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按活动执行期分两轮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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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 事项 |
第一轮申请 | 第二轮申请 |
| 接受申请期 | 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日 |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
| 系统开放期限 | 2025年11月10日上午9时 至11月28日下午5时 |
2026年4月1日上午9时 至4月24日下午5时 |
| 递交申请文件期限 | 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3日 |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
| 活动执行期 | 2026年1月至6月开始的活动, 并须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 |
2026年7月至12月开始的活动, 并须于2026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 |
持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在本澳高等院校修读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须经学生所属本澳高等院校同意并为学生个人提出资助申请(私立高等院校须由其拥有人提出),少于活动开始前45日提出申请,且参加的活动须于2026年内开始及完成。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方式:
资助申请只能由主办单位提出(倘为参与在外的活动,则由澳门的组织方提出),申请者须按申请期完成以下程序:
- 于网上资助申请系统使用申请者已有的账户登入,并在系统:
- 输入全部资料。
- 倘活动已向或计划向其他单位提出申请资助(兼收),须在资助系统登记有关情况,填妥《其他机构资助项目预算表》。
- 上载i) 社团架构及银行帐户资料(见第2点)及ii)其他有助评估的资料(见第3点)。
- 确认完成网上“递交”(申请者于系统确认申请后,账号持有人将收到电邮确认)。
- 社团架构及银行帐户资料:
- 身份证明局发出之《已成立社团或财团之领导架构证明书》文件副本,内容包括有效领导架构之组成。
- 倘未能提供上述第2.1点的文件,须递交经盖会章之选举领导架构的会员大会会议记录副本,以及依法或按其章程或按授权文件具权限代表该申请者的人士之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倘为首次提交申请或需变更资料者在澳门银行开立之账户(澳门元)存折首页或澳门银行发出的相关证明文件副本,须载有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如未能在申请时上载,请说明原因)。
- 有助评估的资料报括:
- 如活动由多个单位合办/协办/承办,须在申请时列明。
- 申请项目涉及的讲者、导师、评审、裁判的简历或以往同类活动参考。
- 比赛类活动:活动章程,亦可提供以往同类活动的章程作参考。
- 赴外活动:活动内容及行程规划、倘有的接待或邀请单位邀请函。
- 以往举办同类活动的报告、新闻稿、宣传资料、收支情况。
- 如申请者属持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在本澳高等院校修读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须提交大专学生个人简历。
- 倘有的关联交易申报文件。
- 其他有助教青局分析及评审的资料。
- 申请者在完成上述第1点程序后,须按第5点所示的申请期内,透过第5点的方式,提交由系统生成,经申请者的法定代理人或具权限的受权人签名及盖章的文件:
- 《申请清单》;
- 倘有的《其他机构资助项目预算表》。
- 提交申请文件的方式:
透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第4点所述的《申请清单》及倘有的《其他机构资助项目预算表》:- 亲临提交纸本: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于办公时间内提交)。
- 邮寄提交纸本:地址同上,以澳门邮电局盖印的日期为准;透过快递,则以教青局收到快递的日期为准。
- 电邮:于限期前透过电邮提交(afees@dsedj.gov.mo),交件以电邮信箱收到有关文件的日期时间(澳门时间)为准。随后透过亲临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纸本文件,教青局于收到纸本文件后,方进行审批程序。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09:00-13:00,14:30-17:45
星期五09:00-13:00,14:30-17:30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网上办理:
https://portal.dsedj.gov.mo/portalspace/portal/portal_login_page.jsp?langsel=C
邮寄申请:
于限期前透过电邮提交(afees@dsedj.gov.mo),交件以电邮信箱收到有关文件的日期时间(澳门时间)为准。惟教青局于收到纸本后,方进行审批和支付的程序。
费用
全免
审批所需时间
当接获有关资助申请查询,于三个工作天内给予回复。(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电话、电邮或传真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资助结果将透过公函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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