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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逾二万车辆仍未纳行车税 下周一(2日)徵收期结束宜尽快缴纳
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下简称:行车税)徵收期将於4月2日结束,截至本月28日,有2万6千多部车辆尚未缴纳行车税,交通事务局再次呼吁车主尽快缴纳;若计划注销或中止车辆,也须向局方提出申请及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同样会因逾期缴纳行车税将被徵收过期罚款。 交通事务局根据《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於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徵收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由於本年度行车税徵收最后限期日(3月31日)公共机关不对外开放,为方便车主缴纳税款,有关徵收时间将延至4月2日。截至本月28日,全澳201,350部须缴纳行车税的机动车辆中,有175,121部车辆已缴纳了行车税,还有26,229部车辆尚未缴纳。 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把握时间,尽早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交通事务专区、财政局(包括财政局大楼、北区接待中心及氹仔接待中心)、指定银行、邮政局6个办公地点缴交及通讯博物馆商店办理缴费手续。同时,亦可透过登入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截止服务日期为3月30日中午12时,完成手续后,可於三个工作天后,前往中华广场2字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领取税圈。 逾期缴纳税款者,除要被额外徵收延迟利息及等於欠税金额百分之三的款项外,还须缴付相等於税款双倍的罚款;倘在60天缴税补充期过后仍未缴纳上述款项,一旦查获车辆在公共街道行驶或停泊,有关资料将送交财政局进行强制徵收。不缴纳税款而继续使用及享用车辆者,须徵收相当於欠税金额三倍的罚款。 车辆不使用须办注销手续 另外,若车主不继续使用车辆,亦须带备身份证明文件、车辆登记折正本、车辆处理的证明文件(如劏车纸)及汽车车契副本等,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交通事务局之服务柜台办理车辆注销或中止使用手续。车主如需交通事务局协助移走车辆,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应将车辆停泊在公共道路上的合法车位内,并按照实际情况缴付停泊费用,直至局方把车辆移走;至於办理中止使用车辆手续的车主,在车辆中止使用期间,亦不能停泊在公共街道及公众地方,否则亦会被视为逾期缴纳行车税而被徵收过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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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主持MIECF开幕礼 政府将全力推进澳门环保工作
由澳门特区政府主办的「2012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MIECF)今天隆重开幕,行政长官崔世安主持了开幕仪式。崔世安表示,特区政府积极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与此同时,亦将全力推进澳门的环保工作,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在开幕式上,行政长官崔世安在致欢迎辞时表示,1972年首次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成为推动国际社会关注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里程。近年,随着气候变化问题,各种自然及环境灾害所造成经济损失,促使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将环境保护作为寻求可持续发展出路的首要任务。 他称,今年六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将在巴西召开,大会将讨论并决定如何爲全人类实现一个更健康的世界而加速行动。在全球尚未走出金融危机的阴霾时刻,「绿色经济在可持续发展及灭贫中意义」成为了大会两个焦点议题之一,可见环境保护在调整经济结构战略上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崔世安表示:澳门自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后,在「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下,经济持续增长。特区政府在积极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亦致力逐步发展成为珠江口西岸一个具特色的绿色通道。特区政府将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积极配合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所制订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与此同时,亦将全力推进澳门的环保工作,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他指出,「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是区域环保产业一个重要的绿色交流平台和通道,在各方共同努力和参与下,过去四年都取得成功。去年大会更获全球展览业协会认证为国际性的展会。特区政府期望藉此绿色活动,进一步促进区域在环保技术上的交流合作。 在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副主席、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代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赵鹏高,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代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兼港澳办副主任宋小智作主旨发言。加拿大城市联盟、绿色城市基金理事会成员Andrew Bowerbank发表专题演讲,题目为「领导协作发展低碳经济:携手合作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成功取得双赢局面」。 今天开幕的MIECF一连三天在澳门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举行。活动云集世界顶尖的环保官员、专家及学者,探讨最新的环保议题,并展出海内外及本地知名顶尖企业的环保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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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收益申报书期限延至四月二日
鉴於三月三十一日为星期六,须申报上一年度收益之职业税第一组相关纳税人和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第二组纳税人,以及所得补充税B组纳税人,2011年度收益申报书的递交期限将延至四月二日(星期一)止。为免增加轮候时间,财政局呼吁上述纳税人,倘仍未申报年度收益,宜尽快於办公时间内将该年度收益申报书交至位於南湾大马路财政局大楼之职业税中心、所得补充税B组暨营业税中心、氹仔接待中心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办公时间 财政局及氹仔接待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四(9:00至19:00) 星期五(9:00至18:45)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8:00) 税务谘询中心电话: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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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大屋举办“我们的复活蛋”活动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复活节又快到了。为与众同乐,文化局将於本年复活节期间,在郑家大屋举办"我们的复活蛋"活动,展示本澳艺术家设计的亮丽复活蛋创作,四月六日至八日更向公众教授彩绘复活蛋,为复活蛋添新衣,活动欢迎市民前往欣赏及报名参与,费用全免。 彩缯复活蛋一直被视为西方的艺术创作,为分享节日喜悦及鼓励艺术创作,郑家大屋特於复活节期间举行"我们的复活蛋"活动。由四月一日至三十日期间,郑家大屋将举办大型彩绘复活蛋展示,全部复活蛋的设计灵感均来自大屋,使大屋充满浓郁的复活节气氛;同时,於四月六日、七日及八日下午三时至四时,将邀请本澳艺术家现场演示和教授如何绘画复活蛋,让参加者体验独一无二的个人复活蛋创作,为前往的游客送上一个开心又难忘的复活节。 是次活动费用全免,欢迎市民和游客参加,由於制作复活蛋环节名额有限,参加者请提早报名。报名及查询,请致电郑家大屋热线二八九六八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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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旅游发展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社会文化司司长张裕日前主持旅游发展委员会自改组后第1次全体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就介绍委员会委任新成员、通过内部规章,以及对成立四个专责小组,分别为人力资源专责小组、旅游市场管理专责小组、交通、基建及航空事务专责小组及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研究专责小组等议程进行讨论,并就相关的事项听取委员会成员意见。 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张裕表示,委员会作为制定旅游发展策略、措施及政策方面的谘询机构,将致力为提升本澳旅游业的竞争力,为旅游政策的执行方面提出建议及意见。 在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刊登了社会文化司司长之批示,委任四十七名人士为旅游发展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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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崔世安会见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28)日在政府总部与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会面,就推进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交换意见。
行政长官首先欢迎姜增伟来澳出席中葡合作发展基金推介会,表示自总理温家宝在2010年底中葡论坛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宣布成立中葡合作发展基金,很多葡语国家均非常关心此基金的设立。他相信,此基金的落实将有利於澳门特区加快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更好发展与葡语系国家的合作。他又感谢商务部对澳门特区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在CEPA补充协议签署、确保内地供澳产品的稳定和质量安全、支持澳门经济多元发展等多个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
姜增伟表示,在特区政府与居民共同努力下,澳门整体发展规划令人鼓舞。他此行主要是进一步推展国家和葡语系国家之间的合作,中葡合作发展基金将可强化双方经贸关系,目前与葡语国家的其他合作计划也取得预期进展,前景向好。同时,将按照总理温家宝要求,发挥澳门特区作为平台的优势,通过澳门与葡语系国家的传统关系,进一步加强内地与葡语系国家的经贸合作。
参加会面的包括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会秘书长柯岚、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陈星、中联办经济部副部长、贸易处负责人胡景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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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世安冀更进一步推动本澳旅游发展
行政长官崔世安日前与获委任的旅游发展委员会成员会面和合照,他勉励成员继续为本澳旅游业发展建言献策。 崔世安在会面期间,感谢各成员过去对澳门旅游政策提出了很多具建设性的意见,对旅游业发展作出贡献。在中央政府支持下,澳门特区已明确定位发展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他希望委员会成员继续努力及支持特区政府,尤其在旅游政策上多提建议。 崔世安表示,今后仍有很多工作需要推动,澳门已逐步发展成为旅游目的地,期望在此基础上取得更大的发展,以配合澳门经济的适度多元和融入区域合作,藉此推动本澳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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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持续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制发展的意见
特区政府今(28)晚继续举办政制发展谘询会,听取工商金融界、劳工界等社团代表及经济财政范畴的谘询委员会委员对本澳政制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及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晚上出席了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的谘询会,谘询会由行政公职局局长朱伟干主持。会上,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局长朱琳琳介绍《政制发展谘询文件》的主要内容,出席谘询会的政府代表还有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法务局局长张永春及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赵向阳。 政制发展第七场谘询会共有112名工商金融界、劳工界等社团代表和经济财政范畴的谘询委员会委员出席,当中19人发言。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於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以及《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特区政府在首阶段收集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制发展谘询文件》,於3月10日起展开为期45天的谘询工作,期间共举办10场谘询会,当中3场为公众谘询会。 政制发展第八场谘询会将於明(29)日晚上举行,谘询对象为社会服务、文化、教育、体育等社团代表和社会文化范畴的谘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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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方向将循传媒业界和市民的主流意见着手研究
新闻局局长陈致平今(28)日表示,新闻业界主流意见和商议式民调中期报告初步结果均认同业界自我规管组织应由业界自行决定,无需官方代表参与,这与政府坚持的原则并无抵触。新闻局将循两者主流意见,经徵询法务部门的专业意见后,着手考虑修订《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方向。 新闻局今日下午在多功能会议室举行修订《出版法》和《视听广播法》简报会,局长陈致平联同易研方案(澳门)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荣显,向本澳传媒组织和传媒机构代表,介绍新闻局於去年底至今年初与传媒会晤及座谈归纳的初步意见,以及公布商议式民调中期报告的内容。 会上,陈致平表示,新闻局目前仍在梳理各场与传媒组织、传媒机构、新闻工作者会晤及座谈会上所得的意见和建议,完成整理后将详细向外公布。除了对民调公众部份的所有数据进行统计、研究外,易研还会对透过问卷、专业组讨论、媒体报导及评论文章等途径取得的大量传媒意见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服务合约,民调期末报告将於8月底提交予新闻局,届时将公布完整报告内容。 新闻局自去年12月中旬至今年1月期间,分别与6个传媒组织和30家传媒机构的代表进行了23场会晤,并於2月下旬举办了两场传媒公开座谈会,收集业界对两法修订的看法。此外,透过座谈会现场和电子信箱亦收到6份由新闻工作者提出的书面意见。 当中,业界基本围绕是否修法、出版委员会/广播委员会和《新闻工作者通则》的设立与否、网上媒体的管理几方面提出意见。综合所得,在两法处理的问题上,主流意见均认同有需要对两法进行检讨和修订,并强调了修法的大原则是维持以至扩大现有的新闻自由,确保新闻自由不倒退,同时确保采访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在两个委员会的设立、组成方面,传媒的意见比较纷陈,但一致认为相关委员会不应有官方代表参与及带有官方色彩,应由业界自行讨论与组织。而《新闻工作者通则》则宜应由业界自行订定。 至於网上媒体方面,业界意见不一。有的认为本澳目前未具成熟条件将网络媒体纳入法律中,应待新兴媒体发展成熟,并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或更好做法后,再作讨论;有的则认为网上媒体一如平面媒体、电子媒体,都应在法律管理之列,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否纳入《出版法》或另行立法,考虑到管理性质及方法不同,仍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陈致平和与会者交流时补充,在过去一段收集意见的过程中,业界大部份意见都集中在《出版法》及是否设立出版委员会的讨论上,较少涉及《视听广播法》;惟该法亦实施超过20年,随着社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新闻局亦有必要检视相关法律的适用性。由於视听广播涉及电信管理的技术范畴,有需要与电信管理局磋商后才决定如何处理。 此外,就与会者关注委员会的存废、《新闻工作者通则》等具争议性的法律条文,在修法过程中会否考虑删除的问题,陈致平称,综合业界意见和民调中期报告的初步结果,均倾向在相关法律框架外,由业界自决是否成立相关的自我规管组织。因此,政府未来会积极朝业界和公众所表达的修法方向进行研究和分析;惟考虑到删除条文涉及技术问题,当局仍需进一步谘询法务部门的专业意见。 张荣显在公布商议式民调中期报告时表示,调查数据显示,公众认为需要处理两法的态度较为明确,其中,对於两个委员会成立与否,调查结果反映公众倾向在相关法律框架外「由业界主导、公众参与」的方向;公众对互联网的态度亦倾向於须受法律管制,但非纳入《出版法》中;公众的多数意见认同订立《新闻工作者通则》的重要性,但应如何制定,则意见分歧,既有认为通过法律形式制定,也有认为应由民间记者团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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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二月就业调查结果
统计暨普查局最新一期就业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的失业率为2.1%,就业不足率为0.8%,均维持上一期(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的水平。 今期劳动人口共34.6万人,而劳动力参与率为73.2%,与上一期相同。 就业人口达33.9万人,较上一期增加900人。按行业分析,零售业、酒店业及博彩业的就业人数较上一期增加,批发业和饮食业则有所减少。 失业人口为7,100人,较上一期减少300人;寻找第一份工的新增劳动力占总失业人口11.9%,所占比重较上一期下降0.8个百分点。 与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比较,失业率及就业不足率均下降0.7个百分点,劳动力参与率则上升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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