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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份之税务责任

雇主应透过M/B式凭单,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 从雇员或散工薪酬内所代扣之税款,缴予财政局、氹仔接待中心、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或龙成大厦收纳处。(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及第六款)


治安警对网上谣传的澄清

就近日有人在网上讨论区发表大量车辆被锁而需要缴交1500元费用之照片,鉴於有关照片有误导公众之嫌,故治安警察局特此作出如下澄清,以正视听。
经证实有关照片均为旧照,根据治安警察局1月2日之记录,在全澳各处共检控10辆非法滥泊车辆,有关车辆已被上锁且均为长期占用咪表位。
警方的行动主要是打击长期滥泊咪表车位内之车辆,以释放长时间被霸占或弃置於咪表位内之车辆,可使有限的公共泊车资源合理公平回归到真正有合理需要的市民手中,令到守法的市民可以「搵到位,泊到车」。
治安警察局呼吁车主及营商机构自律守法,勿滥用公共泊车资源违法停泊车辆,否则可被检控。
另外,关於近日在网上讨论区或手机应用程式上有人发布警方检控违泊车辆旧照及不实消息,混淆广大市民视听,令公衆有被误导之嫌,治安警察局呼吁市民不要轻信有关误导讯息。若接收到未能证实的流传,亦不应转发,以免引起市民误会甚至造成不必要猜测,造谣者甚至可能触犯相关法律,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治安警对网上谣传的澄清

就近日有人在网上讨论区发表大量车辆被锁而需要缴交1500元费用之照片,鉴于有关照片有误导公众之嫌,故治安警察局特此作出如下澄清,以正视听。


专业工作证(的士)续期接受办理

2017年度专业工作证(的士)续期由1月3日(周二)至2月28日(周二)期间接受办理,有需要办理之的士营运人士,可在上述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携同专业工作证(的士)正本,亲临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或中华广场服务专区办理,费用澳门币100元。
代办需填写委托声明
倘由他人代办续期手续需携带持证人之的士专业工作证正本、澳门身份证及澳门驾驶执照副本,并填妥委托办理声明书,有关声明书可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免费索取,或登入交通事务局网站www.dsat.gov.mo下载。
按照十月十八日第366/99/M号训令核准之《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之规定,持已失效之专业工作证(的士)之人士驾驶的士可被罚款。


专业工作证(的士)续期接受办理

2017年度专业工作证(的士)续期由1月3日(周二)至2月28日(周二)期间接受办理,有需要办理之的士营运人士,可在上述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携同专业工作证(的士)正本,亲临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或中华广场服务专区办理,费用澳门币100元。


财政局开拓用自助服务机交职业税年度M3/M4名表服务

按职业税规章,每年一月至二月份期内,商号东主须递交上年度职业税雇员或散工名表(M3/M4格式),商号有或无雇员,东主都必须将名表交到财政局。为减省市民往返财政局同排队轮候交表时间,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市民可将其名下在营业税登记但无雇员之商号的二零一六年度职业税M3/M4格式名表,选择於自助服务机使用智能卡式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直接递交。
这个直接递交M3/M4格式名表服务,除可使用财政局自助服务机外,市民可在商号附近其他公共部门或社团中心设置之身份证明局自助服务机递交。新增交表方式,除可帮到市民减省轮候时间外,亦令东主可在其商号附近准时同很轻松地尽其税务责任,遵守法例,免因过期交表而被罚款。
市民使用电子方式办理财政局手续符合公共部门推动特区政府电子政务方针,财政局随后亦会朝著这个方向提供更多便民措施。

市民可使用超连结(http://www.dsf.gov.mo/tax/kioskSite.aspx)或扫描财政局二维码读取自助服务机分布地点。


4校1月接受网上报名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和澳门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学士学位课程入学考试将於本年1月4日至20日接受报名,考生将获安排参加首届“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下称“四校联考”)。
上述四校将联合组织中文、葡文、英文和数学四个科目的入学考试,但各院校仍维持独立招生。为此,有意报考四校或当中任何一所院校的考生,必须透过相关院校的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以及缴交报名费。倘有意同时报考两所或以上院校,考生必须分别向这些院校进行报名。所有成功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均会收到电话短讯或电邮确认。
经确认的考生可於本年3月22日至4月2日期间登入报考院校的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准考证将会列明考生个人资料、考试科目所属考场、考室及座号等,届时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安排参加四校联考。
如欲了解报名详情,可浏览拟报考的院校网页或联络相关院校。


澳门高校中葡人才培训及教研合作专项资助接受申请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今年继续推出“澳门高等院校中葡人才培训及教研合作专项资助”,以鼓励本澳院校加强与内地、其他亚太地区及葡语系国家的合作,协助本澳打造成为中葡双语人才培养基地。有关专项资助现正接受申请,欢迎符合资格的本澳高等院校提出申请。
新增资助范畴
上述专项资助的资助范畴除了本澳院校与内地、其他亚太地区及葡语系国家高校或机构之间共同开展提升中葡人才素质的高等教育学术及科研合作、葡语系国家国别研究、论坛或研讨会;举办有助提升本澳及其他亚太地区葡语教师教学素质及专业能力的培训及交流项目;出版与提升中葡人才素质相关的学术论著,或研发及编写以中文为母语人士为对象的葡语教材外,今年还扩大了资助领域,包括开发中葡语言课程电子教材及配套学习器材、网上课程及举办提升相关科研及教学能力的培训项目。
申请日期由本年即日至2月28日。凡拟於开展符合上述专项资助项目的本澳高校均可提出申请,并於指定期限内填妥申请表,连同活动计划书及所需资料,以亲身递交方式送至高教办(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
有关详情可浏览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页( http://www.gaes.gov.mo/procedure/forms)。如有查询,可致电83969327或83969200与谭先生或黄小姐联络,或电邮至infogci@gaes.gov.mo


房屋局正开展第二轮多户型经屋获甄选家团发函工作(更新版)

房屋局现正加紧对1,900个具实质审查资格的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家团进行审查,目前仅921户合资格,占48.5%,另外,亦已於上月中旬开展第二轮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获甄选家团的发函工作。

房屋局至今已对1,811个家团进行实质审查,当中921个合资格可获安排拣选单位,占50.9%;另外,554个不合资格,占30.6%;152个需补交文件,占8.4%;69个放弃申请,占3.8%,以及115个被中止甄选程序或变更组别排序等,占6.3%。

同时,房屋局亦正按序安排合资格的多户型经屋申请家团选购单位,至2016年12月16日,已安排719个家团选购经济房屋单位,当中,有3个家团选择放弃拣楼,有4个家团没有出席拣楼安排,另外712个家团各自选购了心仪单位。

此外,房屋局已开展第二轮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获甄选家团的发函工作,按多户型经济房屋的申请人排序名单的顺序,至今已发出60多封甄选公函,要求於限期内提交所需资料进行实质审查。

房屋局呼吁,倘有关申请人收到甄选公函,必须於30日内向房屋局提交甄选时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包括每月收入证明及资产净值声明书等,当中需详细列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外所持有资产之种类及价值,并须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作核对,如银行帐户记录证明书、不动产证明文件及估价报告等。相反,倘申请人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局方将进行取消获甄选家团资格的法律程序。

然而,房屋局进行实质审查时,将按需要或要求获甄选家团於15日内再补交相关文件,除不可抗力原因可再申请延期15日,否则因没有在指定时间内补齐文件将进行取消获甄选家团资格的法律程序。倘经确认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於上指延期的30日内补齐相关文件,房屋局则会中止甄选程序。

目前,房屋局定期於网上(www.ihm.gov.mo)更新多户型经济房屋申请之实质审查情况,亦已上载可供拣选经济房屋项目之售楼资料,让合资格家团於拣楼前能掌握相关资讯。


两局加强打击车辆长期滥泊呼吁车主营商机构自律守法

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务局高度关注公共泊车资源被车辆违法停泊或滥用,致力打击车辆长期滥泊。2017年首日警方前往了多个车辆滥泊的黑点巡查,检控咪表违泊及锁车个案24宗。

两局重申,现阶段将依法打击长期滥泊的车辆,呼吁车主及营商机构自律守法,勿滥用公共泊车资源违法停泊车辆,否则可被检控。

澳门地小,公共泊车资源有限,为便利驾驶者及增加咪表车位的流动性,特区政府除积极觅地兴建公共停车场外,亦在合适且条件许可的公共街道设置一定数量泊车位。然而,有部分车主及营商机构贪一时之便,漠视法律,把车辆停泊於公共泊车位时,除不支付停泊费用外,甚至长期滥泊。

2017年首日,警方根据市民反映及日常纪录派员前往澳门半岛、氹仔及路环多个车辆滥泊的黑点巡查,合共检控咪表违泊及锁车个案24宗。在巡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有不守法的车主和营商机构长期占用公共泊车位,以致市民无法合理使用,故依法按照《公共泊车服务规章》内的相关规定进行执法,以便将公共资源回归市民合理公平使用,减少公共泊车位长期被占用而导致难搵位情况。

两局提醒车主及营商机构,当把车辆停泊在公共泊车位时,应遵守法律相关规定,不要违法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