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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行政长官崔世安与罗马尼亚总理维克多.蓬塔会面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30)日会见到访的罗马尼亚总理维克多.蓬塔(Victor Ponta), 就彼此增进交流及其他共同关心的事项交换意见。
行政长官欢迎维克多.蓬塔率团访澳,希望他在短暂停留期间可以对澳门的情况有概括了解。行政长官扼要介绍澳门自回归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形,而未来特区将积极融入区域合作,长远目标主要是促进经济适度多元。一方面在旅游发展规划上将增加非博彩元素,另方面积极参与珠海横琴的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 、中医药等多样产业的发展。同时,特区继续保持与欧盟及葡语国家的良好联系,今年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举办达十周年,相信藉着不同的契机,特区将继续拓展对外交往,与罗马尼亚可增进交流。
维克多.蓬塔表示,首次访澳虽然只作短暂停留,但对城市的发展面貌已留下深刻印象。他对澳门未来的经济及旅游业发展、基础建设以至区域合作的建设深感兴趣,尤其关心港珠澳大桥的建设规划及未来落成后所幅射的影响。他也认同澳门特区把旅游博彩业的收益投入於教育及基础建设中,藉以促进城市发展和居民的生活。
参加会面的包括罗马尼亚能源特派部长康斯坦丁.尼策(Constantin Niţă)、罗马尼亚驻香港总领事塔利达.国伊安(Talida Goean);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会秘书长柯岚、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及礼宾公关外事办公室主任冯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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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进小组积极为善丰花园事件各相关方搭建沟通平台(更新版)

(资料来源:善丰花园事件政府跨部门跟进小组)
为妥善解决善丰花园事件的善后问题,政府於早前成立了跨部门跟进小组(下简称"跟进小组"),以便展开第二阶段的各项跟进工作。小组早前向事件的当事各方提出了以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事件的建议方案,并就该方案分别与各相关方进行了沟通会议。事件能否尽早得以处理,有赖各相关方的理性及充分合作,因此小组将继续积极协调,期望能够促成各方达成共识,务求将事件早日解决。 小组一直尽力从中协调各相关方
善丰花园事件自去年十月发生后,基於对善丰花园住户、邻近楼宇住户以至其他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特区政府第一时间对楼宇进行紧急的临时加固,同时亦立即委托香港大学教授,对大厦的安全状况进行即时的分析和评估,以确定大厦是否存在倒塌的风险和对公共安全存在的其他影响;此外,亦对造成事件的主要成因进行调查,有关调查报告已於今年四月底公布。同期,特区政府成立了由运输工务司司长领导的跨部门跟进小组,负责跟进善丰花园事件第二阶段的善后工作。由於善后工作涉及大量复杂的法律问题,在特区政府的协调下,欧安利律师愿意免费为善丰花园的小业主提供法律咨询。欧安利律师的热心帮助亦得到小业主的欢迎。其后,欧安利律师与小业主代表召开多次会议研究事件,并已代表小业主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跟进小组在第二阶段的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土地工务运输局依法展开有关的调查程序,以确定事件中是否涉及《都市建筑总章程》所规定的行政违法情况,其次是考虑如何协助业主透过调解、仲裁或司法诉讼的渠道,就善丰花园的损坏争取相应的民事上的赔偿,以便早日将大厦修复或重建。 建议采用需时较短的调解或仲裁
跟进小组建议由善丰花园事件所涉及的各方(包括善丰花园的小业主)共同委托专业的机构,对引致大厦问题的成因展开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调查,厘定清楚各方的责任归属,同时就大厦应该修复还是重建作出技术上的分析和评估。在这份由各方共同委托并接受的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根据报告所确定的责任归属以及修复或重建的结论,透过调解或仲裁程序解决有关的赔偿问题。 跟进小组认为就善丰花园事件展开更加全面深入的调查,既是事件的当事各方所表达的意愿,也是说服各方接受调解或仲裁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更是商谈就修复或重建所涉及的赔偿问题的基础。 各相关方自行决定是否接纳建议
跟进小组於六月先后约见各相关方,介绍有关方案的具体构思。当中,善丰花园小业主代表在街坊总会和欧安利律师的陪同下,也与跟进小组举行了会议,就小组提出的建议方案进行了讨论。而跟进小组同时向各相关方包括小业主强调,是否愿意接受有关建议取决大家的意愿,只有在各方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全面的调查和后续的调解或仲裁的程序才会展开。 跟进小组所接触的各相关方中,大部分对小组提出的建议反应正面。跟进小组将继续努力与事件的当事各方进行沟通,争取促成透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尽早解决善丰花园事件的善后问题。 小组将会继续积极跟进善后工作
另一方面,在香港大学教授的初步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工务局已对善丰花园建筑工程及邻近地盘的地基工程之承建商,以及相关指导工程技术员展开预审程序,以便查明是否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此外,社会工作局继续向业主发放特别津助,直至事件解决为止,所有费用日后将向责任人追讨。 根据现行法律,相关的责任人对楼宇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但无论是责任的归属问题,还是后续的赔偿问题,皆属民事法律范畴,需要由受损楼宇的直接受害人循司法或仲裁等途径追讨解决。无论是对善丰花园进行修复还是重建,也要基於全面的、专业的调查和评估的结论。如果全面调查的结论是楼宇的损害不可修复,则相关责任方须负担重建的所有费用;如果全面调查的结论是楼宇的损害可以修复,则有关的赔偿应以修复的费用作为考虑的基础。即使全面调查报告的结论是楼宇可以修复,小业主也可以在妥善解决重建费用的前提下,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楼宇实施重建。在行政程序上,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特事特办,倘重建按原则审批,将加快审批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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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为社保供款月 市民可利用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缴纳供款
七月份为缴纳社会保障制度本年第二季供款的供款月,社会保障基金提醒所有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雇主须按法律规定履行供款责任,在七月份内为其本地雇员缴纳第二季强制性制度供款;倘有聘用外地雇员,则须同时缴纳外聘费。同时,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须於七月底前向社保基金缴纳供款。 在七月份供款月期间,各雇主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於办公时间内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P区的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的服务柜台,以现金及银行支票/本票(抬头为"社会保障基金")方式缴纳供款。 而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此外,雇主亦可选择到社保基金总部、皇朝区中土办事处,或其他指定服务点及银行(仅限於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下),以现金及银行支票/本票方式缴纳供款,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过使用指定银行的自动转帐服务、网上理财或者中银e道自助服务机等电子化供款渠道缴纳供款。 市民如想查询更多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资讯,可於办公时间致电社会保障基金2853 2850、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透过社会保障基金24小时语音热线2823 8238进行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或社会保障基金网页www.fs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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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人须於7月11前 提交中介法生效日前已订立之房地产中介协议清单
《房地产中介业务法》於7月1日起生效,届时仅具备有效准照之房地产经纪及房地产中介人才可经营或从事有关业务。本年7月1日之前已达成的房地产中介协议仍然有效,目前持有有效准照的房地产中介人必须於7月11日前,往俾利喇街望贤楼地下之办事处向房屋局提交所有於本年7月1日前已订立且仍有效的房地产中介协议清单并应尽快於法律生效起6个月内与对方以书面方式重新订立房地产中介合同。 《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目的是让业界朝向更专业,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於2013年7月1日起仅持有有效准照之房地产中介人及经纪才能从事相关业务。而在2013年7月1日起向客户提供房地产中介业务的服务前须先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中介合同。 於2013年7月1日之前已达成的房地产中介协议仍然有效,即有业主委托中介人将其不动产放售/租,或客户委托中介人寻找不动产以购买或租赁等,不论有关的协议是以任何形式(如口头或书面方式)达成。 而目前持有有效的房地产中介人临时准照的房地产中介人必须於7月11日前,於办公时间内往俾利喇街望贤楼地下之办事处向房屋局提交所有於本年7月1日前已订立的房地产中介协议清单,主要内容需载有客户名称、拟促成的法律行为(出售、购买、租赁等)、不动产的识别资料(地址、类型、用途)、协议订立日期。 为此,於房屋局网页下载区内提供"房地产中介协议清单"之填写范例供业界参考(见附件);同时,房地产中介人提供的资料均属实无讹,并清楚知道倘作虚假或所递交之文件为伪造,将负上倘有之民事或刑事责任。 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或义务,房屋局呼吁所有的房地产中介人及消费者应尽快於法律生效起6个月内与对方以书面方式重新订立房地产中介合同。房屋局作为具房地产中介业务范畴的主管实体将会根据《房地产中介业务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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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度现金分享计划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与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而推出的「2013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已透过第11/2013号行政法规公布,并於5月14日生效。计划将於本年7月正式实施,分别向特区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发澳门币8,000元及澳门币4,800元。 发放安排概要如下:
一. 受惠对象
1. 所有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均可获发放现金分享款项。
2.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满五岁,属第8/2002号法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强制性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情况者,只要领取上项所指身份证明文件,亦获发放现金分享款项。
3. 现居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外并持有可续期澳门居民身份证人士,只要证明因长期卧床、全身或半身瘫痪而未能换领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获发放现金分享款项;倘已递交该等文件且去年亦领取了现金分享款项的居民,社工局获授权可豁免该等人士再递交有关证明,并根据受惠人去年递交相关文件分析,经断定无须递交新证据后,受惠人可领取本年度现金分享款项。
4. 凡符合发放条件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倘因死亡而未能领取现金分享款项者,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九百一十七条规定,在清算及分割遗产前由负责管理的待分割财产管理人申请领取。 二. 发放方式 1. 银行转帐发放
透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以下人士发放款项:
- 领取社会工作局援助金人士及领取敬老金人士;
- 领取直接津贴的教职人员及领取助学金的专上学生;
- 领取退休及抚恤金人士;
- 公共行政部门人员。 2. 邮寄划线支票
其馀合资格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则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划线支票。其中:
- 年满十八岁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头为受益人姓名;
- 十八岁以下未成年受益人所收到的支票抬头则会列示如下:
受益人姓名、父亲姓名及母亲姓名(支票可存入受益人、受益人父亲或母亲的帐户)。
划线支票以平邮方式寄出,使受益人以最简单的方法收到支票。同时,由於支票为划线支票,只可将支票存入抬头人的帐户,因此,即使其他人取得支票,亦无法兑现。 3. 特殊情况
上述第一点第3项所指人士、未获确定监护权的未成年人、其他无行为能力人,以及被处以保安处分和剥夺自由措施或接受刑罚的人士,将由社会工作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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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囚人士摄影比赛得奖作品揭晓

为唤起市民对在囚人士的关注及支持,早前澳门监狱在澳门摄影学会的协助下举办了「一个微笑‧一分鼓励‧为在囚人士给力」摄影比赛,是次比赛共收到162份参赛作品,并已於6月19日完成对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比赛邀请到新闻局陈致平局长、澳门摄影学会张耀棠理事长会同澳门监狱李锦昌狱长担任评审,各评判根据参赛作品的切题性、美感及拍摄技术,经过3轮筛选及评比,在公开组选出冠、亚、季各一名,优异奖五名及入围奖十名,而校园组选出冠、亚、季各一名及优异奖五名。 公开组的得奖结果:冠军邓俊成:欢颜;亚军邓启伦:征服黑暗;季军吴海祺:山区的小孩;五名优异奖排名不分先后,分别为:邓俊成:爱心天使;邓启伦:送你一个微笑;陆伟强:真善美的笑容;陆伟强:纯真的笑;张美顺:笑迎春。获得入围奖者有十名,排名不分先后,分别为:黎俊明:哈哈哈;黎俊明:笑住冲;林汉儒:微笑小天使;吴海祺:两姊弟;林寿华:童乐;林寿华:家庭乐游;林国强:喜获新生;陈光忠:欢乐的笑容;陈光忠:欢乐的童年;韩炳瑜:渔家乐。 校园组的得奖结果:冠军萧曦晴:培植;亚军李奇锋:向前;季军何汝桐:"笑"男;五名优异奖排名不分先后,分别为:施婉清:"笑笑";陈玮姗:鼓励支持;萧曦晴:可爱小孩子;詹建洋:微笑.拥抱;郭海宁:稚笑。 比赛之颁奖仪式将於本年7月4日,假澳门综艺馆举行之「2013年澳门监狱在囚人士手工艺品展销会」开幕礼中进行,届时并会展出获奖之参赛作品。此外,有关得奖作品亦会上载到澳门监狱网页(www.epm.gov.mo)及澳门摄影学会网页(www.psm.org),得奖者将会由专人通知有关领奖事宜。如有查询,欢迎致电8896 1280或8896 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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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破坏结构梁柱致大幅钢筋外露 工务局对一豪宅单位发禁止施工令

土地工务运输局稽查人员日前发现一个位於东北区的豪宅单位存在大面积非法工程,有人在装修时将单位内属於结构梁、柱及主力墙的混凝土进行破坏及开凿,以此增加使用空间,导致钢筋外露,情况严重,影响大厦结构安全。局方对有关自私行为予以谴责,已向该单位发出"禁止施工令",会优先处理该个案,除要求工程拥有人聘请注册工程师进行修复外,亦会依照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士的责任。 罔顾公众利益情况严重且罕见
不少市民在购置物业后均会进行大小不等的装修工程,政府近年已推出多项便民措施,包括可以在免除申报的情况下进行家居内部装修,但要遵守某些规定,例如不能影响楼宇结构或在没有工程准照的情况下更改供排水系统等。大部分业主及装修工人都遵守有关规定,然而,仍有业主心存侥幸,罔顾法律要求及公众利益,进行非法工程。最终由政府勒令停工及复原,往往得不偿失。 土地工务运输局稽查人员日前(6月24日)发现,位於东北区的君悦湾,一个正进行装修的高层豪宅单位存在非法工程,有人破坏及开凿结构梁、结构柱及主力墙等,将混凝土刨开到一定深度,露出大面积钢筋,以此增加使用面积。 由於情况严重且较罕见,以免情况恶化并进一步影响住宅结构安全,稽查人员立即发出暂停工程令,随后於周五(6月28日)张贴禁止施工令,一旦有人违反禁令继续施工,局方将联同警方封锁有关单位。小业主应尽快聘请注册工程师,递交结构修复计划,经局方核准后再进行修复工程。局方亦将追究相关人士包括小业主、工程承包人及工人的法律责任。 工程各方应遵守法律避免违法
土地工务运输局会严肃且优先处理上述个案,并对有关自私及罔顾公众利益的行为予以谴责,结构梁、柱及主力墙不但属於大厦共同部分,且属承重构件,任意改动更会影响大厦结构安全,令其他小业主蒙受损失。 鉴於将有不少楼宇陆续落成入伙,局方呼吁,小业主、装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应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装修,为确保楼宇结构安全,装修工程若涉及变更单位用途、面积或楼宇结构,更改单位出入口、外墙式样或外墙门窗、供水或排水网的工程,或涉及大厦其它共同部分,必须按现行程序向局方申请核准工程计划,获发工程准照才可施工。 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规定,一旦发现非法工程,除了小业主外,装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亦须负上法律责任,局方希望大厦管理单位能够配合,采取较严格的门禁制度,对装修工人发出临时出入证及作出登记,以便发生问题时可以追查,而小业主亦应尽责对装修工作作出监督,避免违法。有疑问可向土地工务运输局服务中心查询,电话:8590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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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基金会派员参加UNESCO文献遗产会议 探讨发展目标并交流“澳门记忆”项目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记忆工程"之"国际谘询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於2013年6月18至21日在韩国光州举办,澳门基金会代表杨开荆及陈思恩应邀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会议,冀增加澳门与国际的交流合作。 会议开幕式由韩国光州市长姜云太、UNESCO行政委员会主席 Alissandra Cummins、高级项目专家Joie Springer, 以及韩国国家文化遗产官员等主持,UNESCO国际谘询委员会委员及观察员合共30多人出席。一连四天的内部会议主要回顾世界性的文献保育及推广工作,并订定未来十年内的发展目标、经费预算,以及通过了成立针对文献申报、教育培养、科技等范畴之小组委员会,会议亦评审了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文献遗产。 2010年澳门基金会与 UNESCO世界记忆工程亚太区委员会合办了第四届会议,并通过了澳门教区档案文献列入亚太区《世界记忆名录》;2012年与UNESCO世界记忆工程国际谘询委员会之教育与研究工作组、澳门文献信息学会合办了"世界记忆研学与澳门——文献遗产新视野"国际论坛,一直致力推动保育人类记忆、传承文化的工作,有关活动引起国际关注。澳门基金会代表藉此会议引介"澳门记忆"项目及澳门文献保育工作的情况。 "教育与培养"为未来主要目标
委员会就目前至2021年的发展计划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讨论,并订定各项发展目标及具体政策,其发展重点在於推动全球对文献遗产的普及教育和知识推广,尤其是对青年人的培养。因此,委员会明确未来的发展目标为:提升对世界文献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知;针对数字化及保育工作开发教育与培训计划;推动世界记忆工程的网络化发展;制定具凝聚力、理念,及务实的管理和保存记录信息的数位化战略等。同时,委员会因应未来发展目标订定了相关的措施、活动范畴,以及具体工作内容等等。毋庸置疑,教育和培养青年人以及推动大众参与世界记忆工程,是委员会成员讨论较多的议题。 宣传推广澳门
澳门基金会代表杨开荆获邀在会议上介绍澳门情况,她引介了该会启动"澳门记忆"项目的进展,以及向澳门理工学院学生推行"世界记忆研学"计划的经验,并分享了学生挖掘整理的记忆项目。委员会主席Helena R. Asamoah-Hass及不少委员对於澳门基金会推动社会人士参与,并通过课堂组织学生学习"记忆工程"等成绩表示肯定并感到很大兴趣,更期望"澳门记忆'能顺利推出,同时培养更多青年参与文献保育、信息管理的行列,令青年人认识和了解保护文化的重要意义。 评选《世界记忆名录》项目
世界级的文献遗产名录申报每两年一次,本届全球共有84个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经委员严格分析及投票,结果有54项获列入世界级的《世界记忆名录》,包括中国的"中国元朝西藏官方纪录 1304年至1367年"(共22份文件)、"侨批档案:海外华侨银信"(去年五月刚列入亚太区《名录》);还有来自韩国、比利时、伊朗等地的文献项目。目前全世界列入该《名录》的项目增至299项,当中包括9项来自中国的文献,如《本草纲目》、《黄帝内经》等弥足珍贵的中华文化遗产。 澳门基金会代表认为此行收获丰富,有关的经验值得澳门借鉴,同时为澳门文献日后申报世界级的文献遗产名录作参考,亦对该领域的未来发展加深了认知,更藉此机会向国际组织宣传了澳门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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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逾2800人参与交通安全活动

为提倡社会大众的守法守规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交通事务局今年继续主动深入学校和社区进行交通安全讲座或工作坊。今年上半年已先后到访31间学校、长者中心及机构,2,820人参与了相关活动。下半年将继续深化推广形式和教学内容,将正确的交通安全讯息在学校和社区不断散播。 交通安全推广和教育是交通事务局重点及长期的工作之一。除恒常宣传途径和推广活动外,为更好地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交通安全的推广和教育,交通事务局今年继续开展「交通知识校园互动」、「交通安全齐认知识 精叻耆英都要识」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三项活动计划,部份计划得到了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和交通运输业总工会的鼎力支持和参与,丰富了推广形式和教学的内涵。 「交通知识校园互动」以小学及幼稚园学生为对象,透过轻松互动的教学模式向学生灌溉正确的交通安全讯息,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活动分为「专题展览」及「互动工作坊」两部分,於工作坊前会以「专题展览」形式进行,透过图画及简单文字向学生介绍本澳的行人横过马路设施及交通条例等,增加学生们对交通事务的了解和兴趣;「互动工作坊」则透过游戏和模拟剧场方式带出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唤起学生对交通问题的关注。 「交通安全齐认知识 精叻耆英都要识」的服务对象为长者,透过讲解、话剧及有奬问答游戏等方式,让长者意识到交通状况随着社会发展已经不断变迁,长者出行更须多加注意道路环境,同时收集长者对本澳交通问题意见,适时作出跟进处理。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则以中学、大学及职业司机为推广对象,透过互动交流从资讯分享至个案分析,由浅入深让与会者知悉交通资讯、执法情况和法律依据。为让职业司机有正确的驾驶习惯,除警方外,讲座亦邀请了交通运输业总工会派出驾驶教练员从驾驶技术层面,讲解相关的驾驶技术知识,务求从不同层面的讲解强化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概念。 上述活动计划推行以来,得到学校、团体和机构的支持,参与人数不断增加。交通事务局下半年会在现行基础下,适时更新和丰富教学内容;同时,亦会加强与治安警察局交通厅合作,不定期派员前往交通黑点进行联合宣传和打击违规行动,期望透过上述不同形式的活动,多方位向市民灌输正确的交通安全知识及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最终达致减少严重交通伤亡事故的目标。上述活动欢迎学校、团体或机构预约,如有疑问,可致电交通事务局梁小姐(8866 6514)或李小姐(8866 6507)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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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意识」-行人守法篇

本局一向重视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并持续进行多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包括举办交通安全讲座、摆放宣传展板、分发宣传单张及播放宣传短片,提醒市民过马路需要遵循的规则,包括在绿灯闪动时不应开始过马路,如已开始过马路则应加快脚步以避免交通意外等。同时本局亦制作道路安全守则的宣传小册子不仅列出各种交通违规的行为,还详细讲解交通安全的常识。 本局针对近期社会关注之驾驶者於斑马线不让行人优先通行之情况,除安排前线巡逻警员於繁忙路段之斑马线指挥交通外,亦部署特别行动於每日不同时段不同地点检控於斑马线不让行人之驾驶者。希望透过相关行动,以及不同渠道之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现时行动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会持之以恒继续相关工作。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头至6月26日,对於斑马线不让行人之驾驶者共发出720宗检控,当中11宗因累犯而需转交司法机关跟进禁止驾驶之处罚。在行人方面,今年头五个月因违规过马路而被检控的个案有62宗,而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总数为282宗,较去年同期跌近15.8%,而交通意外之行人以长者居多。本局将严厉执法,包括即时票控乱过马路或触犯其他违例事项的行人,亦会对违规的驾驶者作出检控。而行人通常违反的规则包括不遵守交通灯讯号、不使用五十公尺范围内的斑马线、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等设施横过马路,以及攀越路边围栏或穿过车行道的中央分道带等,将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元。行人乱过马路除危及自身安全外,亦对路面上的驾驶者造成危险,累己害人。 本局希望藉着宣传、教育及检控等三个方面,以减低涉及行人,特别是长者及学童的交通意外。除了检控及口头警告外,本局交通厅亦会向多个运输业界团体、长者团体及学校机构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加强驾驶者及行人对道路安全的意识。本局呼吁行人及驾驶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带同学童的家长更应以身作则,过马路时应使用斑马线或其他行人设施,以教导子女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另在交通繁忙出现车龙的情况,市民亦不应胡乱於车与车间的空隙中乱过马路。以达致「交通安全你我有责,零意外,齐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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