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表(094/DGT),倘申请表由受权人签署,则须提交授权书(授权书之形式应为公证文书或经认证的文书)及受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2. 出租车营运资料
2.1 收费 (须注明澳门元)
2.2 获发粤澳跨境出租车配额的相关证明文件影印本
2.3 车辆在澳停泊地点的证明文件影印本
2.4 客户服务、人员配置、紧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变预案
3. 车辆文件:
3.1 表格GM-002–粤澳跨境营运车辆数据列表,车辆须以「跨境运输」相关用途进行注册
3.2 倘车辆属以租赁制度取得,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影印本
3.3 表格HM-006-GPS登入及接口资料
3.4 车辆在广东省注册及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影印本
3.5 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指明使用的维修公司名称及其地址,并须由澳门公司合法代表签名
4. 公司登记及财力资料:
4.1 表格HM-001–澳门公司股权说明文件
4.2 澳门公司股权相关证明文件影印本
4.3 车辆指标批文文件影印本及证明车辆指标公司与澳门公司关系的声明书及辅助文件影印本
4.4 内地发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本
4.5 公司倘有的上一营业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影印本,并须出示正本
5. 个人资料及资格文件:
5.1. 澳门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关成员及管理人(公司的人员编制中最少应设有一名具备领导一间陆路客运企业所需的学术培训或实践能力的管理人)具签名样式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5.2. 公司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管理人及实际领导机关的任何其他负责人须提交:
5.2.1刑事纪录证明书正本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发出的收据凭条影印本(凭条须注明代寄往交通事务局)
5.2.2 倘为香港居民,须先向交通事务局提交信函(请参考范本),并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以申请证明书。交通事务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将会发出证明书,申请人须携同证明书往港办理刑事纪录证明书
5.2.3 具签名的履历正本,连同有关学术培训及专业经验的证明文件
6. 作为开业保证的担保正本:
6.1 须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受益人
6.2 金额为公司资本的百分之十
6.3 须以现金存款、或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所订立的即付形式的适当银行担保或保险担保提供
6.4 因提供担保而产生的负担由申请人承担,担保可在开业后解除
6.5 倘选择以现金缴付担保,请以信函连同财政局开业/更改申报表M/1格式影印本向交通事务局作出申请
上述所有文件各四份的影印本及光盘一张(包含上述所有文件的电子档案)
费用
1. 费用:澳门元 10,000元注 (费用须于领证时缴交)
2. 印花税: 另加申请费用的 10%
注:根据现行《陆路跨境客运规章》
审批所需时间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注 90 日内就发给准照的申请作出决定;该期限在经说明理由后可延长一次或多次,但以不超过 90 日为限。
注:以交齐所须文件之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1. 陆路跨境客运准照不可转让。
2. 准照的有效期:由发出日起计为期 3 年,并可以相同期间续期;续期须最迟于准照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申请。
3. 倘在上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提出准照续期申请,须根据现行《陆路跨境客运规章》附件一的规定缴纳附加费。
4. 为预留充足时间办理准照及澳门配额续期,有关申请可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交。
进度查询方式
查询申请进度: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
领取服务结果所需文件: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澳门公司印章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33 号地下 (M 层办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 9 时至下午 1 时,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45 分;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1 时,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