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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接获一宗肠病毒感染群集性感染报告

卫生局接获1所学校通报幼稚园部出现肠病毒感染群集性感染的报告。
出现肠病毒感染群集性感染的学校,位於白马行的圣公会蔡高中学幼稚园K1B班,共有6名儿童出现手足口病徵。报告中的儿童病情均较轻,无住院病例,无出现神经系统异常症状或其它严重并发症的个案。卫生局现正采集样本以进行检测,托儿所亦已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
卫生局呼吁家长、学生和学校、院舍工作人员采取下列措施,预防肠病毒感染:
个人:
 洗手: 接触眼、鼻、口前,饭前、如厕后、处理完婴儿的尿片或其它污秽物后要洗手;
 呼吸道礼仪: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住口鼻,并小心处理排出的分泌物;
 减少接触: 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空气流通情况欠佳的公众地方;
 增强抵抗力: 均衡饮食、足够的水分、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和避免吸烟,以增强抵抗力;
 及时就医: 若有发烧及出现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的症状,应尽快找医生诊治,特别是症状严重时。 学校和院舍:
 环境卫生: 应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经常用1:100漂白水稀释液清洁桌椅、玩具和1米以下的墙身等儿童容易接触的地方;
 病人暂停上学入托: 留意员工和儿童患病情况,有发热或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症状的学童或员工应暂停上学或上班;
 及时通报: 如儿童或员工有不寻常的集体患病情况,应立即通报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2853 3525,传真: 28533524)及社会工作局或教育暨青年局。


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出台 4行动计划61项措施落实政策

由运输工务范畴多个部门组成的澳门整体交通运输政策研究跨部门跟进小组已完成《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的编撰工作,明确未来10年本澳整体陆路交通政策的愿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宏观布局;订立公交优先、完善建设和提升服务的重点政策和工作内容;编制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以行动计划为立足点,有序实现政策愿景;同时将完善监督,制定交通评鉴与监察机制安排,保障政策成效。 《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正式成稿,跨部门跟进小组今日(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规划厅厅长刘榕、环境保护局、建设发展办公室、运输基建办公室出席介绍政策具体内容。 《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的编撰工作由2009年底启动,期间先后进行了两阶段全澳性的意见徵集和谘询工作,经过多次不同形式的调研,召开过数以百计的交通专家和运输业界工作会议,汇聚各方智慧和努力,始形式政策建议文稿。 全面构建一核两面三圈政策体系 政策的内涵是以「公交优先」为整体核心;从「完善建设」及「提升服务」两方面提供优质的交通供给;在「新城、旧区、历史核心区」三个层圈因地制宜分区实施;全面构建「一核、两面、三圈」的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体系。 政府的主要目标将按近期、中期及远期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三个阶段的规划目标年限分别为2012年、2015年及2020年。近期目标是要重整公交,集中精力保障出行,重点工作是通过行人步行空间的改善及其他配套措施,设法保障居民通勤及出行的便利性及舒适性,并为轻轨一期工程的全面施工作好准备。中期目标是配合轻轨通车,进一步整合巴士、的士及与轻轨站点周边的步行及单车网络,提供更优良便捷的交通环境,并适当管理车辆的增长与使用,提升道路行车速度与改善空气品质,全方位落实公交优先政策。远期目标则配合新城填海区的开发,进一步完善本澳交通网络的建设,以及与珠三角城镇的对接,并持续落实车辆增长控制及环保车辆的汰旧换新政策,致力实现本澳宜行宜游的绿色交通城市的愿景。 为配合政策的实施,经谘询公众及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具体编制了四方面行动计划。分别是完善公共交通、合理管理私人车辆、创造舒适慢行环境及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教育,合共61项行动措施(详见附件)。同时将完善监督,制定交通评鉴与监察机制安排,保障政策成效。通过能与国际接轨的整体指标,以至检核措施成效的评鉴指标,以助政府及居民从更客观的角度分享观点、检核政策。 另一方面,广泛的公众参与、制度化的监察安排及高透明度的讯息发放机制,将有助政策的不断完善。为此,将透过建立跨部门会议制度;设立或调整行动计划执行机制;强化交通谘询委员会的政策谘询作用,并透过不同形式鼓励及组织居民参与评鉴,以及逐步建立深入社区、面向公众的政策说明及分享机制等,加强公众的参与,及为达致宜行宜游的绿色交通城市的政策愿景,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评鉴指标监察行动推进状况 就政策的执行,政府将每年针对整体评鉴指标及措施评鉴指标进行观察,监察各项行动计划的推动状况,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同时,每五年会进行一次总体检讨。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於2015年及2020年就各项行动计划的执行效益进行检讨,并因应当期施政需要进行调整修正。 公众如欲了解政策具体内容,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专页;或是前往宋玉生广场中土大厦12楼交通事务局、中华广场二楼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政府资讯中心索取政策文本及宣传单张,有关资料亦可於上述专页下载。


旅游学院学生带您漫步游澳门

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课程的设计是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故学生每年均需在其主修专业范畴内完成一定时数的实践工作,修读旅游企业管理的学生其中一个实践工作是为游客及本澳市民作免费导游服务。 此活动由修读旅游企业管理学士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筹办,以「旅游学院学生带您漫步游澳门」为主题,由导师协助下设计了5条观光路线,每条路线行程约1小时30分钟,由10月29日起至11月12日;逢星期六、日为来澳旅客以至本澳市民提供免费导游服务。 是次活动的主要目的为:
(一) 让学生将学到的旅游知识灵活地运用及实践。是次活动由计划路线、安排时间表以至实际导游工作均是由学生们自行安排,导师只是从旁辅助,这样可使他们从策划过程中学习各种沟通技巧。
(二) 藉着学生於市内、名胜及旅游景点提供服务的同时;亦可作为对澳门市民的一种宣传,令普罗大众意识到旅游业的重要性及对游客宣传澳门。 旅游学院是由澳门政府开办的唯一一所旅游高等教育机构,致力培育澳门旅游及酒店业人才,亦希望透过一些活动为推广澳门尽一分力,令一些自助游澳门的游客对澳门有一个更好的印象。


文产会下月初举办澳台文创交流讲座

为借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化运作方面的经验,明确文化产业和文创企业市场化运作方向,文化产业委员会将於11月3日下午3时至5时假澳门旅游活动中心举办澳台文创交流讲座,由台湾义守大学代理校长、瑞信国际创意谘询顾问公司首席顾问洪万隆教授主讲,讲题为"文创拼经济—台湾的经验与启示"。 台湾是两岸四地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的地区。多年来,在文化创意人才培育、氛围营造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台湾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值得吸取的教训。讲座将集中介绍台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和现状,重点分享目前台湾文创企业的市场运作情况和文化产业形成过程中的挑战。 讲者洪万隆为台湾义守大学代理校长、瑞信国际创意谘询顾问公司首席顾问,早年在文化创意产业发源地英国深造,曾任台湾屏东县文化局局长、义联集团义大文创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要职,具有深厚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官、产、学经验。讲座设有嘉宾分享和交流互动环节,届时与会者可以就澳门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嘉宾进行直接的交流。欢迎业界及有兴趣的社会人士参加。由於座位有限,为方便安排,有兴趣出席的人士,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文化产业委员会秘书处张小姐报名,电话:8985 0502。 此外,文化产业委员会作为特区政府的谘询机构,继续透过多种渠道积极听取社会及业界意见。欢迎各界浏览委员会的网页(www.cic.gov.mo),并提供宝贵意见及建议,共同推动本澳文化产业发展。


就立法议员对墓地事件提出书面质询的回覆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及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分别就立法议员吴国昌、高天赐及区锦新提出的四份书面质询作出了回覆。 回覆中表示,廉政公署按照第10/2000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和法定程序,制作了《前临时澳门市政局批出十幅墓地事件的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就相关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并提出了明确的结论。包括,"鉴於批出墓地的权力并非由监督实体所享有,而且程序亦是由「前临市局」的执行委员会主席负责及决定,故现阶段无条件证明存在滥权之嫌"(调查报告第116页)。正如政府发言人在9月19日所指出,调查报告中已就法律及行政程序上详细分析了前临市局、监督实体以至时效问题;阐述了审批墓地的整个程序,同时,亦清楚指出,行政法务司司长在墓地批给过程中没有滥用职权,也没有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按照当时生效的第24/88/M号法律《市政区法律制度》第29条及第30条的规定,"原属市政执行委员会的大部分权限已授予主席,其中包括墓地的批给权"(调查报告第38页)。同时,亦"无任何法律规定在批给墓地的事宜上须将决定送监督实体认可"(调查报告第98页)。事实上,当时的市政执行委员会主席依法行使了其专属权限,并没有把其决定通知监督实体,因此,监督实体於2001年12月不知悉有关墓地的批给。 廉政公署按照《基本法》第59条的规定"独立工作",不受干涉。对於廉政公署的调查报告,任何公私实体均应予以应有的尊重。因此,对同一事件再次进行调查并无必要。事实上,调查报告公布翌日行政长官已指示行政法务司司长及民政总署跟进。行政法务司司长也已批示成立了由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司长办公室顾问组成的"完善墓地批给程序工作小组",在90日内,就完善和优化墓地批给程序及相应措施提出建议,并制作报告书呈交行政长官。 现时是按照於2004年1月1日起生效的第37/2003号行政法规《坟场管理、运作及监管规章》的规定处理有关墓地租赁的申请事宜。 此外,回覆又指出,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於2010年3月2日,为处理某一市民就申请墓地事宜之声明异议而依据《行政程序法典》第86条的规定,要求民政总署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民政总署於2010年3月5日透过公函将要求的文件送交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及后,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於2010年4月8日将上述已送交的所有同样文件送回民政总署。因此,区锦新议员说"竟出现大部份原始文件丢失"一事,并非事实。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846/IV/2011、865/IV/2011、886/IV/2011、859/IV/2011。


二零一一年 十一月份之税务责任

二零一一年

十一月份之税务责任 至十日 印花税 -缴纳上月份烟草广告及烟草商业资讯,以及放置在格兰披治大赛车跑道之广告印花税。(经由第218/2001 号行政长官批示,并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六月二十七日第17/88/M号法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b项及第14/2010号法律第十六条第二款) 全月 旅游税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八月十九日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4/2010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豁免其所指场所本年度之旅游税) 所得补充税 -缴纳第二期之所得补充税。(九月九日第21/78/M号法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机动车辆税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中储临时服务中心11月起停止运作

社会保障基金表示,中央储蓄制度2011年拨款确定名单公布后,至现时为止共收到32,293份提取款项申请,预计款项於11月21日转入参与人提供的银行帐户内,而位於美珊枝街七号的中储2011年拨款临时服务中心下月起停止运作,市民可继续利用80多个服务点办理有关服务。 中央储蓄制度2011年拨款确定名单自上月26日公布后,至10月27日,社保基金共收到32,293份提取款项申请,约占合资格申请者的八成,大部份申请者为65岁或以上参与人,社保基金已加派人手处理申请,如申请获批准,款项於11月21日转入参与人提供的银行帐户内,社保基金会发信通知参与人有关款项的转入日期。按相关法规规定,合资格参与人每年可自中储个人帐户中提取款项一次,一般情况下,提出申请后翌月可收到款项。 另外,位於美珊枝街七号的中储2011年拨款临时服务中心11月起停止运作,市民其后可续到社会保障基金大楼或利用其他80多个服务点,包括民政总署辖下北区或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街总、工联、妇联、明爱、中总、侨总、退休、退役及领取抚恤金人士协会进行查询及办理相关服务及手续。 市民如欲查询有关中央储蓄制度的资讯,可於办公时间致电2852 3333或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www.fss.gov.mo。


二零一零年运输、仓储及通讯业调查结果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在2010年有营运的运输、仓储及通讯业场所合共2,150间,按年减少60间,主要是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货车数目减少所致;在职员工有14,621名,减少1%。行业的总收益为172.5亿元(澳门元,下同),总支出为147.2亿元,较2009年分别增加21%及14%;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亦显着上升30%至56.0亿元。另一方面,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则按年大幅下跌72%至3.3亿元。 2010年经营运输及仓储业的场所共有2,119间,较2009年减少56间;在职员工共有12,714名,按年减少1%。从事陆路运输的场所有1,674间(占运输及仓储业79%);而运输相关及辅助服务场所有417间,其中包括177间旅行社。 由於入境旅客持续上升,以及上海世界博览会对运输服务的需求大增,推动运输及仓储业录得理想升幅。2010年运输及仓储业的总收益达130.6亿元,按年上升23%;其中客运服务(53.7亿元)及货运收益(15.3亿元)的增幅分别为18%及36%。总支出较2009年上升13%,为119.7亿元;按支出项目分析,经营费用(56.7亿元)和购货及佣金支出(41.0亿元)分别增加6%及38%;员工支出(18.8亿元)则减少2%。行业的增加值总额为32.3亿元,较2009年大幅上升44%;而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共1.1亿元,按年显着下跌86%。 2010年有营运的通讯业场所共31间,较2009年减少4间;在职员工有1,907名,增加1%。 通讯业的总收益为42.0亿元,较2009年上升15%;其中提供通讯服务收益为29.4亿元,增幅为8%;货品销售收益(6.9亿元)更录得56%增幅。总支出为27.6亿元,按年增加15%;其中购货及佣金支出(12.2亿元)、经营费用(6.8亿元)及员工支出(4.5亿元)分别上升21%、22%及9%。通讯业的增加值总额为23.7亿元,增幅为15%;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为2.2亿元,按年减少38%。


环境保护局组团参加国际环保博览及出席 「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颁授仪式暨推动区域清洁生产经验交流会

环境保护局於本年10月26日组团参与在香港举行之「国际环保博览2011」,藉此吸取邻近地区在环保科技及低碳经济之策略及经验,加强与相关部门及业界的沟通,为本澳开拓绿色商机以及持续推动区域环保合作。
「国际环保博览2011」於10月26至29日在香港举行,环境保护局组织了由多个政府部门代表、环境谘询委员会委员及环保社团代表组成之合共42人澳门代表团出席开幕专题演讲及参观展览,代表团成员包括环境保护局黄蔓荭副局长、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刘关华执行委员、环境谘询委员会梁维特副主席、委员麦瑞权、陈恩赞、王志石、陈锡侨、黄丽卿、陈虹、江美芬、何伟添、交通事务局贾靖龙厅长、环境保护局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厅杨健思厅长、环境规划评估厅冯咏阡厅长、港务局黄文涛处长,以及土地工务运输局、民政总署、澳门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澳门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澳门建造业环境保护学会、澳门环保协会、澳门生态学会、澳门节能协会、澳门国际绿色环保产业联盟以及中国澳门-亚太拉美再生能源产业研发中心等环保团体之代表。
同时,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联同环境保护局组织"澳门馆"参展,透过在大会展览区组织"澳门馆",除推介於本年九月份开始接受申请之"环保与节能基金"外,展示澳门绿色商机,亦藉此推介将於明年3月29日至31日在本澳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 "绿色经济-增长新动力"为主题举行的"2012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2012MIECF)。"澳门馆"内并专设展位展出本澳多项环保技术及产品,如环保电单车、环保节能建材、节能系统、环保能源、环保照明系统及环保清洁产品等。 环境保护局黄蔓荭副局长出席了「国家十二五规划下之环保机遇及挑战」论坛,向来自泛珠地区及北京等地的环保官员及环保产业代表分享"绿色旅游城市及环境规划路向"并参与了粤港清洁生产伙伴的标志颁授仪式。


社会工作委员会四川交流考察团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委员会於2011年10月24至26日期间分别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及广元市进行交流考察活动。考察交流团由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席,社会工作局容光耀局长率领一行18名委员,於成都市拜会四川省民政厅,获民政厅罗平恩副厅长热情接待,於座谈会上向交流团介绍了四川省的社会服务情况,包括老年、儿童、残疾、慈善公益服务,并重点介绍了地震灾后澳门之援建项目。双方就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进行交流及探讨日后两地社会服务协作方案。交流团於成都市实地考察了成都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及都江堰市社会福利院,进一步了解长者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都江堰市在灾后援建十分迅速,短时间内大大改善居民的生活水平。 考察团在广元市得到陈凯副市长等领导接待,并在广元市港澳办公室主任李芝文的陪同下,到访特区政府在广元市的多个援建项目,包括利州区残疾康复中心、广元市老年公寓、广元市利州区中心敬老院、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宝轮中学、宝轮爱心民居及广元澳源体育中心,各项目於今年相继竣工,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设施。访问期间,广元市居民及单位领导,亦十分感谢澳门同胞的全面援助,尤其是透过人民政府迅速提供资源,加快了重建的速度及改善的质量,造福当地居民。而委员们透过当地考察,以及与广元市民的真情对话,确实能更深入了解及认识四川灾后的重建情况,及人民精神亦得以逐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