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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逗留特别许可」

申请/续期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申请方式
    1. 利害关系人亲身或经合法代理人作出申请;
    2. 有关代理人须递交:
      1. 经鉴证之委托书;
      2. 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1份。
  2. 必须出示文件
    1. 如无特别说明,凡递交影印本之文件,均须出示其正本作核对;
    2. 倘未能出示正本,则有关影印本须经鉴证。
  3. 必须递交文件
    1. 已填妥之逗留特别许可申请表(格式三)联络地址及常居地址申报表(格式DARP/DARP M-1)
      【注:可到受理部门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有关表格】
    2. 利害关系人正用作逗留本澳的有效护照/旅行证件(仅需身份资料页及已使用之内页,和最近一次进入澳门时的《逗留许可》凭条)或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3. 有关履行仲裁期间之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影印本;(载有利害关系人的完整身份识别资料及为仲裁活动预计停留的期间,以及可引致许可消灭的事实。)
    4. 利害关系人在澳地址之地址证明(如:近3个月内之水费、电费或电话费等单据影印本);
    5. 1吋半黑白或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近照1张;
    6. 在特殊情况下尚需应部门要求递交其他资料。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星期五 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每日截筹时间 下午5时正(申办服务)
下午5时15分(领取结果或补交文件)

费用

全免

 

缴费方式:

  1. 现金;
  2. 支票(抬头:治安警察局);
  3. 澳门通卡及MPay澳门钱包;
  4. 政付通【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VISA、MasterCard或银联UnionPay)、银联可接纳除大西洋银行外本特区其他所有银行发出的银联制式借/贷记卡、银联闪付咭、银联云闪付、中银手机银行支付、丰付宝、广发银行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极易付、支付宝(澳门、内地及香港居民适用)、微信支付(内地居民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轮候或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

根據申請個案之具體情況而定


查询申请进度:「逗留许可」申请进度查询系统

备注/申请须知

根据第 16/2021 号法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签证、入境及逗留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留许可及其续期和延期,等同利害关系人同意治安警察局处理其个人资料,包括生物识别资料。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亲临领取;

2.代理人领取。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05 15:41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