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需要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告示、公告及通告的公共部门 / 实体及私人实体。
收费标准
根据于2024年7月9日生效的第8/2024号行政法务司司长批示的规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告示、公告及通告,按长度3厘米乘阔度3厘米的每一格位面积收取澳门元四十五元的费用,不足一格位亦作一格位计算。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印务局公报出版处/行政及财政处
(1)服务地点:印务局(总局):澳门凼仔北安O1地段多功能政府大楼
电话:(853)2857 9464 / 2857 3822
传真:(853)2859 6802
电邮:info@io.gov.mo
网址:http://www.io.gov.mo
(2)服务地点:公共行政大楼十九楼(刊登公报服务)地点: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十九楼
电话:(853)8987 2318
电邮:publication@io.gov.mo
网址:http://www.io.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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