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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暂不重新启动置业移民政策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吴在权及陈明金两份书面质询时 指出,特区政府至今没有计划重新启动置业移民申请。 在第3/2005号行政法规中,对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来澳的居留申请作出了规定,目的是希望吸引外来管理及专业人才来澳发展及居留,从而优化本澳的人口结构及适当填补本地劳动力的不足。因此,任何符合上述行政法规规定的人士,包括在澳门高等院校毕业的外地学生,均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居澳申请,只要获得批准,申请人便可在澳门居留及工作。 另外,陈丽敏在回覆议员梁玉华有关黑工或过界劳工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劳工事务局负责对违反《禁止非法工作规章》的违法者提起程序,以及科处有关处罚。故此,在打击非法工作时,不论任何职位或工种,只要证实存有非法工作的情况,该局定当依法查办及惩处;而涉及雇用无任何工作许可的非本地居民从事非法工作,对该情况的处罚已属刑事性质,因此属法院的管辖范围。 特区政府为确保本地雇员的就业权利,一直不遗馀力地打击非法工作情况。劳工局平均每星期有五次与治安警察局合作进行打击非法工作,而两局亦会安排联合到建筑地盘执行大型的打击非法工作巡查。 至於有关酒店或赌场非法聘用非本地居民驾驶公司贵宾车的问题,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经常派员作出截查行动,若发现驾驶者怀疑涉及雇用黑工及非法工作,将即时按法例转介具权限部门处理;但劳工局至今并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投诉,倘若市民确实获悉有上述情况,除可向治安警察局或海关举报外,亦可与劳工局联系。 另外,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在回覆议员关翠杏有关《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线图》中有关法制建设的书面质询时表示,《路线图》是作为特区公共行政改革的整体规划,以行政改革及法制建设相配合和促进的方式,全面提升政府施政绩效及市民的生活素质。 而为有效开展及推进《路线图》的各项工作,特区政府建立了集谘询、决策及执行功能的中央统筹及评估机制,通过三层架构的互动,提高落实各项改革项目的统筹能力。与此同时,为落实进度的跟进监督,当局设立了「路线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由负责部门每月定期提交进度资料,并通过预警设置,对各项目的推行作出严谨及规范化的跟进及监督。通过有关管理系统,对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进行总结,并提供适当的支援,藉以更好地推行改革工作。 特区政府亦已於本年7月公布了《路线图》执行进度报告,让公众了解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 在上述机制及措施的统筹下,各公共部门积极配合,《路线图》的各项工作已按照既定规划有序地落实。而在法制建设方面,截至10月底,已完成《路线图》中的37项法规;此外,还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完成了《路线图》以外共20项的法规项目,而其他《路线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完善的工作,亦按既定规划有序地开展。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254/III/2008、223/III/2008及28/III/2008。


当局回覆议员多份书面质询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交通事务局已着手就限制私人车辆的课题进行研究,现阶段不排除任何有助改善本澳交通问题的可行方案。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覆立法议员梁安琪的书面质询表示,爲对本澳交通问题进行较深入及科学化的探讨,交通事务局已经委托学术机构进行关於本澳市民出行及道路承载能力的调查研究,目的是透过调查,了解本澳市民,以至访澳旅客的交通需求,并对本澳现有道路的使用情况及承载能力作出评估,借此爲相关交通政策的制订提供参考。 《道路交通法》从2007年10月1日生效至今,就道路交通的违规情况,警方一直与本澳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及研究,不断在执法上作出改善。 另外,立法议员梁庆庭就本澳的废弃物处理工作提出书面质询,陈丽敏回覆时表示,爲了善用环境资源,民署近年透过多方面的途径推广资源废物分类回收工作,2007年回收的废纸及塑胶分别比2006年度增长30.1%及79.4% ,可见市民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意识日渐提高。与此同时,政府近年也不断投放资源在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基础设施上,在不同区域设置具分类回收功能的封闭式垃圾房取代街道上的垃圾收集箱;同时,也预计今年在试点内引入固体垃圾自动收集系统。 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陈汉杰回覆议员高天赐有关澳门清洁专营有限公司员工权益受损的质询时表示,建设发展办公室作爲清洁专营公司的监察实体,一直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定期与专营公司举行联合会议,就市民大衆的意见及建议进行检讨和研究,并督促专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积极提升服务素质。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465/III/2008、397/ III/2008、567/ III/2008


近期传染病群集性感染事件

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日接获3宗传染病群集性感染事件报告。 手足口病 一宗为位於慕拉士大马路的妇联第一托儿所近日多名幼儿出现手足口病的报告。截至今日 (12月9日)该托儿所共累积有14名幼儿出现手足口病,其中一班有10名病童,病童病情较轻,已到医疗机构诊治,1名幼儿住院,无出现神经系统或其它严重并发症的个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采集部分病儿样本送检,其中两个样本检出EV71型肠病毒。卫生监督已进行现场调查及指导托儿所进行清洁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并下令该班暂时停课,以便阻断幼儿之间的互相传播,托儿所需进行全面的环境清洁消毒。 肠病毒感染可由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EV 71型肠病毒等引起,世界各地全年均有,一般夏季高发,可引致多种疾病,比较轻微和常见的,包括手足口病及疱疹性咽峡炎,但亦可引起严重的疾病,如心肌炎、无菌性脑膜炎等。 手足口病主要发生在5岁以下的幼童身上。潜伏期为3-7日。主要是通过直接接触病者的排泄物传染,亦可经飞沫、接触受污染的物件等途径传染。孩子在托儿所、幼稚园等地方经常聚集一起,游戏时会密切接触,传染性颇高的手足口病便容易爆发。发病初期有发烧、咽痛,然后手掌面、脚及臀部出现小疱或不痛不痒的红疹。口腔内会有小疱疹,继而溃烂。7-10日内水疱与红疹会渐渐消退,自然痊愈。肠病毒的传染力始於发病之前几天,在咽部与粪便中都存在病毒,而粪便可能延至数星期后仍带有病毒。 卫生局强调,对肠病毒感染目前尚未有有效疫苗,市民,尤其是托儿所、学校和院舍人员、家长及学生应采取下列措施,预防肠病毒感染: 个人措施: — 注意个人卫生、饭前、如厕后及处理完孩子的尿片或其它秽物后要洗手;
—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掩口鼻,并小心处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 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空气流通情况欠佳的公众地方;
— 均衡饮食、足够的水分、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和避免吸烟,以增强抵抗力;
— 若有发烧及出现手足口病症状,应尽快找医生诊治;
学校措施:
— 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经常用1:100漂白水稀释液清洁桌椅、玩具和1米以下的墙身;
— 对学童进行晨检,并经常留意员工和学童有无出现发热及其他手足口病症状等;
— 有发热或手足口病感染症状的学童或员工应暂停上学或上班。 病毒性胃肠炎 另外两宗为学校和院舍群集性胃肠炎的报告,分别为位於氹仔的圣公会中学(澳门)幼稚园和希望之源。圣公会中学幼稚园上周有9名学童出现呕吐或腹泻病徵,其中一班有7名病童,病童病情较轻,已到医疗机构诊治; 希望之源为一所婴幼儿院舍,截至今日 (12月9日)共累积有5名婴幼儿出现呕吐或腹泻病徵,其中4人需住院治疗。目前病情稳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采集两所机构部分病儿样本,样本正在检测中。 病毒性胃肠炎多发生於秋冬季节,极容易在人群聚集的场所,如安老院、学校及托儿所引致暴发。卫生局呼吁全体市民应特别注意个人、环境和食物卫生。食物从业者、护理人员或学校的学生、托儿所入托儿童,如有呕吐或腹泻现象,切勿上班,上学或入托,并应尽早求诊,采取严格的个人卫生措施,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若出现怀疑病人时,照顾者应非常小心处理病人的粪便及呕吐物,而在照顾完每个病人后应立即更换手套及洗手。 所有托儿所、学校、院舍及类似机构,如有集体发病情况,应即时联络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热线电话: 2856 1122),以便即时跟进。


楼宇限高补偿坚守合法合理原则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在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有关东望洋灯塔周边楼宇限高的补偿之书面质询时表示,特区政府在这问题上将坚守合法、合理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贾利安指出,特区政府一向重视本澳的文化遗产,并严格遵循一系列的法例来进行文物保护的工作。除文物建筑物和街区建筑群的保护外,亦逐步对重要纪念物的周边景观加以维护。 特区政府透过颁布第83/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有关东望洋灯塔周边区域兴建的楼宇容许的最高海拔高度。鉴於位於东望洋斜巷及若宪马路地段的一个高层建筑须为此降低至52.5米的建筑高度,土地工务运输局开展了与有关发展商磋商楼宇高度限制下的赔偿问题,而有关赔偿准则是以上述行政长官批示公布之日的建筑状况及已批给之建筑计划为依据进行评估。 贾利安强调,在补偿事宜上,特区政府坚守合法、合理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而为跟进对受影响的发展商作出赔偿之事宜,亦成立了由文化局、物业登记局、财政局、地图绘制暨地籍局和土地工务运输局多个政府部门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专责跟进处理相关事宜。 现时,对该高层建筑的赔偿方案仍未有定案,跨部门工作小组将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计算,并从尊重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兼顾市民公益原则为前提作考虑,若有更清晰的结果,将会向社会说明。倘最后无法与发展商达成共识,不排除诉诸法律处理。 此外,贾利安亦回覆了有关连接新口岸广州街怡安阁及怡景阁两幢楼宇之间的行人天桥问题,指出在不影响楼宇结构的情况下,土地工务运输局已展开该天桥的拆卸工程。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264/III/2008、342/III/2008、269/III/2008。


特区政府严格按照《土地法》批地

对於土地批给的方式,特区政府一直严格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在满足中、长期的社会和发展需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各项相关法例的要求下处理相关的土地批给申请。 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在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有关政府批地政策的质询时表示,政府正从完善现有法规,加大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完善土地批给的短中长期措施。 办公室主任黄振东指出,政府今年已推出了《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检讨报告,并展开相应公开谘询,冀透过集思广益,不断完善土地的批给制度。 黄振东又表示,政府对於居民反映意见向来重视,各部门亦已设立一套相关的投诉及意见处理机制;透过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合作协商关系。 与此同时,政府与立法会一直保持互相尊重、积极合作的紧密关系。政府除定期出席各类议会会议外,该范畴的司、局长亦经常出席立法会会议解答问题,相信此举可提升监察政府的效率。黄振东称,当局会保持开放透明,主动聆听和收集居民的声音,让工作做得更顺畅。 就区锦新质询威尼斯人的批地用途问题,土地工务运输局在覆函时重申,基於路氹城的功能设定,至目前为止,已批出或已展开的项目中,除旅游、娱乐及会议展览中心外,只有酒店及公寓式酒店等配套设施,并没有任何的住宅项目。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指出,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於2007年获政府批给一幅位於路氹城之土地,以兴建一座娱乐场、酒店、公寓式酒店及会议展览中心用途的综合建筑物。 上述公寓酒店受现行《酒店业及同类行业之规章》所约束,公寓式酒店属於酒店项目,而非住宅项目;整幢公寓式酒店仅属於单一的独立单位,其房间或套房不可进行转让,亦不可作独立业权登记。 另外,贾利安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质询时表示,政府已着手增强土地利用过程透明化,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等建议,订定未来《土地法》的修改建议。 与此同时,政府今年内先后推出一系列有关土地批给与发展的措施,包括“土地批给、交换及更改利用公开旁听制度”、“地籍资讯网”及“土地发展谘询小组”等,不断提高审批及工程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相关领域的知情权。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562/III/2008、595/ III/2008、442/III/2008。


西湾大桥周四起开展更换大型方向指示牌工程

为统一西湾大桥之大型方向指示牌样式及规格,交通事务局将於周四(11日)起,开展「西湾大桥更换大型方向指示牌工程」,配合工程施工,西湾大桥於当日起将实施有限度通车(繁忙时间除外),为期约10日。交通事务局提醒驾驶者留意有关改动。 西湾大桥上的大型方向指示牌,自2005年1月通车一直沿用,为改善指示牌上的整体视觉效果,以及统一字型及字体规格,方便驾驶者辨认行车的指示资料,交通事务局将於周四(11日)起,开展「西湾大桥更换大型方向指示牌工程」,施工期约10日,藉以把大桥上全部大型方向指示牌一并更换,以优化及统一本澳大型方向指示牌的样式及规格。 另外,现有的大型方向指示牌大部份仍沿用旧式的照明系统,但新建指示牌的表面将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关於应用於高速公路或城市主干路交通标志表面反光膜之要求的三级强度之反光物料,预计更换该等指示牌后,既提高其夜间之视认性,又可达到环保节能的目的。 配合上述工程施工,周四(11日)起,除每日上12时30分至下午2时30分及下午5时30分至晚上7时30分的繁忙时间外,西湾大桥将实施有限度通车,直至19日为止。期间,亦会因应实际需要作出弹性调整。 交通事务局呼吁驾驶者留意及遵守路上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并服从交通警员指挥,而大桥两端的电子讯息显示屏同时间会提示驾驶者留意。


政府就监管色情物品和广告法例回覆议员质询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分别就监管色情物品和广告法例,回覆立法议员的书面质询。 陈丽敏回覆容永恩时表示,有关色情物品的法律草案已完成,但可能要因应打击电脑犯罪的法律草案而作出调整,使各个制度互相配合,故此,将两个法案一并提交立法会审议较为适宜。法务局即将完成有关打击电脑犯罪法案的草拟工作。 她提及,现时已有法律机制规管色情广告活动,由经济局或民政总署在各自职责范畴内进行监察,并对违法者作出处罚。 对於教育青少年正确对待不良资讯的工作,陈丽敏指出,在学校课程方面,当局正订定小学及中学学生须达到的「品德与公民教育基本学力要求」;要求各学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组」领导及规划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以及加强学生辅导服务和家校合作,透过不同的活动及宣传,培养学生以至家长正确使用互联网资讯的态度和能力。 陈丽敏在回覆陈明金和吴在权的质询时表示,根据现行法制,所有广告必须符合基本的标准及条件(第7/89/M号法律订定的广告活动的一般制度),而个别类型的广告更须遵守特别的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她补充,法律不规定统一由一个实体监管广告活动,是由於每一类广告所涉范畴不同,对於涉及特定技术或专业范畴的广告内容的监察事宜,由具备该方面技术及专业知识的人员或主管实体负责较为适当。 此外,民署与文化局正研究对世遗保护区内设置广告招牌作出规范,并拟制定指引,供安装者遵守。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208/III/2008、238/III/2008。


「健康城市」社团活动公布资助名单

由澳门健康城市委员会主办的「健康城市」社团活动资助计划,已於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审批委员会由新闻局、社会工作局、民政总署、教育暨青年局、劳工事务局、体育发展局、环境委员会、卫生局及健康城市委员会秘书处代表组成,审批内容包括计划的目标、范畴、服务对象、创新意念、推广方式及成本效益。最终甄选出 37项获资助的活动,详情请浏览卫生局网页(http://www.ssm.gov.mo) 。 澳门健康城市委员会秘书处会安排专人电话通知被甄选获资助的申请机构。 为使各被甄选获资助的活动能顺利开展,澳门健康城市委员会将於 2008年 12月 12日(星期五)下午5:00 举行一场讲解会,地点假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室(新口岸宋玉生广场获多利中心七樓),内容包括健康城市的概念及资助计划的详情。 请各被甄选获资助的活动负责人务必准时出席该讲解会。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85041461 与萧小姐联络。


派发《劳动关系法》座台月历

《劳动关系法》将於明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为了唤起市民对新法的关注,并加深市民对《劳动关系法》的了解,法务局、劳工事务局、澳门中华总商会及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共同印制一款以《劳动关系法》为主题的2009年度座台月历,并於今天〈12月9日〉免费向市民派发。 新印制的座台月历主要用作推广《劳动关系法》。《劳动关系法》是涉及劳资双方均须遵守的法律,通过立法将雇主及雇员间的权利和义务清楚界定,鼓励劳资双方共同发挥合作的精神,同心协力建设和谐社会,推动澳门经济发展。 座台月历由今天早上十时起,在公共行政大楼一楼至三楼的法务局法律讯息站免费派发,但数量有限,派完即止。欢迎市民莅临索取。


特区政府设宴欢迎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代表团

行政长官何厚铧今(8)日表示,神舟七号载人飞船成功发射及回收,并首次完成太空出舱活动,创造我国航天事业的新成就,为祖国未来的航天科技发展作出重大的跨越。 特区政府傍晚在政府总部设宴欢迎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代表团。行政长官在晚宴上致辞表示:「祖国航天事业能够可持续地取得精益求精的发展,除了雄厚的国力、优质的统筹、杰出的人材,以及科学的探索勇气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这一事业的广大参与者,具有崇高的民族自豪感和无私的报国精神,从而,能够一步一脚印地,克服一个又一个科技挑战和心理挑战,一次又一次地和全国人民一起分享成功的果实。」 他续说:「这些伟大的情操,给我们带来无比重要的激励和启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予以弘扬,不断克服特区发展的各种重大挑战,赢得“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更深层次的进步和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和国家航天事业全体人员的期望。」 代表团团长张建启致辞表示,甫抵达便立刻感受到澳门同胞热爱祖国、情系航天的真情实感。他表示:「这次载人航天飞行,实现了我国空间技术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跨越,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 出席晚宴人士还包括航天勇士翟志刚、刘伯明、景海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副团长华建;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总设计师、副团长周建平;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主任、副团长王文宝;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团长袁家军;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国际合作部部长、代表团秘书长宇建国;中联办副主任徐泽;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卢树民;解放军驻澳部队司令员王玉仁;立法会主席曹其真;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 行政长官在晚宴会前会见了代表团一行,中国载人航天工程赠送神州七号载人飞船模型予特区政府,行政长官代表特区政府赠送金莲花摆设予代表团。 另外,代表团下午亦出席了在旅游塔举行的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报告会,分享航天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