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需提交:
1. “更改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牌照”表格(格式ALR-3、ALR-3-1及ALR-3-2);(表格可于办理地点免费索取或于邮电局网页下载,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如申请人为个人,且更改牌照持有人识别资料:
2.1.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 如申请人为个人企业主或公司,且更改牌照持有人识别资料:
3.1. 申请表签署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2. 法人代表声明书(样式)(如申请人为公司);
3.3.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或可由邮电局代为打印]
3.4. 营业税单副本。
4. 有关设备的技术规格文件(如更改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主要技术特征、设备的品牌及型号)。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邮电局-电信资源管理处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8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1. 更改:澳门元 250元;
2. 查验(每部设备):澳门元 100元;
3. 经营费(倘适用):按申请的服务而定(请参考第177/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 – 附件《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费总表》内II – 经营性质)。
审批所需时间
递交完整文件及通过查验后起计15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缴费地点:邮电局 - 邮政储金局。
2.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3.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参阅相关法例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经电话、电邮或信函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邮寄或亲临领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或公司盖章(仅适用于亲临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