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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接获1宗集体胃肠炎事件报告

卫生局今日(12月4日)下午接获濠江中学附属英才学校通知,K3D班有7名学童出现发热、呕吐、腹痛及腹泻等病徵,卫生局随即派员进行调查。初步调查显示,事件涉及的3男4女学童,年龄均为5岁,於12月2日开始陆续出现发热、呕吐、腹痛及腹泻等症状,各患童情况稳定,无住院及严重个案。卫生局现正对有关事件进行详细调查跟进并安排采集病人的大便样本进行检测。同时亦已指导学校正确处理呕吐及排泄物的方法,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 另外, 12月2日公布的郑观应公立学校P5A班出现的集体胃肠道不适事件,卫生局至今未有收到新增通报个案,所有患者已康复并恢复上课。卫生局是次共收集到7个大便样本送公共卫生化验所进行检测,其中5个样本对诺如病毒(过住称诺沃克样病毒)呈阳性反应。 秋冬季节常见诺如病毒和轮状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胃肠炎,诺如病毒感染极容易在集体院舍,如安老院及学校等爆发,各年龄人士均易受感染。其传播途径包括:食用或饮用受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接触患者的呕吐物或粪便;接触受病毒污染的物品;或经飞沫传染,潜伏期通常为24至48小时。而轮状病毒感染多见於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传播途径主要是接触患者的粪便。两个传染病的病徴相似,包括恶心、呕吐、腹泻水样便、腹痛、轻微发烧,一般病情较轻,为自限性疾病,病程一般1至5天,并发症不常见,两个疾病均须由实验室检测才能证实。 卫生局呼吁全体市民应注意个人、环境和食物卫生,食物从业员或护理人员如有呕吐或腹泻现象,切勿上班,并应尽早求诊,采取严格的个人卫生措施,防止疾病进一步扩散。若出现怀疑病人时,照顾者应非常小心处理病人的粪便及呕吐物,照顾完每一个病人后应立即更换手套及洗手。所有托儿所、学校、院舍及同类机构,如有集体发病情况,应即时联络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28700800),以便即时作出跟进。


仁伯爵综合医院儿科急诊迁往急诊大楼后首日运作顺畅

仁伯爵综合医院儿科急诊於今日(12月4日)上午8时30分迁往急诊大楼提供服务。截至下午5时30分,共有93人到儿科急诊求诊,平均轮候时间约为1小时内,候诊秩序和平时相若。 卫生局表示,儿科急诊搬迁后首日的求诊人数较平时多,估计是由於近日天气较凉,儿童容易患上感冒有关。搬迁后儿科急诊的诊室数目较旧儿科急诊增加,治疗室、观察病房等空间较大,候诊区的环境亦较舒适,相信能减少儿童间交叉感染的机会。 儿科急诊位於急诊大楼2楼,需使用儿科急诊、妇产科急诊及普通急诊的人士,须先前往该大楼1楼挂号处登记。此外,位於大楼地下的急诊药房亦於今日(12月4日)搬迁至急诊大楼提供服务,服务时间为晚上8时至早上9时。


爹美刁施拿地大马路及炉石塘巷周五临时交通封闭

因电缆紧急维修及新建大厦接驳街渠,爹美刁施拿地大马路及炉石塘巷将於周五(6日)上午10时起实施临时封闭交通,禁止车辆驶入。交通事务局呼吁公众留意。 介乎十六浦与23号码头之间的一段爹美刁施拿地大马路,因开展电缆紧急维修铺设工程,由周五(6日)上午10时起实施临时封闭交通,除上落货之车辆外,禁止车辆驶入及停泊,工期约5日。 与此同时,介乎柴船尾街与新马路之间的一段炉石塘巷亦会实施临时封闭交通,以配合新建大厦接驳街渠,期间,介乎福隆新街与柴船尾街之间的一段炉石塘巷将改为无出口道路,并禁止车身长度超过7米的车辆由福隆新街右转入炉石塘巷,工期约10日。 交通事务局提醒驾驶者留意有关交通改动,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如欲了解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


政府积极跟进维澳莲运破产后续工作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维澳莲运正式宣告破产,并重申首要是保障巴士服务和员工就业权益,目前正积极跟进后续工作,包括:人员和车辆等安排,确保巴士服务稳定运作。 为向员工讲解相关情况,交通事务局联同劳工局将分别於(12月5日)凌晨1时30分和晚上8时,在台山李宝椿街的工联职业技术中学举行员工大会,欢迎员工踊跃出席。


交通事务局及工务局办公大楼火警演习取消

因工作关系,交通事务局及土地工务运输局办公大楼原定於明日(周四)举行的火警演习将取消,具体举行日期将於稍后公布。


专家团队昨开始再抽取善丰花园混凝土样本

政府委托专家团队正对善丰花园进行的补充性调查,为更全面了解楼宇状况,有需要进入部份单位内再次抽取混凝土样本 (又称"钻芯取样")。在小业主的配合下,有关工作於昨日(3日)展开,预计取样工作需时约两个星期。 为更全面了解善丰花园整体状况,专家团队正对楼宇进行补充性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善丰花园建筑工程、毗邻地盘的地基工程及拆卸工程等。期间需再次抽取善丰花园混凝土样本,取样范围包括大厦的共有部分,以及大约30个单位。 经与业主代表取得共识后,政府由昨日起(3日)陆续安排调查人员进入单位内进行取样工作,预计取样工作为期约两个星期。由於单位内的取样工作必须要小业主或小业主代表陪同才能进行,在小业主的配合下,有关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政府与善丰花园小业主代表在处理事件上已定出"双线并行"的明确方向,即一方面推动重建的方案,另一方面同步进行追究责任的程序。现时善丰花园事件政府跨部门跟进小组与善丰花园小业主代表已有定期会面机制,加强双方的沟通。


维澳莲运公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

就2013年10月1日向法院提交的维澳莲运公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请求, 初级法院民事第一法庭於2013年12月4日上午10时召开债权人大会。 经对出席的债权人进行登记,会议宣读破产管理人及法院指定的两名重要债权人提交的报告书。 其后, 会议确认总共45项债权且无须进行表决。 维澳莲运公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提交和解建议,各债权人也无提交任何和解建议。 无债权人在会议上提出设立任何有限公司以继续维澳莲运公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运作的建议。 随后,根据载於会议记录的规定及理据作出判决, 主案法官宣告请求人即维澳莲运公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走私洋酒被罚没 诉诸法院被驳回

2012年3月12日,司法上诉人在关闸广场附近整理货物【26瓶MARTELL extra old XO cognac洋酒(每瓶容量为1公升,酒精浓度:40%)】,被海关人员截查,由於上述物品在没有任何合法文件及其资讯代替品的情况下输入本澳,上述物品被扣押,并对司法上诉人展开违例处罚程式。
司法上诉人声称,其本人与其他同事分别在免税商场购买了26瓶洋酒,每瓶为1,980港元,由於其为了赚取信用卡积分,於是替其他人签帐,且因其在公司里兼财政,其他同事买洋酒的钱日后会在工资里扣回。2012年3月19日,司法上诉人所属公司25名员工向海关关长提交书面声明,各人均表示因个人本身原因於珠海免税店购买一瓶洋酒。
海关认定司法上诉人统一收集、保管及运走所有洋酒属有违常理,系透过其同事以个人自用之限额将洋酒带到澳门,以逃避海关对货物的监管,故司法上诉人不具备免责的理由,根据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第36条第1款之规定,对司法上诉人科处10,000澳门元之罚款,且将货物扣押,并宣告该等货物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2013年6月17日,司法上诉人针对上述决定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诉,主张有关结论属假设、欠缺事实依据支持并与卷宗证据相互矛盾,要求撤销被诉行为。
法院认为,被诉行为之理由说明不仅事实及法律理由均充分,且没有矛盾、不一致或含糊之处。针对司法上诉人质疑被诉实体於分析证据时获得"有违常理"之结论,根据10月4日第52/99/M号法令第3条第3款结合《刑事诉讼法典》第114条之规定,在遵守法定证据证明力之前提下,考虑行政机关在审查证据时享有对证据之自由评价,根据经验法则对证据作出的审慎心证,司法见解普遍认为有关证据之评价不能受到司法机关审查,除非出现明显错误、不公正或不合理之处。
裁定司法上诉人提出之诉讼理由不成立,驳回本司法上诉之诉讼请求。
详情请参阅行政法院第1017/13-ADM号案卷(可从法院网站www.court.gov.mo下载)。


消委会调查乳类食品、饮品及调味品 的专项价格

消费者委员会履行6月12日第4/95/ M号法律第10条第2款b)之规定,於12月3日进行了乳类食品、饮品、以及调味品三类产品的价格专项调查工作,并已将以上三项调查的资料上载於该会网页 (www.consumer.gov.mo) 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是次调查亦同时上载於消委会的"澳门超市物价情报站"iPhone及Android手机应用程式内供消费者查阅及比较。
消费者如有相关查询,请致电该会热线电话:8988 9315。


社区警务会面互通警情

昨天下午,治安警察局社区警务联络机制代表与街坊会联合总会多名社区警务联络主任会面,就区内治安诉求、交通秩序等作新一轮接触及警情通报。 有关活动下午三时在街总社区服务大楼进行,为今年社区警务联络机制成立以来第四季恒常会面。会面中,各代表积极发言,纷纷就区内治安、交通、民生等领域提出问题,直抒己见。代表多关注旧区横街窄巷的特点,建议当局除加强军装及便衣的巡逻外,应在适当位置安装天眼,加强对於盗、抢犯罪及流涟扰事者的监控;亦有多位代表提到电话诈骗渗透较前广泛,并认同必须提高警惕;有代表就具体违法行为如非法聚赌、色情按摩等提供线索,有助本局及时处理;交通方面,与会者主要反映交通安全及违泊问题,有认为应加重处罚及引入扣分制以阻吓危险驾驶行为,亦指区内狭小空间多胡乱泊车,阻碍出入影响安全,希警方多加执法,同时表示理解交通警受限硬件而出现执法困难,主张应以全民教育及自身守法为先。 治安警察局社区警务主任立即作出回应,针对盗、骗、抢等案件或潜在违法情况、交通问题等作出回应并纪录跟进,强调社区防范应建立在 "情报主导、警民合作"之上。面对外来人士到社区犯罪的主要趋势,源头打击十分重要,感谢街坊总会运用其广大网络,向警方主动「报料」出谋献策。按照联络机制,本局会把是次收集到的多个范畴问题、意见及建议,整理后交给相应的警务单位分析及立即跟进。 是次活动,街总副会长梁庆球、副理事长周宜心(兼街总社区警务联络主任总协调)、北区和中南区各坊会的多名社区警务联络主任,以及治安警警司江伟俊、黄超文、副警司马超雄、蒋少鑫、林强、石霆锋等出席会面。稍后,藉着岁末时节,治安警察局会陆续联同各区份坊会进行岁晚及冬防灭罪宣传、讲座、巡察社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