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获批聘用外地雇员的企业,须遵守维持聘用许可规定的最低本地雇员数量,如有本地雇员离职,则须于十五日内补足相关本地雇员数量;若期限内未能补足,则须于期满后紧接五日内向本局提交具说明理由的延期申请。
服务对象
需就补足聘用本地雇员的最低数量提出延期申请的获批聘用外地雇员的企业。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劳工事务局─聘用外地雇员厅
通讯地址: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3楼
电话:(+853) 2833 6960
传真:(+853) 2871 1224
就业
居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