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任何有意采用该系统作为每年填报职业税第一组M3/M4格式“雇员或散工名表”之职业税雇主实体。
申请方式:
须由雇主、纳税人本人或其受权人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致财政局局长之申请书。
办理时间:
每年10月底前。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申请地点:
- 财政局大楼-税务接待中心:
澳门南湾大马路575、579及585号财政局大楼1楼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税务接待: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税务接待: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审批所需时间
5个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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