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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一宗肠病毒群集性感染
卫生局今日(5日)接获一间托儿所出现肠病毒群集性感染的报告。有关托儿所是位於青洲大马路的仁爱传教托儿所,其D班累计5名幼儿出现手足口病徵。所有患者病情较轻,无住院、无出现神经系统异常症状或其他严重并发症的个案。卫生局现正采集样本进行检测,并已加强指导托儿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 卫生局强调,大部分肠病毒感染个案可自行痊愈,但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致命的并发症。卫生局呼吁家长、学生和学校、托儿所、院舍工作人员采取下列措施,预防肠病毒感染: 个人:
洗手:接触眼、鼻、口前,以及饭前、如厕后及处理完婴儿的尿片或其它污秽物后要洗手;
呼吸道礼仪: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住口鼻,并小心处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减少接触: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空气流通情况欠佳的公众地方;
增强抵抗力:均衡饮食、足够的水分、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和避免吸烟,以增强抵抗力;
及时就医:若有发烧及出现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的症状,应尽快找医生诊治,特别是症状严重时。 学校和院舍:
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经常用1:100漂白水稀释液清洁桌椅、玩具和1米以下的墙身等儿童容易接触的地方;
病人暂停上学入托:留意员工和儿童患病情况,有发热或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症状的学童或员工应暂停上学或上班;
及时通报:如儿童或员工有不寻常的集体患病情况,应立即通报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28533525,传真:28533524)及社会工作局或教育暨青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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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建造业安全施工奖励计划评审结果
由劳工事务局主办,土地工务运输局、建设发展办公室、运输基建办公室、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建筑置业商会、澳门工程师学会、澳门建造商会、澳门建造业总工会、澳门工程施工主管协会、澳门建筑机械工程商会及澳门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合办的2012年「建造业安全施工奖励计划」得到本澳业界的鼎力支持,共有31间建筑公司18个地盘参加各组别的比赛,包括「建造地盘」、「最佳安全管理制度」、「最佳职安健装修及维修保养承建商」、「安全改善项目」、「最佳安全管理人员」和「杰出职安健工友」组。劳工事务局和各合办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审团於6月至7月中旬对各参赛地盘进行实地评审,及后於9月28日召开最后评审工作会议,并定出各个组别的得奖名单如下:
1. 楼宇建造地盘-A组
金奖:中国建筑工程(澳门)有限公司-路环石排湾公共房屋CN5a地段
银奖:新昌工程(澳门)有限公司-澳门威尼斯人第5、6期工程
三友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路环石排湾公共房屋CN3地段第一区
铜奖:新福港--权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仁伯爵医院第一期扩建工程-辅助设施及急诊部
中德工程有限公司-高楼街41-47号住宅发展项目工程
2. 楼宇建造地盘-单项工程分判商
银奖:得宝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澳门威尼斯人第5、6期工程
新菱冷热工业株式会社-澳门威尼斯人第5、6期工程
铜奖:示构工程有限公司-澳门威尼斯人第5、6期工程
安乐工程(澳门)有限公司-澳门威尼斯人第5、6期工程
3. 楼宇建造地盘-特别工程项目
金奖:泰升建筑(澳门)有限公司-澳门路氹城银河地盘
银奖:保华建筑有限公司-路环联生发展项目金峰南岸
中国路桥工程(澳门)有限公司-轻轨工程C380
铜奖:瑞权工程有限公司-澳门、氹仔、路环CEM的公共网路
瀚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澳门路氹城银河地盘
中德工程有限公司-菩提园社会服务大楼建造工程
4. 最佳职安健装修及维修保养承建商
银奖:吴淦记建筑有限公司、奥斯-得宝合作经营体
铜奖:示构工程有限公司、敏达工程有限公司、美昌建筑有限公司
5. 最佳安全管理制度
金奖:泰升建筑(澳门)有限公司
银奖:中国建筑工程(澳门)有限公司、吴淦记建筑有限公司
铜奖:新昌工程(澳门)有限公司、得宝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新福港-权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安全改善项目
银奖:中国建筑工程(澳门)有限公司-升降机槽闸门及钢平台
泰升建筑(澳门)有限公司-扎钢筋铁笼方法
铜奖:盈电工程有限公司-搅牙机护罩
新菱冷热工业株式会社-吊重"A″字架
7. 最佳安全管理人员(澳门组别)
银奖:张志康、黄晖明
铜奖:梁英伦、李松胜、何锦青
8. 最佳安全管理人员(外地雇员组别)
银奖:韩文福
铜奖:黄颂民、麦永基、王子基
9. 杰出职安健工友
金奖:高伯源
优异奖:苏永明、黄坚钢、李庆华
入围奖:黎文俊、梁树荣、李容妹、黄国洪、蔡志强、饶共生、杜杰、陈月堂、黄琼英、梁润娣
每个组别的得奖者除可获发奖座及奖金外,并将获劳工事务局引荐加入「职业安全健康约章」成员及参与「流动式临时防堕系稳装置」课程及推广计划,以鼓励和嘉许其在业界的职安健表现,并藉此提升公司或机构的安全管理形象与地位,同时,参赛记录和获奖名单亦将送交本澳公共部门,以作参考。 劳工事务局定於本年11月29日下午於新口岸世界贸易中心大厦5楼莲花厅举行2012年「建造业安全施工奖励计划」分享会暨颁奖礼,以表扬和嘉许在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有良好表现的承建商、工程分判商、地盘安全管理人员及工友,会上将由各得奖者向业界分享其安全施工及管理经验,欢迎业界及市民参与。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 8399 9240或8399 9429查询或浏览劳工事务局网页:http://www.dsal.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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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业界共同探索珠三角海运发展

"珠江三角洲水上客运发展研讨会"今(5)日起一连两日於珠海举行,粤港澳三地和其他城市的交通运输、海运业界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珠三角地区水上客运的未来发展趋势。港务局局长黄穗文期望透过研讨会,进一步加强各地海运同业和专家学者的交流合作,为珠三角地区未来的海上客运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向。 研讨会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处长付伦香、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港务局局长黄穗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助理处长冯国明、广东海事局珠海海事局局长黄斯深、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副局长余烈、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及教授卢晓春、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桂寿平等领导和专家学者,就海运发展新模式、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建设情况、桥区的航线规划以及对珠三角水上客运及物流的影响等议题积极发表意见,亦指出海运业界只要凭藉敏锐触觉,运用海运的独有优势,把握机遇,就能够克服挑战和困难。 当中黄穗文就海运未来发展趋势尤其是港珠澳大桥通车前后的转变发表了意见。她认为随着陆路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完善、港珠澳大桥的建设、内地实施个人游政策以及业界面对各种经营困难和竞争等因素,使珠三角海上客运的发展形势复杂多变。因此,海运业界有必要及早评估未来的发展趋势,积极部署应变策略。 黄穗文表示,海上客运业界面对的经营压力日益增加,主要是燃油价格攀升和人力资源紧张等因素致使经营成本不断上涨。此外,随着本澳旅游会展业的发展,可以预料在港珠澳大桥落成通车前经海路出入境的旅客仍会持续上升,但在大桥落成通车后,公路与海路将共同承担港澳间客运,预计通车后首5年,海路出入境人次将缩减至每年约一千五百万至一千八百万之间,约为2011年的六成半至八成。 然而,海路客运仍有自身的优势和可发展的空间,例如海上口岸直接接驳港澳市区,地理位置上较陆路方便省时,加上数以千万计的旅客和市民对出行方式各有需求,交通工具选择多样化更能配合社会需要,同时海上客运对分流澳门各口岸的旅客起到重要的作用。加上澳门特区政府将会把氹仔客运码头打造成为澳门离岛重要的交通枢纽,发展海陆空联运,为市民和旅客提供综合且便利的海陆空交通服务,配合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发展定位。 珠三角地区的海上客运业界现正面对不同的挑战和机遇,黄穗文相信海路客运在未来仍然有相当的市场占有率,具有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海运业界积极面对社会发展的变迁,共同探讨应对措施,在高瞻远瞩、及早部署的良好势态下,必定能够应对海路客运市场的变化,寻求到合适的经营方式和作出适当的应变。而澳门特区政府亦会积极配合海运业界的未来发展规划,并会适时地对海上客运的整体发展进行研究分析,适当地调整航线的分配和资源的投入,营造良好的海上客运经营环境,向市民和旅客提供优质的海上客运服务。 "珠江三角洲水上客运发展研讨会"由广东省船东协会主办,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珠江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参加研讨会的单位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口岸办港口口岸处、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海事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港务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输及工务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中国船级社香港分社、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珠海市港口管理局、广东省珠海航道局、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粤港澳等地的海运业界和学术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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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范畴立法工作计划- 解雇赔偿上限、非全职工作及最低工资
特区政府现已全力开展有关解雇赔偿上限、非全职工作及最低工资方面的立法及修法工作,为了进行更全面及客观的分析,特区政府已多次透过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先后收集到由劳资双方代表提交的意见书。特区政府现正加紧全面展开研究,计划於明年第一季内就上述立法及修法工作向社协提交具体法律草案或立法建议方案。 11月1日进行的社协执委会会议上,劳资双方继续就调整不合理解雇赔偿的月薪金额及倍数进行讨论,当中资方建议赔偿月薪金额上限由澳门币14,000元调升至17,000元,而劳方则主张应取消赔偿月薪金额及倍数上限。特区政府现正就劳资双方的意见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及研究,因应双方的意见及研究结果,计划明年第一季内向社协提交具体法律草案。 另外,社协在上述会议上亦商讨定出有关非全职工作及最低工资制度立法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时间表。在非全职工作方面,特区政府现正就早前劳资双方提出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及研究,在综合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计划明年第一季内向社协提交具体法律草案;而在研究制订最低工资方面,特区政府将於本年12月底收到由澳门大学提交的初步调研结果,随后便可将有关资料交社协劳资双方发表意见,因应双方的意见及调研结果,特区政府计划明年第一季内提出推动制定最低工资制度的初步立法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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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怡大厦两房及三房共650个经屋单位预配(更新版)
特区政府今(5)日於特区政府公报中刊登第299/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已命名为青怡大厦,即青洲坊第3地段,两房及三房共650个经济房屋单位的售价及补贴比率。房屋局明(6)日起向获甄选家团寄出拣楼通知信,并分批安排於11月20日起参观位於青洲社屋之示范单位;11月27日起则按序安排家团代表往房屋局选购单位。家团需留意其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安排。 青怡大厦提供770个经屋单位 青怡大厦位於邻近青洲大马路之土地,由两座楼高34层楼宇组成(包括地面层RC),合共提供770个经济房屋单位,分别是一房一厅(T1)单位有120个,两房一厅(T2)单位有524个,三房一厅(T3)单位有126个。 建筑物主要按功能使用上分为住宅、公众停车场、商业及社会设施。在功能布局上,主要是垂直划分。 地面层设有住宅、公众停车场出入口,以及社会设施及商业单位;地库1层至3层为公众停车场,1楼及2楼为社会设施,3楼为住宅部分的平台花园,4楼以上为住宅。 住宅大楼在群楼以上分为两座,住宅的出入口分别位於青洲大马路及白朗古将军大马路方向。 地面层、1楼及2楼的青洲坊卫生中心,将提供成人保健、妇女保健、产前保健、儿童保健、牙科保健、中医保健及物理治疗康复等服务,并设有药物治疗中心(美沙酮)、发热门诊、爱滋病谘询、结核病直接督导治疗、影像科分支、听力筛检室、卫生教育展览室、大型会议室及公共卫生办公室等。 3楼平台花园主要设置绿化和活动设施,为住户提供良好的休憩环境,计划中主要分为半室外区和室外区,半室外区包括:活动区、健身区、乒乓球活动区、儿童游戏区及鹅卵石步行径;室外区主要是绿化区、步行径和羽毛球场。 住宅大楼分为两座,第I座4楼至25楼每层有16个单位,26楼至29楼每层有14个单位,30楼至33楼每层有12个单位,总数提供456个单位;第II座4楼至25楼每层有11个单位,26楼至33楼每层有9个单位,总数提供314个单位。 公众停车场出入口位於青洲大马路,提供逾500个轻型汽车及电单车泊车位。区内设有多个巴士站,方便居民乘搭公共巴士出行,未来地段内还将设置公共巴士总站,进一步方便市民。 区内有街市、学校及公园,日常生活设施俱备。 青怡实用面积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19,990元 房屋局主要根据经济房屋家团的购买力,楼宇的座落地点、建成年份,单位在楼宇总体结构内的朝向及位置、面积及类型等相关计价因素而订定经济房屋各单位售价。以现时社会房屋2人家团收入上限11,840元的30%作为供款负担计算,以购入一个40平方米之实用面积单位、20年供款期及5%供款利率,按此计算出可负担之楼价约为768,883元,每平方米实用面积约19,222元,按地区系数1.04调整后,青怡大厦的实用面积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19,990元,以实用比率69.16%计算,相当於建筑面积每平方尺约1,284.44元。在650个单位中,有340个单位的价格低於平均售价,约占所有单位的52%。 根据此基准尺价,具体售价将视乎单位座向、楼层、位置和类型而有所上浮或下调,青怡大厦T2单位售价由802,300元至1,091,300元,实用面积由46.21至47.68平方米;T3单位售价由958,000元至1,283,000元,实用面积由57.11至59.06平方米。 因应现时总轮候名单中已没有一房(T1)轮候家团,故是次推出青怡大厦进行经济房屋预配时,没有推出一房单位。 由於取得人在购买经济房屋时,可享有对应市场楼宇价格一定折让之补贴比率,青怡大厦的补贴比率与其他经济房屋的计算方式一样,由房屋局透过聘请三间专业物业估值公司对出售项目进行估价,再经房屋局综合评定该项目之市场价格,根据审慎保守的原则,结合外围环境如邻近地区经济变化、经济增长预测,以及本地与邻近地区采取稳定楼价的系列措施等因素,青怡大厦得出补贴比率51.1%。这种计算方法,既有科学理性的分析,数据较符合社会实况。 在不可转让期届满,取得人向房屋局缴付补价后,方可将单位自由转让。补价的计算是在转售单位时,以财政局为徵收不动产转移印花税而评定的有关单位价格,以及取得人购入单位时受惠政府的补贴比率作计算。 11月20起开放示范单位 房屋局根据可预配单位数量,明(6)日起以双挂号形式向获甄选家团寄出拣楼通知信及附有相关售楼资料,如售价;为配合青怡大厦之工程,将分批安排於11月20日起参观设於青洲社屋-青翠楼之示范单位。 为免有获甄选家团没有收到信函,房屋局会分批於至少一份中文及一份葡文报章上刊登青怡大厦之获甄选名单之公告;同时,在房屋局之网页(www.ihm.gov.mo)上也会上载有关公告;亦可透过浏览该网页查询轮候次序,或致电该局24小时语音服务查询系统(2835 6288)查询。 获甄选家团须於指定期间(每个家团可在8日期间内参观时间),出示拣楼通知信的正本前往参观示范单位。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日上午10时至晚上6时。参观者需为家团成员。 经屋预配无须缴付款项 房屋局於11月27日起,按序安排家团代表往房屋局选购单位,家团需留意其拣楼通知信之时间安排。於预约拣楼日及时间,家团代表须带同拣楼通知信,及所有家团成员的身份证正本,到房屋局拣楼及办理相关手续。 假如家团代表无法於指定时间内到房屋局拣楼,可向房屋局提出书面解释,如接纳可按房屋局再次约定时间拣楼;如解释不获接纳,不到场会被自动排名单末尾。 於拣楼时,家团代表首先在房屋局大堂之"购买经济房屋家团报到处",出示拣楼通知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将家团代表带往5楼办理购买经济房屋接待楼层;於接待楼层设有审查区,审查获甄选家团是否齐备全部成员之身份证正本及是否存在成员变动;完成上述审查后,房屋局会在所设置的视听区,向等候家团播放选购经济房屋流程、经济房屋法规定及购买经济房屋须知的影片,并於等候区内,可透过电脑屏幕即时知悉可供选择经济房屋单位的情况;然后,按序带领家团代表入座指定的认购柜台进行拣楼。 选定经济房屋单位后,待房屋局通知,家团代表须签署一份买卖预约合同,预配程序无须缴付任何款项。於经济房屋使用准照发出后,房屋局将透过公函通知预约买受人缴付楼款的方法。倘无需藉由按揭贷款支付楼款,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应於公函所指定的期限内联络房屋局,以便约定缴付楼款的日期及时间。倘需藉由按揭贷款支付楼价馀款,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应在公函指定期限内前往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房屋局接获银行通知批准按揭贷款后,才透过公函约定预约买受人及其他立约人缴付楼款的日期及时间,届时只须以银行本票缴付楼价首期,楼价馀款由银行直接支付房屋局。 缴付楼价后,房屋局会约定预约买受人办理管理合约,及约定领取锁匙的时间。 截至2012年10月31日,经济房屋轮候家团有4,331户。澳门区有4,463户,T2有3,570户、T3有835户、T4有58户;至於氹仔区尚馀3个轮候家团已出信邀约拣楼,路环区已没有轮候家团,由於同一家团可同时选择各区域及各种房屋类型,故该轮候家团数字有重叠。 政府现正全力推进各公屋项目的兴建工作,其中氹仔湖畔大厦、路环公屋项目处於最后施工阶段,合共提供超过11,000个公屋单位,还有青葱大厦、安顺大厦,完成内部装修后,预计可於今年底落成。 万九公共房屋计划已全线动工,而且总数量有多冇少。政府会优先处理万九公屋轮候队伍的上楼工作,房屋局现正加紧按序安排现有经济房屋及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上楼,包括向合资格轮候家团发出甄选信、资格审核等,争取尽快为轮候家团进行公屋之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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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澳门年鉴》中、葡、英文版本月6日起发售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出版的《2012澳门年鉴》中、葡、英文版於本月6日起公开发行。 《澳门年鉴》为综合性的地方年鉴,全面、系统地记录澳门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情况,为海内外有关机关、研究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和研究澳门提供翔实的资料和最新的信息。 《澳门年鉴》由2002年开始每年编纂、出版,分中、葡、英三种语言版本。本年年鉴内容分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重点、大事纪要、澳门特别行政区年度回顾、澳门特别行政区概况和附录五部份,中文版全书551页,超过25万字,葡文版685页,英文版621页,共收录彩色图片138张。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概况部份,《2012澳门年鉴》包含了政制和行政、法律和司法制度、对外关系、经济、博彩业、旅游、公共秩序、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社会福利、传媒通讯和资讯科技、土地基建房屋和公用事业、运输、地理环境和人口、宗教和风俗、历史等16大类目。 为形象地记录澳门城市建设、人文风貌,特区政府新闻局联同澳门八个摄影团体和四个传媒团体,於今年上半年举办「澳门美好一刻」摄影比赛。本年年鉴收录是次摄影比赛得奖者的作品12张,进一步丰富年鉴的内容,增强年鉴的审美价值。 《2012澳门年鉴》每本售价120澳门元,随书附送年鉴PDF版本光碟。中、葡文版於本月6日起在以下地点公开发售:本澳各大书店、水坑尾政府资讯中心,邮政局集邮门市、水坑尾分局、码头分局、机场分局、濠景分局。 由本月6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凡购买《2012澳门年鉴》可获八折优惠。 与此同时,2012《澳门年鉴》iPhone及平板电脑(iPad)应用程式(App)将於本月20日推出,方便市民浏览查阅。 现时《澳门年鉴》iPhone及平板电脑(iPad)应用程式提供2006至2011年的《澳门年鉴》中、葡、英三种语言的使用介面及资讯。市民可经App Store 搜寻「澳门年鉴」、「Macau - Livro do Ano 」和「Macao Yearbook」,也可透过新闻局网页www.gcs.gov.mo中的连结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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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进口日本食品最新检测情况
民政总署对从日本进口本澳的鲜活食品进行辐射水平快速检测及化验室检测,至今未发现有任何异常的情况。
根据统计资料,2012年10月份共有约48,000公斤的日本进口鲜活食品,包括蔬菜、水果、水产及水产制品、牛肉 、猪肉、奶及奶制品,经由机场及内港口岸入口本澳,来源地包括日本北海道,本州的福井县、枥木县、群马县、岛根县、富山县、滋贺县、山口县、神奈川县、岩手县、冈山县、青森县、爱知县、埼玉县、兵库县、京都、和歌山县、三重县、广岛县、静冈县、石川县、鸟取县、岐阜县,九州的长崎县、宫崎县、大分县、佐贺县、鹿儿岛县、熊本县、福冈县、冲绳县,四国的香川县、高知县、爱媛县、德岛县等。
民政总署除了继续与日本、内地及其他邻近地区检疫部门保持高度紧密联络之外,亦会一直与业界保持密切沟通,适时作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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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委会代表团访澳 实地考察「诚信店」运作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日前专程来澳访问澳门消委会,两会就当前消保工作的发展、两地消保议题的异同进行交流及探讨,澳门消委会对香港消委会的到访表示欢迎,并期望两会进一步加紧合作,加强处理港澳消费者异地消费投诉的效率。 由香港消委会副主席何沛谦率领的八人代表团日前访问澳门消委会,澳门消委会全体委员会主席黄国胜代表该会欢迎香港消委会来访外,并详细介绍了澳门消委会架构;该会根据第4/95/M号法律的运作情况,黄国胜表示,港澳消委会历来关系密切,尤其在协助澳门居民在港发生的消费争议时,香港消委会都给予迅速的支援,随着加强区域合作的趋势;港澳消保议题类同,相信未来的合作会更频繁。 香港消委会副主席何沛谦除感谢澳门消委会去年出席由香港消委会主办的国际消联第十九届全球会议外,亦总结了港澳消委会近年进行的合作产品检测成果。香港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就对两地在物价调查工作方面的合作提出不少建议及具体方案。 香港消委会对澳门消委会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运作亦作出深入的了解,尤其对「加盟商号」及「诚信店」如何达到预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表示高度的赞许,对消委会管理如何管理一千多间的「加盟商号」及「诚信店」两会亦分享了彼此的经验。 澳门消委会执委会主席黄翰宁指出,香港消委会成立已有三十八年,累积了不少处理当地既复杂又多元消费议题的经验,非常值得澳门消委会学习,另外,香港消委会对澳门消委会转介的个案都给迅速的回应与支援表示感谢。黄翰宁表示,港澳两地消费模式类同,面对的消保议题亦近似,期望日后加强在各方面的合作,在消保工作领域上达到资源与经验的共享。 两会代表均认同,目前两地当前要关注美容业、电讯服务业等对消费者的影响,认为应加强讯息交流,对有损消费者健康与权益的现象尽快通报让消费者知悉。另外,两会亦提出内地居民以零团费在港澳消费引伸的争议亦是重点关注的课题。 随后,香港消委会代表团考察「诚信店」的手信(食品)业、中药业及金饰珠宝等多个零售业,实地感受「诚信店」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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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基会续深化援助弱势工作 资助利民会购置复康客车

为深化援助弱势社群的工作,澳门基金会支持多个服务性社团改善服务设施及设备,早前拨款澳门币40万元资助澳门利民会购买复康客车及举办成立20周年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精神病康复者融入社区生活,让有需要的弱势社群直接受惠。 日前,利民会举办复康客车的启用仪式。应邀出席仪式的澳基会行政委员会委员区荣智表示,该会长期投入复康服务,促进社区共融的工作,今年适逢该会成立20周年,澳基会支持该会继续秉承其宗旨,为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支援服务。同时亦期望澳基会资助购置的新复康客车能为服务使用者提供出行便利,特别是让参与"辅助就业计划"的学员能以安全、便捷的方式到达工作地点进行训练。他指出,复康客车更重要的意义是能协助服务使用者融入社区生活,展开复康新生活。 区荣智又表示,身兼澳基会信托委员会主席的行政长官崔世安一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展望未来,澳基会将继续落实贯彻特区政府"关顾民生,扶助弱势社群"的施政方针,在现有政府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扩大对社服机构的硬件支持,为社团拓展服务提供更有利条件,力求让本澳有需要的群体受惠,为市民提供更实在、更到位的服务。 澳基会考虑到该会原有客车车龄已达15年,机件老化并经常出现故障,影响接送服务,故资助该会购置新的复康客车。利民会理事会主席尹伟仪感谢澳基会对该会及其服务对象的支持及关心,希望社会各界及政府部门加大力度支援精神复康者,协助他们投入社区,积极面对生活挑战。中心主任陈慕心表示,新的复康客车投入运作后,确保了服务使用者的出行便利,有助鼓励他们投入工作和推动他们融入社区生活。 近年,澳基会加大力度支持长期服务弱势社群的社团拓展服务,在硬件支援方面,本年度已分别资助澳门明爱为长者设立24小时医疗护理及复康服务、
澳门弱智人士服务协会辖下的启能中心及启智中心购买2部校巴、母亲会辖下的安老院添置医疗器材、澳门扶康会设立创艺工房、澳门聋人协会提供辅助听觉装置的借用和维修服务等,使近千名长者和弱能人士得以长期直接受惠。澳基会希望加大力度支持服务性社团改善设施和设备后,会让更多有需要人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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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持续进修发展计划》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
审计署公布《持续进修发展计划》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发现教育暨青年局在《计划》的执行、管理及监督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其中,在资助申请、评审阶段、评审结果汇报及上呈等方面未有按照法规规定或评审标准执行,导致数以千计的课程被批出,所涉金额达108,506,785.50澳门元,已支付的实际金额为22,021,283.00澳门元。此外,审计报告对教青局在《计划》的实地巡查、保证金制度的执行、报读课程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审视,发现多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期完善和更好地落实有关制度。 是次审计旨在审查教青局对《计划》有否依法制订完善的审批标准和机制,并作出贯彻的执行,以及对获得资助的课程在执行上采取监管措施,令投入的资源得到合理运用。审计范围包括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及批准,以及获资助项目的监察。 审计发现,教青局未能按照第16/2011号行政法规第八条第二款有关法定申请期限之规定,接纳了32间机构共402项课程的逾期申请,当中涉及未有上级核准的正式书面纪录而重开线上系统,有关的处理方法,侵害了其他按时提交申请机构之权利。 上述的32间逾期作出课程申请的机构当中,有3间机构於法定申请期内尚未获准开户参与《计划》,按现行机制不具备作出课程申请的资格。教青局解释是由於该局人员延误处理有关的开户申请,故特别重开系统让有关机构作出课程资助申请。当审计署要求提供有关机构的开户收据来核实机构开户申请的日期时,局方表示"收据"已在文件归档时销毁。 教青局在9项法定评审课程的因素中,只有2项以成文方式订定了评审标准,其馀标准均以口头方式传达,难以确保各评审人员按统一的标准对课程进行审批。此外,其中5项分别涉及场地、师资、收费、机构性质及合作态度的评审因素,未有按既定标准执行,导致一些应不获批准的课程纳入《计划》内,无法确保质量及审批的公正性。 课程评审工作是透过线上系统进行,但线上评审资料的导出并未包括系统内的评审分数及结果,而在导出后,小组组长会进行覆核并以人手方式再逐一输入,如组长认为有需要会对评审结果直接作出修改,但不会记录修改的依据,最后经修改后的评审结果会呈教育暨青年局领导批准。审查发现经上述程序后,导致594个原应被淘汰的课程变成获得资助。此外,评审结果经局方领导批准后便会向外公布,但发现共有612项课程并非按照获批准的课程条件(如收费、课时等)向外公布,例如一个获批560澳门元的课程,向外公布时收费却变为800元,导致公帑的支付增加;亦有课程未有获批准,但却公布让居民报读;同时亦有课程获得批准,但却未有向外公布。以上情况反映在覆核、批准及公布的程序中,存在明显的错误,缺乏适当的监管,把关作用失效。 审查发现教育暨青年局未有贯彻执行自身订下的"对於所有新参与《计划》且当月有开课的机构均会作出巡查"的措施,显示其监管并不全面。同时,局方自2012年采用"机构分级制"作为往后订定巡查次数的基础,但却对28个机构作出了错误的评级,或根本从未进行巡查便直接归类为"诚信机构",将导致有关巡查机制未能有效运作。 教育暨青年局制定指引规定机构须於课程项目完结后7日内输入出席完成情况及退还市民的保证金,但审查发现由2011年7月《计划》开始至2012年2月,有2143人次因机构未有按指引规定输入出席完成情况导致保证金款项被冻结,未能让市民及时使用。此外,如学员未能达到最低出席率之要求,依法须从个人进修帐户扣除保证金。而学员的出席情况是由机构自行填报,审查发现部分机构的守法意识不足、违规情况明显,其中24项课程共60名学员所填报的出席情况存在错误,而导致14,900元保证金出现应扣而未扣的情况,显示教育暨青年局未有作出有效监管。 为防止盗用他人资料的情况发生,居民需持个人身分证并透过机构的"插卡系统"才能进行报名。但当出现故障、代人或集体报名时,会采用"后备方案",只需填妥"报名表"并传回教育暨青年局便可完成报名手续。审查发现《计划》的首8个月共有3,330人次使用后备报名方案,但当中的88.8%是因故障或代人报名而使用,有滥用后备方案之嫌。而直至审计工作完成时,教青局在居民使用后备方案报名的过程中,仍不会对申请者的身份加以核实,反映局方还未有机制防止盗用他人资料的情况出现。 在审视第一至第三期的课程中,发现有3个机构、共6个课程存在导师报读自己任教课程的情况,并已全部成功开课及完成支付,明显存在不规则的情形,但教育暨青年局却未有适时发现有关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由於有关《计划》横跨三个年度,以2010年本澳15岁以上人口超过40万人计算,潜在开支可达20亿澳门元,金额庞大,必须予以重视。为确保《计划》能达致预期的政策成效,教青局应作出全面且认真的检讨,并尽快作出补正措施,制订有效的审批和内、外监管机制,以确保公帑能在合法、公正和具有效益的情况下被使用。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公众可於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於明(6)日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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