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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

建设海上设施的特别准照

服务简介

占用海域建设可拆除的海上设施。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自然人 / 法人

 

服务结果

首次申请:

倘申请获批准,申请人获发建设海上设施的特别准照。

续期:

倘申请获批准,申请人获发建设海上设施的特别准照。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海事及水务局海域管理厅

通讯地址:澳门林茂海边大马路海港楼 / 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电话:(853)2855 9922

传真:(853)8988 2486

电邮:DGM@marine.gov.mo / info@marine.gov.mo

网址:https://www.marine.gov.mo


资料提供:海事及水务局(DSAMA)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1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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