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内容:
出售或转让重型及轻型摩托车、工业机械(工业机器车)、挂车或半挂车的登记
服务对象:
1. 網上辦理:自然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和公司(包括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為名下有效、私人用途的重型或輕型摩托車辦理此服務,並於一戶通/商社通已綁定有關車輛。
2. 櫃檯辦理:自然人或法人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网上办理
自然商业企业主或公司透过“商社通”网站或“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序(下载):
- 账户登入
- 已绑定车辆
- 选取部门「交通事务局」
- 选择「重型及轻型摩托车所有权转移」服务
注:
1) 如系统提示属特别情况者,请至柜台办理(按此预约):
2) 成功于网上提交申请,代表实时完成所有权转移。
-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 申请表(037/DV)(公司须盖章)
-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各1张
- 车辆登记折正本
- 其他按法律要求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注1 (出示正本)
注:
1. 包括但不限于由财政局发出的转让豁免机动车辆税车辆之批准信函、确认继承人资格公证书、分割财产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费用
- 重型及轻型摩托车:澳门元200圆
- 工业机械(工业机器车)、挂车或半挂车:澳门元2,000圆
- 加快:另加澳门元40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 15个工作天内发出车辆登记折
【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进度查询方式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 “一户通”我的办事、“商社通”办事、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
注:领取地点为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者,如自可领取日起计一年仍未领取,请前往本局(马交石)服务专区查询及安排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所需文件:
网上办理: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一户通我的办事截图
柜台办理: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領取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收据注
注:如未能出示收据,必须提交由申请人或公司具权限签名人士签署的授权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上
1、一户通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33 号地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2.(路氹城)汽车检验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路氹城驾驶学习暨考试中心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3.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仅限摩托车)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4.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仅限摩托车)
详细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号 3 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