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例
- 在第20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的表A(出口表)及表B(进口表)中分别增加载于本批示的附件的若干货物 - 第188/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 (2022年10月1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42期第一组)
- 修改第28/2003号行政法规《对外贸易活动规章》-第45/2022号行政法规 (2022年10月1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42期第一组)
- 对外贸易法-第7/2003号法律(2003年6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25期第一组)
- 对外贸易活动规章-第28/2003号行政法规(2003年9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7期第一组)
- 禁止进口、出口及转运《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所列的且载于作为该批示组成部份的附表一所载的化学品及附表二所载的货物- 第168/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 (2024年10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44期第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