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 填妥有关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Flight Crew License And/Or Rating PEL/APP/002);
- 载有近期飞行纪录的个人飞行日志 ;
-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
附注:详情请参阅航空资料通报B类编号03/26。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民航局或於线上平台申请:
民航局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号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澳门币660元(已包括澳门币60元印花税)。
附注:费用应于提出有关申请时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2 个工作日完成续期申请。(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