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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堂周六上演巴哈康塔塔

澳门乐团2009/2010音乐季於本月开锣,9月5日(星期六) 晚上8时在玫瑰堂率先上演一场室内乐音乐会《巴哈“康塔塔”》,演奏但齐、莫扎特、舒伯特及巴哈等着名作曲家的经典之作,女高音李佩颖参与演出。音乐会门票将於当日演出前一小时,在玫瑰堂正门口免费派发,每人限取两张,先到先得,欢迎市民前往欣赏。 《巴哈“康塔塔”》音乐会选演的四首曲目包括:但齐G小调木管五重奏、莫扎特C大调弦乐五重奏、舒伯特A大调 “圣母颂”以及巴哈第五十一号康塔塔。
节目中几首室内乐曲各有特色,其中莫扎特C大调弦乐五重奏旋律洋溢着生气和活力,是具有莫扎特戏剧色彩的室内乐作品;另一乐曲舒伯特A大调 “圣母颂”的旋律抒情优美,以提琴弦乐衬托女高音的演唱,充满静谧的宗教音乐气氛;巴哈第五十一号康塔塔则以女高音独唱、小号、小提琴、中提琴等乐器组合编写而成,乐曲的旋律优雅,乐器与人声的搭配安排精致,被认为是最着名的人声、小号和弦乐队搭配作品,乐曲中人声和小号的醉人互动,展示了非凡的艺术魅力。 澳门乐团邀请了台湾歌唱界新秀李佩颖参与是次音乐会的演唱部分,担任女高音独唱。李佩颖於德国学习声乐,热爱及擅长於艺术歌曲演唱,具有清晰穿透的音色,对音乐的诠释精采生动,并以纯正的德文发音演唱技巧着称。她近来活跃於欧洲古典乐坛,经常在各地举行独唱会。 澳门乐团《巴哈“康塔塔”》音乐会门票将於当日演出前一小时,在玫瑰堂正门口免费派发,每人限取两张,先到先得。观众入场须配合主办单位实行的有关防流感措拖。 澳门乐团2009/2010乐季开幕音乐会《王健相遇汤沐海》将於9月13日假文化中心综合剧院举行,国际着名大提琴家王健将为本澳乐迷演奏其最佳保留曲目之一,萧斯塔科维奇的《第一大提琴协奏曲》。音乐季各场演出的门票现已在广星售票网公开发售,购票热线2855 5555,全套节目已上载澳门乐团网页www.icm.gov.mo/om,查询可致电2853 0778。


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币

澳门金融管理局为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特别铸造并发行一系列五款及一款套装设计新颖、极富艺术美感的纪念币。 纪念币的正面是矗立在澳门路环山顶的妈祖雕像。19.99米高的雕像与澳门回归祖国的年份一致,寓意着传说中庇护人们海上活动的妈祖神明,保佑回归后的澳门祥和稳定,欣欣向荣。 纪念币的背面是澳门金莲花广场的“盛世莲花”金雕塑。它是1999年中国政府送赠给澳门人民的回归礼物。盛世的莲花代表着澳门永恒的繁荣昌盛,莲花下的双绳方结代表中国与澳门一国两制的完美结合。 金融管理局将於2009年9月7日至18日接受预订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币(采取先到先得之标准);欲订购纪念币之人仕可於上述期间上午9:00至12:30及下午14:30至17:00,亲临位於澳门东望洋斜巷24及26号的金融管理局,填妥订购表格*并缴付有关款项;所预订之纪念币可由2009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以及2009年12月28日起於金融管理局领取。2009年12月9日起回归祖国十周年纪念币将在金融管理局、邮政局及各大银行作公开发售。有关销售安排,可浏览金管局之网页。如有查询,请致电梁先生(电话83952100) 或 Nuno Fernandes 先生 (电话83952199)。


2010年虎年生肖纪念币

澳门金融管理局於2008年推出全新系列之农历年纪念币,虎年纪念币为系列的第三套纪念币。秉承系列特色,同时发行一枚重7.776克的精装金币、一枚重31.1克的精装银币及一枚重5安士的精装银币。三款纪念币之设计图案相同,但色调不一。 虎年纪念币正面刻有生肖动物及色彩缤纷的花卉图案,背面图案则是被列入世界遗产的澳门历史建筑 --- 郑家大屋。 此套限量铸造及每年均采用不同正背面设计之农历年纪念币在同类之纪念币中,可算十分独特和罕有,所以具有极高之收藏价值。 金融管理局将於2009年9月7日至18日接受预订2010农历虎年纪念币(采取先到先得之标准),欲订购纪念币之人仕可於上述期间上午9:00至12:30及下午14:30至17:00,亲临位於澳门东望洋斜巷24及26号的金融管理局,填妥订购表格*并缴付有关款项;所预订之纪念币可由2010年1月25日至29日以及2010年2月22日起於金融管理局领取。2010年2月1日起虎年纪念币将在金融管理局、邮政局及各大银行作公开发售。有关销售安排,可浏览金管局之网页。如有查询,请致电梁先生 (电话83952100)或 Nuno Fernandes 先生 (电话83952199)。


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宣传期九月五日启动(更新版)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日举行会议,通过三项选举指引,并介绍9月5日选举宣传期启动的各项工作安排。 管委会主席冯文庄在会后表示,由9月5日起,选管会将於全澳超过30个地点向选民派发第四届立法会《候选名单政纲概要》,具体地点稍后於本澳各大报章公布。当中除介绍候选组别的政纲外,亦包括投票时需要遵守的事项和程序。 此外,选管会通过三项指引:
一、第6/CAEAL/2009号指引。投票站内禁止使用通讯设备,包括传呼机、对讲机、手提电话和具拍摄功能之器材,违规者将触犯加重违令罪。投票当日将在划票间张贴相关资讯的海报提醒选民。 二、第7/CAEAL/2009号指引。根据《选举法》规定,在选举宣传期间,候选组别不可以直接或间接透过商业广告作任何与选举有关的宣传;又提醒传媒机构在处理与选举相关的新闻时,要注意公平原则。 三、第8/CAEAL/2009号指引。第四届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将至,选管会将陆续培训工作人员,包括制订投票站内执行委员会的运作须知,以及人员工作手册等。 第四届立法会选举宣传启动日将於9月5日上午10时30分假议事亭前地举行,届时现场除展示各种形式的宣传刊物和选举资讯外,各候选组别亦会发表参选政纲。


本地新增44例确诊个案 危重女病人抢救无效死亡

世界卫生组织流感大流行警示维持在6级,严重程度为中等;本澳警示级别为第6级蓝色,本地疫情为一般。目前本地甲型H1N1流感累积个案为1045例。 9月1日至2日下午,卫生局共录得44例甲型H1N1新增确诊个案。患者包括23名男性和21名女性,年龄最大59岁,最小3岁。其中2009年暑期活动飞鹰计划军训营第四期2日有2名学员确诊感染;位於路环的圣路济亚中心有3名院友与1名工友确诊感染;另,飞良绍街地下的少年督课中心小4班有3名学童确诊感染,目前该班已停课。卫生局正在跟进各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
自9月1日至2日下午,再有5名确诊患者经治疗后出院,另有6名确诊患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大部份病人一般状况良好及稳定。 另外,1名於 8月18日由镜湖医院转往仁伯爵综合医院深切治疗部的女性危重病人,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无效,於9月2日中午不治。该名中年女性患者发病之病徵为反复发烧及咽喉痛约八天,起初於急诊治疗无效,之后病情恶化,再次求诊於镜湖医院;后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有双侧肺炎以及呼吸衰竭,而转往仁伯爵综合医院深切治疗部。患者住院后病情持续危重,神志迷糊不清,血压不稳,呼吸衰竭严重,一直需要呼吸机持续使用高浓度氧气治疗、高浓度升压药及强心剂维持血压,但临床上呼吸衰竭仍不断恶化并出现败血症。至9月2日上午,患者病情再次转差,经医务人员再次对其施行心肺复苏术抢救无效,於中午12时05分不治死亡。


对澳门有线电视声明启事内容的说明

就澳门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有线电视)於2009年9月2日在报章上刊登的声明启事内容,电信管理局谨说明如下: 根据第5/2006号行政法规,电信管理局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行政部门,负责规管、监察、推动及协调所有与电信业有关的活动。历年来,电信管理局及之前的监管机构,包括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和邮电局,一直有就公天问题开展大量的工作,并为遏止问题的不断恶化,依法拆除新建的非法光纤传输电缆。就有关版权问题上,虽然非属本局的专属职权,但本局过去亦已联同其他相关部门就卫星电视的版权问题分别向市民派发宣传教育小册子和举办讲解会,希望藉之提高市民对衞星电视节目版权的认知。经从法律层面考虑处理侵犯版权的途径,电信管理局已多次建议由版权持有人循司法途径向侵权的公司提出诉讼。 最后,本局重申,有关公天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政府将一如既往,本着开放及理性的态度,与各相关方努力寻求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解决方案。


社会服务界别法人九月底前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社会工作委员会讯:根据第九/二O O八号法律的修改及第三九O/二OO八号行政长官批示,於今年一月五日重新公布的第一二/二OOO号法律通过的《选民登记法》全文的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已获确认属於某界别的法人,应最迟於每年九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年度总结报告送交相关负责实体。 现通知已获确认属於社会服务界别的法人,应在法定期限前(即不迟於本月三十日),将年度总结报告送交社会工作委员会(澳门西坟马路六号)。 另外,根据同一法律第卅四条第一款规定,不按上述规定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的法人选民,如在随后的五个历年内再次不提交年度总结报告,自一下个选民登记册完成展示日起,中止其法人选民的登记效力。查询可致电曾小玲(八三九九.七一O五)


『第十二届粤港澳三地警方刑事技术部门对口业务交流会议』於本澳举行

「第十二届粤港澳三地警方刑事技术部门对口业务交流会议」今(二日)假澳门世贸中心举行,来自粤、港、澳三地的刑事技术专家於会议中就八项专门的刑事技术广泛地交换了意见及交流经验。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达到加强三地刑事技术对口部门人员的认识和了解,促进彼此日后朝向更深层次发展和合作的目的。 「粤港澳三地警方刑事技术部门对口业务交流会议」为广东、香港及澳门三地警方在刑事技术领域的业务性工作会议,会议轮流在三地举行,本届则轮值至澳门主办。 三方代表团於是次会议中主要就八项专题展开讨论及研究,内容包括:犯罪情况之搜集及处理、爆炸品拆除及处理技术、警犬技术、痕迹检验、法医检验及枪弹痕迹检验等。 是次会议澳门警方代表团由警察总局局长助理郑胜照率领,广东及香港方面则分别由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主任张锐及香港警务处刑事支援科总警司郑仕廉担任团长。


配合立法会选举宣传 红街市前电单车泊位暂时取消

配合今届立法会选举展开相关宣传及安装宣传板工作,本月3日至25日期间,位於高士德大马路红街市前的电单车泊位将暂时取消。考虑到公众对电单车泊位的需求,交通事务局将会把提督大马路多个轻型汽车咪表泊车位改作临时电单车泊位,供公众停泊。 提督大马路多个咪表位周四起改作临时电单车泊位 第四届立法会选举的宣传期将於本月5日拉开序幕,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在本澳多个地点,包括位於高士德大马路红街市前的电单车泊位设置宣传板,供各组别作宣传之用。配合上述工作,由本月3日起,位於高士德大马路红街市前的电单车泊位将暂时取消,为期约23日。 期间,交通事务局会把邻近的提督大马路,即介乎永胜大厦至宝华大厦之间的五个轻型汽车咪表泊位及上落客货区改作临时电单车泊位,同时又会把福如大厦门前的两个轻型汽车咪表泊位改作临时上落客货区,供公众停泊及上落客货。 交通事务局呼吁驾驶者留意有关改动。


《防火安全规章》修订版之谘询文本9月1日起公开谘询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急速发展,建筑材料、防火系统、设施及设备的日新月异,以及近年有众多大型项目及高层建筑物的出现,令一九九五年颁布的《防火安全规章》中的部份条文已不适时,需要作出调整。 由土地工务运输与消防局所组成的小组,经过研究、磋商及分析,以及参考邻近地区的相关法例,对《防火安全规章》中的技术和监察两方面内容进行修订,并制订了该法规的修订版谘询文本。 小组在修订的过程中,基於多个原则进行有关修改工作,包括:希望透过有关修改,令规章能配合社会发展需要,及回应市民诉求;保障市民生命及财产之安全,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填补现有与防火安全领域有关的规章条文之不足;简化行政程序,引入鼓励措施,鼓励市民改善防火安全隐患,以及提升相关部门的监管权及执法权,令执法工作更具效率等。 因此,小组对现有规章提出如下的主要修改,包括:完善、收紧或增加一些条文,补充旧文本的不足或空白,如建议增加M级楼宇(即七层高楼宇)的容许高度由原来的20.5米至21.6米,令单位的阁仔有条件对外开放,增加可使用空间,从而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的企营商环境,亦有利消防系统的设置。此外,小组认为,要令防火安全工作能更有效执行,有必要赋予有关部门(土地工务运输局或消防局)移走阻塞疏散通道之物件的权力,以确保关系市民生命的逃生通道畅通无阻;同时,亦建议对土地工务运输局和消防局的职能进行划分,目的是令两局职能更清晰和明确,有助发挥两个职能部门的各自优势,提高执法效率。小组亦认为,有必要赋予消防局监察权及执罚权,以便能充分发挥消防局的专业效能及更有效执行任务。 除了部门职能分工须清晰厘定,以及适当增加相关部门的执法权力外,考虑到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根本还是有赖於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因此,小组亦建议引入“更正期”免罚款、“处罚期”减罚款、逾期加罚款这类鼓励措施,鼓励市民积极做好消除有碍防火安全的隐患。而针对常规性、类型化的消防安全事项的违犯,如防烟门被保持开启、手提式灭火器过期等这些仅属於管理上疏忽或陋习引致,对防火安全构成局部的不良影响,但又可迅速改善的违犯事项,政府会先以劝吁方式向违规者发出通知,要求在指定期限(即“更正期”)内作出改善,若在期限内改善者,则不予以处罚;若过了更正期没改善者,政府则会执行处罚,要求当事人必须在限期内作出改善并缴交罚款,在此期限(即“处罚期”)内,遵守者则可获减免最多半数的罚款。然而,逾期仍不改善者,政府基於公众的性命和财产安全之考虑,会强制执行工作,搬走或清迁影响安全的物件,违规者除要全数缴交罚款外,还会被额外加罚。严重者,政府仍会采取其他阻吓措施,除将有关违法事项载於物业登记册(即使有关物业,或住宅,或场所已被出售转让,新业主须继受改善消防安全的责任)外,政府亦要求专营公司停止供水、供电或燃气,直至当事人遵守要求为止。必须强调的是,楼宇共同部分的水、电等供应则不受影响。政府希望籍此促使违规人遵守法例,保障其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文本内容,令日后正式落实执行的《防火安全规章》修订版更适时、效率和可具操作性,配合社会发展又能迎合市民的诉求,小组将於9月1日至10月10日将谘询文本公开谘询,收集民意。政府期望,由於消防安全是涉及每个人的个人性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希望社会界能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因此,市民可以到水坑尾行政暨公职局的资讯中心地下,或澳门马交石炮台大马路32-36号电力公司大楼土地工务运输局地下索取谘询文本,又或者到土地工务运输局网页(www.dssopt.gov.mo)下载。 若对谘询文本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欢迎於9月1日至10月10日以下列不同方式提交:电邮到durdfs@dssopt.gov.mo;或传真至8597 7348;若以邮寄方式,请寄:澳门马交石炮台大马路32-36号电力公司大楼土地工务运输局 (信封面请注明“《防火安全规章》谘询意见”) 土地工务运输局及消防局今日(9月1日)联合举行了《防火安全规章》修订版谘询文本内容记者介绍会,出席的政府人员有: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陈宝霞、城市建设厅厅长陈荣喜、城市建设厅监察处处长梁俊佳、城市建设厅准照处代处长区炳坚、消防局消防总长李楚梁、副消防总长傅文佳,以及一等消防区长林晓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