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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普通注册号码之竞投

首次申请


服务简介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欲参与竞投普通注册号码的任何人士。

 

如何辦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柜台办理:

1.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署的专用表格(可在服务专区索取);

2.   申请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3.   商业登记证明清晰影印本1份(申请人为公司适用)。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柜台办理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1. 参与费用:澳门元 500圆

2. 投标金额:投标底价可参阅第525/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第十三条

3. 印花税:相等于投标价格的千分之五

注:

1. 不论标书在竞投时被接纳与否、中标与否、或放弃竞投等,已缴交的参与费用均不作退回。

2. 中标竞投人应于接获短讯通知所指的指定时间内,前往澳门马交石服务专区全数清缴第2点及第3点费用,否则将视为弃标。


付款方式

详情请参阅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柜台办理:即日完成


备注

1.     提交标书时间为每个工作日早上9时至中午12时,并于同日中午12时30分于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交通事务局大堂接待室进行开标,开标会议公开进行,并以价高者得原则为之。

2.     每个工作日的下午4时 30分,于交通事务局网站(www.dsat.gov.mo)公布下一个工作日供挑选及竞投之首400个普通注册号码。

3.     已购置的车辆注册号码应于90日内使用,否则须每月缴交延迟使用附加费澳门元4,000圆(每月或不足一个月)。

4.     新购置的车辆注册号码只可为其名下持有的车辆作注册之用。

5.     倘用于他人名下车辆注册或转移已购置但未使用的汽车注册号码须缴付澳门元30,000圆之费用。

6.     倘用于他人名下车辆注册或转移已购置但未使用的轻型或重型摩托车注册号码须缴付澳门元4,500圆之费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及结果: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5-04-2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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