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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动物健康证明书

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任何人士如需将动物由澳门出口至其他国家/地区,可因应目的地国家/地区的规定,于出口前提出相关服务申请。申请人应提前向目的地国家/地区查询动物进口的检疫要求,并带同有关文件及动物前往办理地点

服务对象:
出口活动物之人士

申请资格:
动物的所有人

服务结果:
当动物通过兽医检疫后,申请人将获发相关证明书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2856 9776 / (853) 2857 2805
传真:(853) 2851 9470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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