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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市政署轄下場地及設施

租借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綜合活動室的申請


如何辦理

辧理時限:在活動舉行前最少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網上辦理:

可透過商社通申請租借,必須一併上載活動資料及程序表、機構在政府立案登記章程

親臨辦理:

1、填寫『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綜合活動室租借申請表』MOD.001/DEC/DACREC,並連同活動資料及程序表一併遞交(表格可在市政署公民教育資源中心、各區市民服務中心及其分站索取,亦可在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或公民教育資訊網www.iam.gov.mo/civicedu/c下載)

2、機構在政府立案登記章程

必須出示文件:

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辦理地點:

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祐漢小販大樓4樓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公民教育資源中心

週二至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逢星期一及農曆新年假期休息)

各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

商社通

郵寄申請

不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

無須繳付申請費用,如獲批准收費如下:

首3小時每小時:澳門元100元

往後每小時:澳門元150元

(不設綵排)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15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申請表必須由申請團體/機構負責人簽署及蓋上團體印章(只適用紙本申請)

2、在活動舉行前最少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3、申請一經批准,經商社通之申請單位會收到本中心之短訊通知,而填寫租借申請表之申請單位會收到本中心電話通知及覆函作實。申請單位須於借用場地五個工作天前,經商社通進行電子支付或親臨各服務辦理地點繳付租金,否則視作放棄租用場地,而有關場地亦可轉租予下一輪候單位

4、各申請機構需遵守所借用場地之租用須知 (市政署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綜合活動室租用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進度:

電話:(853)2847 1371 / (853) 2833 7676

領取服務結果

郵寄回覆信函或經由商社通系統通知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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