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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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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至11月就业调查

统计暨普查局就业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9月至11月失业率为1.7%,继续与上一期(2014年8月至10月)持平;就业不足率为0.4%,稍微回升0.1个百分点。 今期劳动人口达40.31万人,劳动力参与率上升至74.4%。其中,总就业人数为39.62万人,较上一期增加1,800人;按行业统计,博彩业的就业人数(8.59万)增加1,300人,建筑业(5.68万)增加1,100人。 失业人口为6,900人,与上一期相若;寻找第一份工的新增劳动力占总失业人口20.3%,下降5.7个百分点。 与2013年同期比较,劳动力参与率上升1.2个百分点,失业率下降0.2个百分点,就业不足率则维持不变。


2015年1月份之税务责任

至十五日 职业税 -雇主应透过M/B式凭单,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从雇员或散工薪酬内所代扣之税款,缴予财政局、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收纳处。(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及第六款) -独资商号的东主应把上季(十,十一及十二月)从本身工作报酬名义入账的款项内扣除之职业税,缴予财政局、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收纳处。(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获批准选择预先缴纳制度的雇主,须透过M/B式凭单,向财政局、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收纳处缴纳经财政局局长批准所预定之税款。(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根据第13/2013号法律第十七条规定,扣减应缴税额百分之三十,豁免额订定为$144,000.00) 全月 旅游税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八月十九日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3/2013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豁免其所指场所2014年度之旅游税) 职业税 -第一组纳税人(受雇人士)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第九条或特别法例所指豁免职业税之人士,倘并无从其他工作来源获得收益,可无须递交申报书;又第一组纳税人,当其报酬是从唯一的雇主处获得时,亦可免交申报书。 -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第二组纳税人(自由或专门职业)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 -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第二组纳税人(自由或专门职业)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十一条第一款) -根据第三十二条条文,不论有否扣除税款,雇主须递交上年度曾支付或发给任何薪酬或收益予散工或雇员的M3/M4式名表及其相应税务编号。(经由第267/2003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二月二十五日第2/78/M号法律第十三条第一款) 房屋税 -出租房屋之纳税人欲享用其房屋维修及保养费用之扣除,须递交M/7式申报书。(八月十二日第19/78/M号法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机动车辆税 -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二龙喉水池修缮工程动工

为增加储水容量及应付突发的供水事件,土地工务运输局今天(31日)起对二龙喉公园内一个废弃的室内储水池进行修缮工程,工程主要回复该室内水池原有的贮水功能。工程期间施工范围将适当围板,二龙喉公园室内储水池(暗塘)上盖的综合活动场及相关设施暂停开放。 本工程应海事及水务局要求,对二龙喉公园内的室内水池及相关建筑物进行修缮,回复室内水池原有的贮水功能,以增加本澳的储水容量、加强水量调度能力,以及应付突发的供水事件。 该室内储水池位於二龙喉公园内山洞巷东侧,为室内水池结构体,入口为一座两层高的旧式建筑物。本工程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水池入口的建筑物,会按文化部门的意见保留并翻新,增添其观赏价值;第二部分是室内水池的主体部分,对其进行修缮,建造成内缸的形式,以达至储水的效果;第三部分是重建室内水池上盖近山边一侧的建筑物,连同上盖,完成后交给公园使用。 修缮工程今天(31日)动工,工程为期约300天。由於该工程在公园内进行,土地工务运输局已与民政总署协调,尽量减低对公园使用者的影响,其中工程范围会先围板,施工期间公园暗塘上盖的综合活动场及相关设施暂停开放;为确保公园内的行人安全通行,公园入口至围板入口的一侧建设临时安全通道,同时需保留一条通道通往公园茶座,以减少对茶座营运的影响。


45所内地重点大学招收澳门保送生

由教育部统筹,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协调的"201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考试"(下称保送生考试)将於明年1月2日至13日接受本澳中学推荐。2015年度来澳招收澳门保送生的45所内地着名高等学府分布在全国14个省市,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大学等。保送生通过保送考试后,将可以直接入读录取院校。 为了让各中学有充足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保送生考试的推荐工作,高教办在教育部大力支持下,提早於本年10月下旬起向本澳中学提供内地来澳招收保送生的学校及专业名单、考试要求等资料。 有意透过保送生考试报考内地高校的本澳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品学兼优,并由校方推荐,透过就读学校递交资料。 保送生考试将於明年1月24日举行,有关详情可向就读中学查询,或浏览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页(http://www.gaes.gov.mo)。如有疑问,可致电83969380、83969390与本办梁先生或邝先生查询。


《2014年度澳门文学作品选》徵稿

为总结年度文学创作成果,保存澳门文学资料,过去四年,澳门基金会及文化局携手合作出版《年度澳门文学作品选》,受到文学界的广泛关注。故此,为推动澳门文学发展,现计划推出《2014年度澳门文学作品选》,并公开徵集二零一四年间发表的澳门小说、散文、新诗与旧体诗词,欢迎有兴趣的本地作者由即日起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止递交作品。 作品选将邀请本澳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编选,以精选为原则,选编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由澳门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撰写,并於本地或外地报章期刊上发表之中文作品,文体包括小说、散文、新诗与旧体诗词,不接受未刊稿、仅於网上发表或已结集出版之作品,或任何公开比赛的获奖作品。来稿字数不限,每人每种类别限投最多三篇作品,并须以发表时的内容为凖。 有兴趣作者可於澳门基金会网页(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相关表格,亦可於办公时间到澳门基金会研究所(南湾时代商业中心十三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澳门笔会(慕拉士大马路二百一十八A号澳门日报大楼十一楼C座)索取。投稿请将填妥的投稿资料表、声明书,连同作品的原刊稿电子档案(Word档)及如有的原刊稿副本,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澳门笔会,或电邮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提交资料封面或电邮标题请注明"《2014年度澳门文学作品选》徵稿"及投稿类别。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七二零一五零澳门笔会冯小姐或八七九七八五三九澳门基金会吴小姐。


《2012-2014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徵稿

为总结过去三年的演艺评论创作成果及保存资料,以推动澳门演艺事业发展,澳门基金会、文化局继《2010及2011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后,计划联合出版《2012-2014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现公开徵集二零一二至二零一四年间发表的澳门演艺评论文章,欢迎有兴趣的作者由即日起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止递交。 评论选分"澳门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两部分。"澳门作者篇"的选编范围为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澳门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发表於本地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二零一二至二零一四年间澳门艺团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艺团在本澳的演出。"外地作者篇"选编范围为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非澳门作者发表於本澳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二零一二至二零一四年间澳门艺团在本澳或外地的演出。 "澳门作者篇"及"外地作者篇"来稿字数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两篇作品,作品须以发表时的内容为准,不接受未刊稿、仅於网上发表或已结集出版之作品。评论选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编选,以精选为原则,但内容涉及澳门艺团在本澳演出之评论作品获优先考虑。 有兴趣的作者可於澳门基金会网页(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相关表格,亦可於办公时间到澳门基金会研究所(南湾时代商业中心十三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澳门笔会(慕拉士大马路二百一十八A号澳门日报大楼十一楼C座)索取。投稿时请将填妥的投稿资料表、声明书,连同作品的原刊稿电子档案(Word档,内文中注明发表日期、刊物名称及评论场次等相关资料)及如有的原刊稿副本,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澳门笔会,或电邮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提交资料的封面或电邮标题请注明"《2012-2014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徵稿"及投稿类别。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二八七二零一五零澳门笔会冯小姐或八七九七八五三九澳门基金会吴小姐。


慢性病防制委员会网页正式开通

环境改变及全球城市化衍生的不健康生活方式,使慢性病成为其中一个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提升市民的健康及生活素质为优先工作,於2009年成立"慢性病防制委员会"。目前,慢性病已成为威胁本澳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为了让广大市民随时随地可便捷地获得有关慢性病的资讯和活动的消息,并对"慢性病防制委员会"的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慢性病防制委员会"网页由即日起正式开通,市民可登入网址www.ssm.gov.mo/cpc或卫生局网页浏览。 慢性病防制委员会表示,慢性病的发生与不健康饮食、缺乏运动、吸烟及酗酒等危险因素有关,持续受到这些因素影响下,身体会出现肥胖、血压升高、血糖升高、高血脂等情况,如果不再理会的话,就会发展成为慢性病。严重者会影响日常生活或失去工作能力,甚至死亡。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健康生活模式是预防慢性病的最好方法,故"慢性病防制委员会"网页设置多元化,市民可透过委员会介绍、最新消息、认识慢性病、健康管理工具、监测、活动花絮等栏目,获取有关健康生活和慢性病的资讯,网页亦全面综合地反映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举行活动的消息。


广东新增1例人感染甲型H7N9禽流感病例

卫生局表示,根据内地卫生部门的通报,广东新增1例人感染甲型H7N9禽流感病例。根据通报,患者为35岁女性,居住於深圳市龙华新区,12月29日确诊感染,已入院治疗,现在病情危重。 由20l3年至今,全国共确诊47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其中至少183例死亡。2014年10月1日以来出现当地感染病例的地区包括:北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及福建。 卫生局表示,虽然目前澳门未有任何人感染甲型H7N9禽流感个案,但为了市民的健康得到最大保障,特区政府已启动了紧急应变机制,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卫生局会持续和国家及邻近地区的卫生部门、世界卫生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监测各地和澳门的疫情,并通过跨部门和公私营机构合作,为邻近地区或澳门一旦出现禽流感疫情做好预防和准备工作。 根据目前情况,卫生局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地会陆续出现更多人感染甲型H7N9禽流感病例,亦不排除澳门出现病例,卫生局已要求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密切留意,若有怀疑个案,应及时作出检测或转介;同时亦向全澳市民作出以下呼吁:
 避免前往最近出现甲型H7N9禽流感疫情地区的街市、农场等有售卖或展示禽鸟的地方;
 避免接触禽鸟及其分泌物、排泄物;如有接触,应立即洗手;
 切勿购买、携带未经检疫的禽鸟;
 切勿进食未经彻底煮熟的禽鸟肉、内脏、血制品及蛋等;
 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
 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应戴上口罩,尽快就医,并向医生详述旅行史及动物接触史。 有关甲型H7N9禽流感的详细资料,可查阅卫生局网页(www.ssm.gov.mo)或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卫生局传染病查询热线28700800。


消委会在大堂区继续进行12月份超市物价工作

消费者委员会履行6月12日第4/95/ M号法律第10条第2款b)之规定,於12月29日及30日先后在大堂区及花地玛堂区的台山、青洲、筷子基调查了接近20间超级市场,继续进行12月份最后两次的"超市物价普查"工作。 以上调查工作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表"已上载於消委会(www.consumer.gov.mo)网页、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机应用程式内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供消费者浏览及使用,该报告表亦同时摆放在消委会总办事处、民政总署辖下的佑汉及营地街市、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多个书局供消费者免费索取,而本澳所有流动电话用户都可以透过其使用的网络"Wap"随时随地查阅消委会最新公布的"超级市场物价普查报告表"。 消委会根据全澳六个堂区,再考虑超市数量的多寡,将超市调查工作划分为八个区域进行,每月在全澳八个区域的近一百间超市先后及循环进行超市物价普查工作,此举,除可更全面检视本澳超市物价的差距,提供更多的物价数据供消费者参考外,消费者就可以因应居所、上班以至活动地点直接对不同地区的超市数百种货品进行格价。 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


2014年11月旅行团及酒店入住率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4年11月随团来澳旅客有116.5万人次,按年大幅增加51%,主要是中国大陆团客(96.9万人次)录得71%的显着增幅所致;来自广东省团客有33.4万人次,按年增加21%。台湾团客(6.3万人次)按年增加9%,而韩国(3.6万人次)及香港团客(3.3万人次)则减少1%及6%。2014年首十一个月随团旅客达1,115.2万人次,按年增加25%。 2014年11月使用旅行社服务外出的居民有12.9万人次,按年增加5%;随团外游有4.7万人次,主要目的地为中国大陆(占总数76%)、台湾(占6%)、香港(占5%)及韩国(占5%)。2014年首十一个月使用旅行社服务外出的居民共140.6万人次,按年增加7%。 在2014年11月底,全澳98间有营业的酒店及公寓可提供2.8万间客房,较2013年录得1%增长;五星级酒店客房有1.8万间,占总数66%。 2014年11月酒店及公寓住客有90.2万人次,按年增加2%;中国大陆住客(59.0万人次)增加14%,而香港住客(9.9万人次)则减少22%。住客平均留宿1.4晚,与前一年同月持平;平均入住率按年增加2个百分点,为90%,当中四星级酒店入住率达92%。2014年首十一个月酒店住客共982.8万人次,按年增加1%;平均入住率为87%,上升4个百分点。 2014年首十一个月入住酒店旅客占留宿旅客69%,较2013年同期减少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