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所需递交文件
- 「申请项目总表」及「补发文件申请表」;
- 申请人已损毁之「使用及携带自卫枪械准照」或于警局办理报失手续之「报案证明」;
- 申请人之居民身份证影印本;
- 申请人之吋半彩色近照 2 张;
- 申请人填写「身份资料声明书」。
必须出示文件
-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本。
办理所需时间
视乎具体个案而定。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
治安警察局-情报厅-私人保安及武器警司处-枪械及弹药科
地址:澳门凼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办公时间(周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周一至周四,9时至13时,14时30分至17时45分
周五,9时至13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费用
全免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