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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补助贷款计划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2025年6月23日至12月30日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手续:

申请人于获信用机构批给升学贷款后的20个工作天内,可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个人账户登入“一户通”网页版或手机应用程序提出申请,或亲临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向教育基金提出利息补助贷款计划申请。

申请所需文件:

  1. 由教育基金提供的申请表格(*倘申请人透过指定的网上系统提出申请,则需提交由指定信用机构发出的获批贷款资料声明书,而不需提交上述申请表格);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 用以收取利息补助的银行账户(澳门元)存折副本;
  4. 在学证明
    1. 新入读申请人于提出申请时并未正式就读有关课程,须择一提交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或申请报读课程的证明文件作申请审批,但有关申请人于获批利息补助申请后,须交妥当学年在学证明才可按规定发放利息补助;
    2. 正就读申请人于提出申请时,须择一提交上一学年在学证明或当学年在学证明作申请审批,但有关申请人于获批利息补助申请后,须交妥当学年在学证明才可按规定发放利息补助;
  5. 课程资料(包括课程最短修读年期、预计完成课程日期及完成课程后可取得的学位程度资料);
  6. 其他教育基金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网上办理:
https://www.mo.gov.mo/home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申请人交妥所需资料之日起计的30个工作天内,将批核的结果以书面或指定的网上系统通知申请人及有关的信用机构。(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电话:(853) 8397 2512
电子邮箱: bolsa@dsedj.gov.mo

领取服务结果:批核的结果以书面或指定的网上系统通知申请人及有关的信用机构。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1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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