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 填妥相关申请表 APP/PEL/024(或在线上平台上直接填写);
- 旅行证件(如护照)副本;
- 申请表(或线上系统)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副本;
-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或提交文件之正本(如有需要)。
附注:详情请参阅第AC/PEL/013号及第AC/AW/004号 (MAR-1 AP6)航空通告。相关规章可于民航局网页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民航局或於线上平台申请。
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 336 – 342诚丰商业中心 1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澳门币330元〈已包括澳门币30元印花税〉。
附注:费用应于提出有关申请时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40 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承诺时间以申请人交齐所需文件翌日起计。
就业
人员资格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