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占用海域建设可拆除的海上设施。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自然人 / 法人
服务结果
首次申请:
倘申请获批准,申请人获发建设海上设施的特别准照。
续期:
倘申请获批准,申请人获发建设海上设施的特别准照。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海事及水务局海域管理厅
通讯地址:澳门林茂海边大马路海港楼 / 澳门万里长城海事及水务局大楼
电话:(853)2855 9922
传真:(853)8988 2486
电邮:DGM@marine.gov.mo / info@marine.gov.mo
网址:https://www.marine.gov.mo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