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透过致电、传真、邮寄或亲往通讯博物馆提出申请,并递交“场地租赁申请表”(可于通讯博物馆网页内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邮电局 – 通讯博物馆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7号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日,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公众假期休馆
费用
参阅“场地租赁收费表”。
审批所需时间
一般在 1至 2日内作出回复。
备注/申请须知
- 倘同一时间有超过一项申请,则按书面申请文件送抵通讯博物馆的时间安排次序;
- 不得利用场地进行任何与原来申报不符的活动,同时严禁进行任何:
- 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
- 附商业性质的产品推广、营销或收费的;
- 关于宗教、政治信仰等活动。
- 使用场地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租场机构负责。邮电局通讯博物馆具有最终的场地使用审批权,有权不予以或停止租借,并毋须解释理由;
- 通讯博物馆全馆禁止吸烟,并请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饮食活动。租场机构须确保场内、外秩序良好,并保持环境卫生,活动结束后须即时清理场地及处理废物。倘演讲厅范围的设备和设施在租用后发现损毁或遗失,概由租场机构负责赔偿;
- 倘发现违反上述使用规则,通讯博物馆将根据情况的严重性,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情况下即时暂停或取消租场机构使用场地的权利,惟租场机构仍需负责缴付按原来预算使用场地后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 邮电局对《通讯博物馆设施租赁规章》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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