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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务局组织业界参观氹仔客运码头

为做好氹仔永久客运码头落成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港务局组织海上客运业界,包括船公司及码头管理公司等视察氹仔永久客运码头,让业界了解该码头工程的最新情况,同时听取业界的意见,为码头落成后能顺畅地运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港务局安排海上客运业界代表於7月27日早上到氹仔永久码头参观,实地了解工程进度及基建设施。参观期间,由建设发展办公室代表介绍码头的施工进度及内部设计布局等,港务局则与业界代表就航道布局、航标设置、港池面积、码头泊位、客船靠泊设施、登岸趸船、旅客配套设施、行李吊机及行李运送过程以至未来的管理模式等多方面牵涉具体运作议题交换意见。港务局海事技术支援厅叶华雄厅长表示,希望及早协调氹仔永久客运码头投入运作前的准备工作和具体安排,务求使码头落成后能畅顺地运作。
出席是次活动的海上客运业界代表包括:信德中旅船务管理(澳门)有限公司、信德中旅渡轮服务(澳门)有限公司、金光渡轮有限公司、金珠船务管理服务(澳门)有限公司、粤通船务有限公司及澳门旅游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船务部等。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港务局早前亦邀请旅游局代表到氹仔客运码头参观,并就码头的旅客配套设施及未来的管理交流意见;另外,在本月初亦到离岛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介绍氹仔码头的基建及软硬件设施的情况,同时听取各委员的意见及建议;未来,港务局将继续收集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寻求最合适的管理方案,确保码头顺利投入运作之馀,同时打造一个提供优质便捷的通关服务的海上客运口岸,以配合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定位。


交谘会讨论巴士服务评鉴制度

交通谘询委员会两小组日前举行联合工作会议,讨论"巴士服务评鉴制度"、"优质巴士服务,你我共同创造"系列活动等工作,委员重点关注评鉴制度中有关评鉴委员会的组成、评分准则和方式、评鉴结果的处理等问题,认为评鉴委员会的组成必须更具代表性,评分准则亦需要清晰,以保证评鉴制度的公平性和具有高透明度。 交通事务局於本月26日(周四)在交通谘询委员会"政策规划及管理建设"小组及"公共交通及社区关系"小组联合会议上介绍"巴士服务评鉴制度研究"报告,进一步阐述评鉴机制中有关评鉴架构组成、执行方式、评鉴项目等内容。会议并邀请三间巴士公司的代表列席,共同参与讨论。 评鉴制度以评鉴委员会形式运作
是次报告参考了台湾、韩国首尔、美国纽约和日本等地的案例,建议本澳巴士服务评鉴制度以评鉴委员会的形式进行,评鉴委员会具有讨论和确认所需的评鉴项目;审议各项目的计算方式、评定准则和执行流程;监督评鉴流程的运作;复核计算得分值和厘定最终评鉴结果的功能,评鉴委员会初步建议由交通事务局代表、交通谘询委员会委员、各巴士公司代表、学术机构代表和与消费者相关机构代表组成。 报告又建议,评鉴委员会下设评鉴执行单位,负责执行评鉴工作,评鉴执行单位由交通事务局人员、公众招募评鉴人员及第三方机构组成,当中的公众评鉴人员建议透过公开招募志工方式招募,主要考虑报名者上班、上学或其他主要出行时,搭乘巴士的路线和时间,以令抽检样本分布更合理;至於第三方机构将协助为收集所得的资料进行整理及执行运算工作。 评鉴的资料来源包括电子记录、现场调查、书面资料和问卷调查等,针对不同的评鉴项目以不同的方式取得资料,如发车间距以电子系统和本局巡查方式;违规率及肇事率透过个案宗数记录;司机的待客态度、驾驶平稳度等则透过问卷调查方式。经综合每个评鉴项目得分后将得出巴士公司的整体评分,评鉴周期建议为每六个月一次,评鉴分数将作为巴士公司未来竞投新路线标段的参与及评审依据,并将影响与财务相关的行政程序之执行工作,及作为行政当局处罚或解除合同时的参考准则。 听取社会意见完善评鉴细节
就有关报告内容,委员们积极提出意见,有委员认为,评鉴委员会中应加入长期使用巴士服务的人士及公用事业相关团体组织等,以提升委员会的认受性和代表性;评鉴项目方面,有委员认为必须就评分准则提供清晰指引,尤其是关於驾驶员行为指标方面,如仪容整洁的标准必须有统一尺度,才可让司机遵循,而且参与评鉴的人员亦须通过合适的培训,确保评鉴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多名委员又关注到评分结果如何与财务相关的行政程序之执行工作及处罚机制等联系? 交谘会副主席、交通事务局局长汪云表示,对於评鉴制度所产生的效果部分仍需要具体法律分析,但总体方向是要建立具激励性及阻吓性的奖惩制度,推动巴士服务质素提升,过程中,政府会积极与巴士公司协商,同时要在评鉴制度中反映社会期望,关於评鉴中的各项细节,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发表意见,以令制度得以完善。 会上,交通事务局代表亦介绍了有关"优质巴士服务,你我共同创造"系列活动,内容包括成立「巴士之友」、巴士司机选举及培训计划等,关於「巴士之友」方面,局方希望汲纳积极关心巴士服务和经常使用巴士服务的人士参与,日后通过相关活动,让会员能加深对巴士行业的了解,并在社会上建立一定认受性后,能让「巴士之友」参与相关的评鉴工作。


世界肝炎日:‘甲戊’‘乙丙’肝炎要分清,预防有道莫歧视

为提高社会大众对病毒性肝炎的认识和重视,世卫於2010年在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决议,确立每年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本澳社会对乙型肝炎的预防和治疗十分重视,但同时亦存在对乙型肝炎传播途径的误解,促使成人中约占一成人口的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感染者无论在就学、工作上皆受到歧视。有鉴於此,卫生局在2011年以「消除肝炎歧视」为主题开展了徵文比赛等系列宣传活动,以乙型肝炎携带者在求学、求职中遇到的困难为主题,获得社会上的正面回应。
考虑到仍有部份医务人员、市民和机构,对各类不同肝炎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存有误解,从而产生对乙肝患者的歧视,卫生局在「2012年世界肝炎日」将以"'甲戊''乙丙'肝炎要分清,预防有道莫歧视"为主题,制作包括短片、海报、单张及教学光碟等宣传材料,让社会各界对不同肝炎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有更清晰的认识,从而消除歧视。
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对乙型肝炎携带者歧视的原因,卫生局开展了「医务人员乙型肝炎传播途径认知调查」及「澳门各行业对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聘用政策调查」。「医务人员乙型肝炎传播途径认知调查」的对象为澳门政府医院、卫生中心和私人医院的医生和护士。调查共回收了853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本澳医务人员对甲、乙型肝炎传播途径有良好的认知(正确率分别超过86%及75%),但对预防乙型肝炎病毒传播的方法却普遍存在误解,如错误地认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酒店或饮食业等工作。
而去年举行的「澳门各行业对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聘用政策调查」对象为本澳酒店、银行及饮食机构,调查发现很多机构将乙型肝炎检测列为员工入职体检项目之一;当中71.4%机构表示,若应徵者为乙型肝炎感染者或检测显示其有传染性时,将不获聘用。
卫生局强调,病毒性肝炎存在两类完全不同的传播方式: 甲型及戊型肝炎通过饮食传播,而乙型及丙型肝炎是通过血液及体液途径传播。甲型及戊型肝炎患者不适合从事饮食业,因和甲型及戊型肝炎患者同枱食饭,有机会被传染。但乙型及丙型肝炎者在这些情况下则完全没有可能发生传染。只有乙型及丙型肝炎病毒,才有慢性携带者存在,甲型及戊型肝炎则没有,因此社会中存在的慢性携带者都是乙型或丙型。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现时全球约3.5亿人为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1.5亿人为慢性丙肝病毒感染者,另每年有140万甲型肝炎新发病例。澳门成年人口中,乙型肝炎病毒慢性感染者的盛行率为8至12%,为乙型肝炎高发区,总感染人数预计有数万之多。本澳自1989年逐步引入乙型肝炎疫苗以来,儿童感染逐年下降,2008年澳门成为西太区33个国家/地区中首2个(另一为韩国)被认证为在儿童中消除乙型肝炎的国家/地区。
市民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卫生局传染病热线(电话28 700 800)查询。


环保局严格监管焚化中心运作,公布尾气排放调查结果

为确保澳门垃圾焚化中心的正常运作,环境保护局持续透过多方面作严格监管。对於本局在去年定期监察焚化炉的尾气排放数据期间,发现了两次尾气排放异常的情况,经全面调查并分析营运公司所提交的报告后,本局接纳营运公司对其中一次尾气排放异常情况的解释;而对另一次尾气异常情况,本局已按照营运合同规定及相关程序进行处罚。 本局在收到营运公司所提交的报告后,已全面分析上述事件有否违反营运合同内相关尾气排放标准的规定,并要求营运公司提交书面解释;同时透过分析焚化中心各项运作数据,对事件进行详细分析。在完成有关调查后,本局对於其中一次尾气排放异常的情况已按照合同规定及相关程序,向营运公司作出有关处罚决定,相关罚款金额为澳门币八万七千五百元。就上述两次尾气排放异常的情况,均只是轻微高於排放标准的要求,加上翻查本澳当日的空气质量指数都处良好或普通的水平,经分析后,有关情况并不会对人体健康及环境构成影响。 另外,就去年焚化中心尾气数据涉嫌造假一事,为释除社会疑虑,本局去年已委托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澳门发展及质量研究所(IDQ)开展独立调查,进一步厘清事件。 调查主要针对三方面进行,包括:监管整个工作流程、监测数据的保安状况、尾气分析仪的准确性。IDQ经详细调查后已向本局提交报告,结果显示未有确切证据证实尾气数据曾被人为改动。此外,本局亦已完成分析报告内所提出的优化建议,并分阶段落实各项优化措施,包括:一、进一步优化对尾气分析仪的密码及用户权限管理;二、对尾气分析仪的原始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三、按照最新的质量保证标准监管尾气分析仪。 此外,本局自去年起已开展了一系列对垃圾焚化中心监管的措施,当中包括:一、已增聘人手巡查各厂房,检查营运数据;二、已增加独立第三方的检测尾气次数至每年至少三次;三、委托独立第三方定期检测固化飞灰及炉渣,确保固化及焚化质量;四、於厂内增加安装闭路电视监察系统的数量;五、已於厂房内设置意见箱,直接收集员工的意见等;六、已委托独立第三方顾问公司对焚化中心进行全面评估;七、直接独立存取中控室营运电脑系统内的报表数据;八、在本局网站上之"环境地理资讯系统"(http://www.dspa.gov.mo/gis/) 公布垃圾焚化中心尾气中重金属及二恶英的检测数据。 透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本局会持续完善对焚化中心的监管及提高资讯透明度。此外,本局将於今年第四季就"澳门垃圾焚化中心旧厂房之尾气处理系统升级及设备翻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以持续优化相关设备,提升排放水平。 环境保护局重申,作为焚化中心的监管机构,会继续强化监管机制,包括对垃圾焚化中心的运作以至营运公司的管理。如发现违规情况,本局绝不姑息,必会严厉惩处。


配合路环单车赛两巴士站暂停使用

体育发展局将於本月29日、8月5日及19日三个周日先后在路环举行多场单车赛事,届时东亚运体育馆的体育馆大马路、莲花路、机场大马路及射击路将会列作比赛赛道。配合有关需要,本月29日、8月5日及19日上午7时至10时,上述路段会临时封闭一条行车线。期间,往路环方向之50及MT4路线暂不停靠"保龄球中心"站及"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站,至比赛结束后随即恢复使用。 交通事务局提醒市民和驾驶者留意有关临时交通安排,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及服从交通警员指挥。如欲了解是次临时交通改动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查询。


行政长官会见台湾大专澳门校友会代表

行政长官崔世安日前在政府总部会见台湾大专澳门校友会新一届领导代表,就澳门学生赴台升学情况及增进两地民间交流听取意见。 行政长官表示,特区政府一贯重视教育和人才培养,长期设有奖助学金鼓励学生升学。研究数据显示不少澳门学子赴台升读高等院校,他对学生们就学和生活情况表达了关心,期待他们学成归来,服务社会。他表示,随着设於台湾的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去年底投入运作,将可为在台工作、学习、旅游的澳门居民提供服务及协助,同时有助促进两地经贸、旅游、文化创意、科技、医疗等多个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他指出,台湾大专澳门校友会多年来积极联系校友,促进两地交流,特区政府乐见两地民间团体增进学术、文化、旅游等各领域互动交流。 台湾大专澳门校友会理事长莫垂道介绍了该会工作,主要为在台就读的澳门学生提供升学、生活和就业辅导及协助,并联系两地校友,组织两岸四地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彼此了解。会面期间,会长区金蓉邀请行政长官出席该会正式成立二十周年活动。 台湾大专澳门校友会副会长梁基耀、副理事长曾少莹、监事长梁鸿细、副监事长曾梅云;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会秘书长柯岚参加会见。


行政长官会见澳门特殊奥运会领导层

行政长官崔世安日前在政府总部会见澳门特殊奥运会领导层一行,就特殊运动员的发展及对智障人士的服务听取意见。 行政长官表示,特区政府一向关注弱势群体,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和支援系统,并以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团体开展各类型服务。当中,澳门特殊奥运会多年以来为智障人士参与体育运动做了大量工作。他听取该会汇报,了解到该会计划逐步拓展体育运动以外的会务,为智障运动员及其家人提供更多支援服务。他鼓励该会进行研究,因应机构自身性质及社会发展所需,为智障人士提供适切服务。 澳门特殊奥运会大会会长潘志明介绍了会务发展构思,透过开展智障人士的职业培训等其他服务,更好帮助智障人士融入社会。执行总监萧宇康及各领导表达了该会在拓展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主要包括硬件设施不足、租金上涨、专业人员难求等问题。该会希望特区政府在发展公共房屋规划中,可以预留空间供社会团体应用。 澳门特殊奥运会名誉会长梁安琪、副会长梁伟均、监事长飞迪华;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行政会秘书长柯岚等参加会见。


消防局2012年1~6月工作数发报会

1. 统计数字 a. 出勤数据
(* 请参阅附件!) b. 消防局防火宣传工作方面,於201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举办:
- 53次防火讲座,共6,292人次参加;
- 424次传宣活动,共派发防火宣传单张、海报及防火指南共21,795份;
- 30次疏散演习及事故演习,疏散共9,619人次。 2. 防火呼吁: a. 现正盛夏,市民应注意使用冷气、电风扇的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以及注意该等电器散热及摩打转动部分之清洁,以免机件过热而造成火灾。另外,应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残旧,若发现有损坏情况应聘请合资格的工程人员作维修保养,防止漏电造成火患。 b. 市民若趁长假期外出旅游时,应在出门前检查家中的炉具之总开关、电器电源是否已完全关掉,以避免火警的发生。 c. 此外,於暑假期间,小童在家时间较长,市民应避免将小童独自留家,亦应教导家中小朋友,切勿玩火,以防造成悲剧。 d. 在楼宇的公共通道及走火通道,不要摆放杂物,以免阻塞逃生通道;楼梯的防烟门要保持常关,以确保其阻隔浓烟及火势蔓延的功能;此外,当有火灾发生时切勿使用电梯。 e. 最后,提醒各位市民若发现火警,应尽快通知消防局,求助电话是119、120或28572222,亦可透过警方999热线。


《天然气分配公共服务》批给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四类天然气分配及销售客户
1、用户(商业、工业及服务业),2、公共及公益用户,3、燃气设施营运商,4、燃料加注站营运商。其中,燃气设施营运商向住宅用户供气及实施收费。 二、售气价格的定价机制、修订及监管机制
1.售气价由购气成本和综合分配费组成;
2.售气价由专营公司建议,经特区政府核准;并每三年检讨及作倘有的修订(四类客户的售气价格制度稍后将向业界进行专业谘询);
3.在每次检讨售气价时,倘专营公司建议的综合分配费高於正实施的综合分配费,且相差的百份比高於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变动,则政府有权修订建议的综合分配费加价幅度至上述的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变动为限;
4.在每次检讨售气价时,倘按年率计算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变动为负数时,政府有权维持综合分配费不变;
5.倘出现超额利润的情况,超额利润的40%归专营公司所有,60%分配给客户。 三、服务质素指标
设定技术服务素质及营运效率审核指标,如停气时间、停气次数指标等;
设定商业服务素质和营运效率审核指标,如供气申请服务、回覆投诉服务等;
各项指标的具体数值每三年检讨及作倘有的修订。 四、专营公司的主要义务
1. 保证批给公共服务的持续性;
2. 严格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例、安全技术标准、气体工业业务的规章规定以及由主管实体依法作出的命令、禁制令、指令、指示、建议及指引;
3. 需以安全、具效益、经济、优质及合乎环保的方式履行提供天然气分配公共服务的义务;
4. 确保符合一切要求和遵守所有法例规定条件的客户,在同等条件下能以同等的待遇获供应天然气,并尽快获得提供服务;
5. 专营公司须以公平、公正及透明的原则,采购专营业务所涉及的工程、财货及劳务; 6. 专营公司与客户拟签订的典型供气合同需呈交予特区政府作预先核准;
7. 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聘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8 .规定专营公司如更改公司宗旨、缩减公司资本额或变更、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需获特区政府预先书面许可。 五、监管
1. 专营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投资计划及营运开支等需获特区政府预先审批;
2. 明确订定专营公司向监管实体的通报机制和提供必要资料的责任;
3. 特区政府将根据批给合同规定,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服务素质审核指标,以确保专营 公司能提供优质的天然气分配服务。
4. 特区政府有权就专营公司因违反批给合同义务作出处罚或甚至单方面解除批给合同。 六、 补偿及处罚机制
1、补偿:可归责专营公司的供气服务中断
1. 一年内导致同一客户三次停气(不计停气时间多久);
2. 或任一次停气时间超过24小时;
3. 倘发生上述任一情况,专营公司须向客户补偿当月用气费3%。
2、处罚:不履行专营合同规定的义务 特区政府可按照实际情况科处3万到100万(澳门币,下同)的罚款; 若罚款一年内累积超过750万,政府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012年度现金分享计划七月底完成发放

「二O一二年度现金分享计划」发放工作於七月六日基本完成。期内,经自动转帐取得款项者共96,401人,涉及金额澳门币672,231,000元,邮寄划线支票共518,671张,涉及金额澳门币3,427,629,800元。至今,已兑现支票占发出支票总数87.8%,合计455,487张。 为配合计划实施,「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於四月二十三日全面投入运作,为有需要市民提供查询及办理领取款项等相关服务。直至七月二十七日,中心共接待18,961人次,当中以亲临中心个案最多,共13,459人次,其次为电话查询,共5,288人次,两者分占接待总数71.1%及27.9%。亲临个案中又以重发支票为主,共4,525宗,其次则为更改地址,共1,581宗。 发放辅助中心已於七月二十八日停止运作,自七月三十日起,市民可改到位於南湾大马路中华广场二楼的民政总署「综合服务中心」,查询及办理各年度「现金分享计划」的相关手续。该中心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 (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中午照常运作),市民亦可致电8795 2675或8795 2676 查询。为方便市民,原来之热线电话 2822 5000 和传真 2822 3000,以及官方网页www.planocp.gov.mo 将继续保留,供市民查询及浏览。 现金分享发放辅助中心
接待人次
(2012年4月23日至7月27日)
(* 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