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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通告及公告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

1.  欲刊登的文件;

2.  预付刊登费用。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公共行政大楼十九楼(刊登公报服务)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十九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 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根据第22/2025号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第一条的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告示、公告及通告,按长度3厘米乘阔度3厘米的每一格位面积收取澳门元四十五元的费用,不足一格位亦作一格位计算。


审批所需时间

质量指标:服务承诺


资料提供:法务局(DSAJ)

最后更新时间:2025-10-3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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