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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

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的招考

服务简介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开办的学位课程包括有:

  1. 警官培训课程;
  2. 消防官培训课程。
    课程以中文及葡文授课,为期四年,随后实习半年,毕业后获颁授学士学位。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有意报考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之人士。

1.非澳门保安部队成员

  •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 于举行入学试当年的 12月 31日年龄介乎 18至 25岁(未满 26岁);
  • 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任何学制之高中毕业学歷,例如︰
    - 本特区任何学制的 12年级学歷(中学 6年级);
    - 11 年级学歷(5年制中学 5年级),该学歷必须相等于澳门特区所采用学制的最高年级。
  • 男性投考人身高最少为 1.63米,女性投考人最少为 1.55米;
  • 无因盗窃、欺诈、抢劫、信任之滥用、诽谤或诋毁、加入黑社会,而引致在任何监禁或罚金刑罚中被裁定为正犯或从犯;
  • 未曾因以公务员或服务人员身份犯罪而被判罪,尤其是因触犯贪污、贿赂、违法收取、公务上之侵佔及伪造文件等罪而被判罪;
  • 无被撤职或强迫退休;
  • 无受任何禁止运行职务的刑事制裁。

2.属澳门保安部队成员

  • 不论国籍;
  • 具澳门特别行政区任何学制之 11年级学歷;
  • 获有关部队局长的良好评语。

查询途径

執行部门及单位: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 – 教务厅

通讯地址:路环石街

电话:
(853)2887 1112 /(853)8899 0362
(853)8899 0458 /(853)8899 0461 /(853)8899 0463

传真:(853)2887 1117 /(853)8899 0589

电邮:esfsm-info@fsm.gov.mo

网址:http://www.fsm.gov.mo/esfsm


资料提供: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ESFSM)

最后更新时间:2018-01-22 15:49

教育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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