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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

不动产的评定程序

服务简介

为保护具文化价值的不动产,按照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先对其启动评定程序,并经调研,公开咨询,评估与分析意见后,对其作出评定及依法保护。根据第1/2017号行政法规,第31/2018号行政法规,第33/2018号行政法规,第31/2019号行政法规、第37/2021号行政法规以及第6/2024号行政法规,现时本澳共计有165项被评定的不动产,分布于澳门、凼仔及路环。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电话:(853)2836 6866

传真:(853)2836 6899

电邮:INFO.DPC@ICM.GOV.MO

网址:澳门文物网-http://www.culturalheritage.mo/


执行部门及单位

文化局


资料提供:文化局(IC)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0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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