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不适用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
- 填妥”临时售卖摊档/临时市集摊位申请表”(015-DV-DIS) ,表格可在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免费索取或于市政署网页下载;
- 年满18周岁,持有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贴于申请表中)。[自然人]
必须出示文件:
出示申请人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正本(自然人)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申请:
不适用
邮寄申请:
不适用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申请日期:每年农历新年前刊登报章公布日期
竞投日期:按爆竹火箭及烟花临时售卖准照之批给条件规则所载之日期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按爆竹火箭及烟花临时售卖准照之批给条件规则所载内容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 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