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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葬

意愿登记的取消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不适用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

1. 环保葬意愿登记申请表(016/DHA/DHAL)
2. 登记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须出示文件:

出示登记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美副将大马路,澳门望厦圣母坟场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坟场服务望厦办事处

周一至周四,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上午 : 9时 至 1时;下午 :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

不适用


邮寄申请

不适用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即时办理


备注/申请须知

1. 提交取消登记即代表同意本署将取消登记的意愿通知联络人,取消登记的申请人应先取得联络人的同意,并将有关取消选用环保葬的意愿告知亲友;
2. 此取消登记不影响亲友日后为登记人办理后事选择的方式;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不适用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5-12-04 16:35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