合劳工事务局指定样式的《预先聘用承诺协议书》,便可获优先取录。在五百三十九名报读者中,共有七十三人提交了《预先聘用承诺协议书》及符合优先取录资格。而对於其他不符合优先取录条件之报读者,则会按报读者之年龄、学历程度、职业情况、求职意愿及驾驶执照状况进行评分及甄选。其中学历较低、年龄为五十至六十岁、具有转业意愿、失业、从事工作条件较差或日渐式微行业之人士将取得较高之评分。完成评估后,评分较高者将获优先取录,如遇同分之情况,则会以抽签方式决定取录的次序。 有关课程之取录及抽签名单已张贴於职业培训厅办事处(望厦平民新邨地下5号室及圆台街76号海洋工业中心第一期地下之公布栏),并已上载至劳工事务局(www.dsal.gov.mo)网页内。而有关评分相同之报读者之抽签程序,将於1月13日上午10时於望厦平民新邨地下六号室进行,欢迎相关人士到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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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局调整新胜街交通标示
交通事务局将於明日(12日)对新胜街的交通标志及标线作调整,包括将黄实线更改为黄虚线,调整禁止泊车时间及延长上落客货区位置,藉此改善现场的交通秩序。交通事务局呼吁驾驶者留意有关改动。 为确保道路的安全及畅通,回应行人与驾驶者的不同需要,交通事务局持续检视本澳各区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适时作出优化及调整。因应近期有居民反映,新胜街车辆流量率偏低,属非繁忙路段,建议调整上述路段6个上落客货区的禁止泊车时限,局方经派员到场视察并分析研究后,决定将上落客货区的禁止泊车时间由原来早上7时半至晚上7时半,调整为早上8时半至晚上7时半,并将现有之黄实线更改为黄虚线,以符合居民的诉求。 另外,针对新胜街泉伟轩对出之部分路段并没有设置任何交通管制之标志与标线,及考虑到该位置有巴士靠站上落乘客,局方会将巴士站区域扩展至20米,并将上落客货区延长至巴士站前,以保障行人的安全。调整工程将於明日(12日)进行,届时上述部分路段将禁止车辆停泊。 交通事务局呼吁公众留意有关改动,如欲了解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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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加强合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於一月十一日就进一步巩固双方合作培训澳门特区公务人员签署谅解备忘录。是次的签署仪式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签署仪式於一月十一日中午在新加坡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在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立法会主席刘焯华、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及公共服务署常任秘书林素芬的见证下,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与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院长杨汉忠分别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新加坡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根据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双方将加强在公务人员培训及人员交流领域上的合作,新加坡公共服务学院亦会为即将设立的公务人员培训中心的发展计划、策略等提供顾问意见及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和协助,使特区的公务人员培训更具针对性,有效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及能力。 出席签署仪式的还有正在新加坡进行访问的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团成员,包括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行政会委员梁庆庭、廖泽云、马有礼、欧安利、郑志强、梁维特,陈明金、何雪卿,黄如楷;立法会议员崔世昌、高开贤;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新闻局局长陈致平、行政长官私人助理谭嘉华、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冯少荣、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郑蕴琪及新加坡政府多位官员亦出席了签署仪式。 在签署仪式结束后,新加坡副总理张志贤设宴款待澳门访问团一行,并期望两地的培训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行政暨公职局与新加坡民事服务学院(公共服务学院前身)於2000年10月就澳门特区公务员培训工作签署了首份谅解备忘录,以配合特区政府致力提升公务人员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技巧的培训政策。至今已有近三千名的领导、主管及高级技术员参加了由双方合作开办的培训课程,当中包括“中高级公务员管理发展课程”、“政策制订培训课程”、“中层公务员管理技巧发展课程”,以及“导师培训计划”等,效果良好。除了有效提升学员的管理能力和技巧外,亦有助学员扩阔视野和思维,同时透过群体学习,增加了来自不同公共部门的学员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了特区政府的团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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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2011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
行政会完成讨论《2011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为与居民共同分享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的成果,特区政府决定於二零一一年继续推出现金分享计划,向所有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发放现金分享款项,每名澳门永久性居民获发澳门币四千元,非永久性居民获发澳门币二千四百元。总开支为澳门币二十三亿四千万元。 是次现金分享款项的发放基本维持去年发放现金分享款项时所规定的方式及准则。草案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外居住且基於身体原因无能力回澳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现金分享计划受益人,必须出具由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或社会互助机构发出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状况,但社会工作局按本法规的规定,依据受益人於二零一零年递交的文件分析其具体情况后,可豁免其递交该等证明。此外,经社会工作局判定受益人仍维持无能力的状况者,可毋须提交新证明,继续获发放二零一一年的现金分享款项。 为纾缓居民的生活压力,二零一一年度的现金分享款项将提前自一月份起发放,而由各相关公共部门人员组成的“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将继续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谘询及协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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