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犬只准照持有人须在遗失犬只事实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市政署报失
服务对象:
犬只准照持有人
申请资格:
任何年满18岁以上之人士或法人(团体)
服务结果:
完成犬只报失程序,并取得遗失犬只声明书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办公时间:
1.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 澳门市政狗房: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4. 路环市政狗房:
周一,上午10时至下午3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6.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7. 路环市政狗房:路环竹湾马路
电话/传真:
1.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2. 澳门市政狗房:
电话:(853) 2856 9776 / (853) 2857 2805
传真:(853) 2851 9470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