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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月底举行食安讲座  欢迎业界踊跃报名参加

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恒常业界讲座将於一月二十九日下午三时及四时在下环街市四楼下环活动中心礼堂举行,欢迎食品业界踊跃报名参加,认识日常操作中容易忽略的食安要点。 讲座内容切合业界的日常运作及操作流程,提醒业界留意容易忽略的食安要点。将分享如何有效做好慎选货源、仔细验收、正确贮存及处理的方法,提醒从业员注意工作场所、器具及个人卫生状况等,藉此协助业界采取适当的卫生及安全措施,正确处理食物。此外,亦会讲解已生效的《食品安全法》,呼吁业界与政府保持良好沟通,通报可能存在的食品风险,以及加深了解法律当中所订明的责任与义务,完善本澳食安工作。 食安中心举办恒常业界讲座,协助本澳食品行业提升食安水平。为方便业界更灵活调配各从业员的工作时间,积极参与食安讲座,食安中心本年度的业界基础食安讲座固定於每单数月份最后的星期四举办,并分别於下午三时及四时各进行一场。下次的讲座日期为三月二十六日。 讲座将以粤语进行,费用全免。一月份讲座报名日期由即日起至一月二十七日,有兴趣的业界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294 1663及8294 9924报名参加。座位有限,额满即止。


好利安药厂火警疏散演习

为加强消防局与氹仔好利安药厂在发生事故时的应变措施及协调沟通,澳门消防局於本年01月09日上午11时,与好利安制药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氹仔好利安药厂内联合举行了一次化学品火警疏散演习。 演习模拟在氹仔好利安药厂内一个化学品溶剂储存缸泄漏并发生火警,及有一名员工在逃生时受伤。好利安药厂人员发现事故后,按照内部应急计划采取安全措施及疏散相关人员到逃生集合点,并立即致电消防局报案。消防局接报后立即派遣9辆紧急车辆及37名队员赶赴现场,并按既定计划进行灭火及疏散行动,并护理伤者,演习过程历时约一小时。 是次演习,消防局和好利安药厂合共派出近130名人员参与是次演习,类似演习双方会定期举行,主要目的是测试紧急状况的应变能力及沟通机制,演习后双方进行检讨会议,并表示过程顺利,且达到预期目的及效果。


12名首席消防员晋升为副消防区长

消防局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下午4时正,在消防局中央行动站举行了副消防区长晋升仪式,当中有12名人员获晋升为副消防区长。仪式由消防局局长马耀荣消防总监主持,其他出席官员包括2名副局长及各部门主管级官员等。 上述消防人员经过约6个月的晋升课程,分为基础训练、专业训练及实习三个阶段,最后经考核合格而获晋升为副消防区长。课程内容主要学习消防技术专业知识,包括灭火技术、化学及放射安全、策略之运用、建筑学、救护学、消防系统之查验及监察技巧、事故指挥系统、防火安全规章及相关法例。


文创产业网上杂志《C2文创志》创刊号登场

由文化局出版,佰家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制作,本澳首份文创产业网上杂志《C2文创志》将於一月十日推出,探讨澳门文创产业发展动向、搜罗外地最新产业资讯,让读者了解澳门当前面对的机遇与挑战,以促进本地及地区内文创产业的发展。 二零一五新年伊始,本澳首份文创产业网上杂志《C2文创志》创刊号正式登场,全球文创产业发展迅速,更成为部分国家举足轻重的产业,C2取Culture(文化)和Creativity(创意)之意,亦可解读为"Communication Square"的意思,即沟通的广场,作为一个文创讯息交流的汇聚点,具有双重意涵。《C2文创志》为中、葡、英三语月刊,每月首个周一於杂志网站发布,除文字报导外,网站还提供影片及PDF档供读者阅览,同时设立脸书专页和微信帐号,与读者分享最新文创情报。 电子杂志跨越地域界限,方便各地读者随时随地掌握澳门文创的新动向。每期的《C2文创志》设有焦点专题及多个栏目:创刊号的"文创焦点"栏目为"光影伴我城",由数位资深和新生代的澳门电影人介绍澳门的电影业发展,同时与读者分享他们的电影心路历程;而"文创人对谈"邀请了本地着名设计师周小良与洪骏业,畅谈他们如何把创意变成商机;"文创盛事"和"世界正文创"两栏目定期探讨澳门或外地有关文创产业中富有启发性的活动和议题,本期介绍台北的"超亲密小戏节"如何与社区互动,以及电影《哈利波特》对英国甚至是全球文创产业的启示;"文创数字在说话"则回顾二零一三年澳门剧场界票房数字;七位海内外文化界专栏作者每期亦於"文创博客"撰文,分享他们对文创发展的独特见解,於创刊号刊登文章的专栏作者包括林玉凤、莫兆忠、林怡君、王祯宝、李峻一、梯亚及吕珠玲。 欢迎有兴趣读者到网址www.c2magazine.mo浏览,读者也可透过网站下载每期杂志。查询可电邮c2magazine.macau@gmail.com。


治安警加强打击滥收车资及拒载行为

近年来,治安警察局收到大量市民旅客的投诉,反映部份的士司机滥收车资及拒载问题日益严重,除严重影响市民旅客日常出行外,更对澳门国际旅游休闲城市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治安警察局对此高度关注,并长期密切监察并持续检控各类的士违规行为。 根据资料显示,在2014全年治安警察局参与的打击的士违规行动达到440次,是2013年(103次)的四倍,行动中截获1,666宗个案,当中被交通事务局控告滥收车资的有733宗(占43%),拒载254宗,相对2013年的158宗及85宗均有倍数的增幅。 《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规定,若驾驶员向乘客收取与收费表所定之法定车资有别之款额,属於滥收车资,一旦触犯会被科处行政罚款1,000元;若拒绝运载乘客前往其指定之地点,或将其载往其他地点,则属拒载,同样会被科处1,000元罚款。 2015年首星期,在各警务单位雷厉风行的监察和打击下,合共检控的士违规352宗,当中滥收车资有66宗(占18%),拒载28宗,其馀的属违泊、违反义务等情况,有258宗。首周情况显示,虽然滥收车资或拒载行为在整体检控量所占比例有所减少,然而在絶对数量上高於以往纪录,情况严峻,亟须社会关注。 治安警察局作为执法部门,基於公共利益以及确保市民和旅客的权利,以及考虑到对澳门旅游形象的维护,会全力配合相关职权部门,长期监察并严厉打击的士违规行为,警方会分析违规的士之相关数据和特点,然后部署行动,有关警务单位今年初开始会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参与其中,行动覆盖泛围会更广更深。在广大市民全面支持下,警方决心纠正部份的士司机滥收车资、拒载等歪风。 解决的士违规行为需要长远治本,为此当局已建议透过修改《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规章》来改善有关问题;面对违规乱象,未来有需要加强违规载客的罚则、简化检控程序、加强阻吓性,治安警察局会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共同研究分析以及采取打击行动,肃清违规行为。 最后,治安警察局郑重呼吁的士司机做到『洁身自爱 遵法守规』,以获取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亦呼吁业界和广大市民、旅客,与警方共同打击该部份违规的害群之马。如有发现违规行为,请电交通厅28374214、交通事务局88666363,或电邮psp-info@fsm.gov.mo、info@dsat.gov.mo,提供资料,以便跟进处理。


消委会调查非处方成药专项价格

消费者委员会履行6月12日第4/95/ M号法律第10条第2款b)之规定,於1月8日进行了"非处方成药专项物价调查"工作,并已将有关的资料上载於该会网页 (www.consumer.gov.mo) 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是次调查亦同时上载於消委会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iPhone及Android手机应用程式内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 消费者如有相关查询,请致电该会热线电话:8988 9315。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视察监狱及保安高校了解部门工作困难及需要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继续视察辖下部门,一连两日到访澳门监狱及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实地了解部门的具体运作及工作需要,并鼓励两个部门要持续提升人员士气,建立现代化的警队文化氛围。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8日在澳门监狱狱长李锦昌及副狱长吕锦云陪同下检阅狱警队伍、视察监狱设施,并与各领导主管举行座谈会,进一步了解监狱工作,以及听取人员在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及挑战。
座谈中,黄少泽赞扬监狱在回归多年以来,全体人员付出不少努力,非常肯定其工作成效;有发言者表示,澳门社会不断发展,人员流动增多,监狱内的囚犯数目亦有增加,外籍囚犯增幅较为明显,产生的翻译、医疗及心理辅导等问题也随之增多;另外,人力资源同样困扰监狱文职及狱警队伍,人员流失情况严重。
黄少泽表示,监狱多年来的对外沟通工作卓有成效,但希望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内部沟通,提升人员士气及增加归属感,使员工及其家属更多认同监狱工作及监狱工作对社会的贡献。
黄少泽司长也於9日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校长许少勇及副校长张玉坤陪同下视察高校大楼及设施,并与各领导及主管举行座谈会。会上,各发言者全面介绍高校的课程设置及遇见的问题及困难。
黄少泽认为,高校多年以来为保安部队成功培训大量人材,但未来除了要更重视培训工作的完善外,也要有更多的改革创新思维,应多发展警务研究工作,走出社会,认识社会发生的问题,并深入研究其成因及解决方法,总结出属於澳门社会的警务学术理论,同时,牵头对现代警察文化开展深入的探索,为全澳建立现代警察文化提供理论参考,并且为高校的持续发展打下更扎实的学术基础。
陪同视察的还包括保安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及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多位顾问等。


治安警察局举行副警长晋升仪式

今天(一月九日)中午12时,在治安警察局特警队大楼内举行了副警长晋升仪式。仪式由治安警察局局长梁文昌警务总监、副局长黎锦权副警务总监及代副局长吴王碧瑶警务总长主持。出席仪式的还有局内各部门的厅长及负责人,为同僚作出祝贺。晋升为普通职程副警长共有63人 (男性48人,女性15人),而音乐职程及机械职程副警长则各有1名男性副警长。 注:晋升人员名单见附表


消防局2014年工作数据及“农历新年期间防火工作”发布会

1. 统计数字
a. 出勤数据 请看附件!
b. 消防局防火宣传工作方面,於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共举办:
 128次防火讲座及灭火筒实习,共9,906人次参加。
 319次宣传活动,共派发防火宣传单张、海报及防火指南共36,414份。
 41次疏散演习及事故演习,参与人数共11,339人次。
2. 防火安全呼吁:
a. 因火警出勤数据有所增加,消防局表示市民有责任预防火灾的发生,希望市民注意家居防火,尤其用电方面,应小心及正确使用家居电器,如:暖炉及热水炉等;不应在同一电源接驳过多电器,以免造成超负荷而产生火灾的危险,亦应经常进行检查,如有需要应由合资格的人员进行维修,以避免漏电而造成火灾。
b. 鉴於近日各地都有大型事故发生,而农历新年是中国一个重要的节日,如市民需要参与集体庆祝活动,应注意自身及家人的安全;活动期间,消防局除作防灾戒备外,亦会配合治安警察局的人流控制安排,以防止大型集体事故的发生,希望全澳市民能配合在场警员指示。
c. 市民应保持逃生通道畅通,祭祀时要留意安全,避免烧着周边的物件,亦应注意家居用电安全,尤其需要外游时,应将家中电源及燃气的总掣关闭。
d. 各行业的东主亦应注意场所的防火安全,尤其食肆,应注意炉具的保养及烟囱的清洁;为减少发生火灾的风险,消防局在农历新年前会加强对酒店场所防火安全巡查。
e. 呼吁各位市民,小心火种处理,如遇火警发生,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尽快通知消防局,报案热线:28572222、119或120通知消防局,以便消防员尽快扑灭火警。
3. 防火安全宣传工作:
消防局於农历新年前,会进行一系列农历新年防火宣传活动,包括拜访本澳社团、到各区域派发防火宣传单张及联同文化局前往本澳多个世遗庙宇进行防火巡查及宣传;
在防火宣传活动方面,消防局将派员到本澳多个坊会进行座谈,并联同坊会义工到区内各处派发宣传单张,期间亦会举办防火安全讲座;其后亦会继续派人员到本澳多个区域派发防火宣传单张,藉此加强市民及商铺东主的防火安全意识,降低火灾发生的机会;
另外,於2015年1月期间,消防局将联同文化局前往本澳多个世遗庙宇进行防火巡查及宣传工作,主要配合世遗城区的防火安全工作,希望藉此减低庙宇发生火灾的机会。 4. 为配合农历新年期间的活动,消防局将有以下安排:
a. 在澳、氹两个烟花炮仗燃放区及储存区方面,消防局将会一如概往,派出消防人员及车辆到场戒备,以减少发生火灾的风险。
b. 为保障市民安全,以及避免本澳世界文化遗产建筑遭火灾破坏,消防局於本年2月18日晚上(年三十晚)将会派出消防车辆驻守妈阁庙,於3月16日晚上(观音开库日)派出消防车辆驻守观音庙,以防止火灾及意外发生。


教青局2015/2016学年继续推行 “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措施”

根据教育暨青年局的意见调查结果,2014/2015学年"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新措施"获得学校及家长的支持,且达到预期成效。2015/2016学年教青局在身份证明局的协助下,继续推行"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措施"。
"措施"手续简便
2015/2016学年的新生报名日期将继续统一於2015年3月1日开始。另教青局订定首次公布录取报读幼儿教育学生的名单为不迟於2015年3月25日。首次报读澳门幼儿教育阶段学生(2010年至2012年出生)的家长,可於2015年3月14日至31日期间,以子女的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於设於本澳各区的自助服务机列印"注册凭条",并於2015年3月25日至31日向决定入读的学校递交,以完成子女的入学注册手续。倘家长於列印"注册凭条"时按指示输入其个人的本澳手机号码,则可在注册后获手机短讯确认报读,家长亦可自行透过教青局网页查询子女确认报读的情况。
上述措施只适用於首次报读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生。"注册凭条"列印方式简便,与医疗券列印方式相同;只可列印一次,复印无效。详情可留意教青局印发的单张、报章及电视广告,又或浏览教青局网页(www.dsej.gov.mo)。
学校收费指引
在收费方面,按9/2006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第21条的规定,本澳居民入读公立学校及已加入免费教育学校系统的私校,可享有免费教育,即免缴学费、补充服务费(杂费),以及与报名(工本费、手续费、考试费、面谈费或多元智能评估费等等)、就读及证书等有关的费用。
幼儿教育新生缴交留位费时间由2015年3月25日开始,已加入免费教育系统的学校所收取的留位费金额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不超过800元,中学教育不超过1,200元。 举行家长说明会
为配合2015/2016学年幼儿教育的招生工作,教青局由2014年12月29日开始举办多场家长说明会,包括托儿所专场和公开场,地点分别为教青局位於澳门区及离岛区的设施。2015年1月中旬的说明会公开场资料如下,其中1月26日於教青局举行的说明会设有即时葡语及英语的传译,欢迎市民报名参加,报名及办公日查询热线:83972309。公开场的日期及时间已上载教青局网页。 请看附件! 不鼓励幼儿重读
为促进学童的身心健康成长,教青局不鼓励幼儿教育学生重读。根据第9/2006号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幼儿教育阶段,除非家长提出申请,否则不得要求学生留级。"为此,仅在特殊的情况下,家长才适宜考虑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以安排子女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