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網上辦理:
可透過商社通申請租借,必須一併上載活動資料及程序表、機構在政府立案登記章程
親臨辦理:
1、填寫『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綜合活動室租借申請表』MOD.001/DEC/DACREC,並連同活動資料及程序表一併遞交。表格可在市政署公民教育資源中心、各服務中心及其分站索取,亦可在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下載。
2、機構在政府立案登記章程
必須出示文件:
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辦理時限
在活動舉行前最少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是否支持代辦
否
費用
申請費用:
無須繳付申請費用,如獲批准收費如下:
首3小時每小時:澳門元100元
往後每小時:澳門元150元
(不設綵排)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15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申請表必須由申請團體/機構負責人簽署及蓋上團體印章 (只適用紙本申請)
2、在活動舉行前最少 15 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3、申請一經批准,經商社通之申請單位會收到本中心之短訊通知,而填寫租借申請表之申請單位會收到本中心電話通知及覆函作實。申請單位須於借用場地五個工作天前,經商社通進行電子支付或親臨各服務辦理地點繳付租金,否則視作放棄租用場地,而有關場地亦可轉租予下一輪候單位
4、各申請機構需遵守所借用場地之租用須知 (市政署公民教育資源中心綜合活動室租用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電話:(853)2847 1371 / (853) 2833 7676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郵寄回覆信函或經由商社通系統通知
是否支持代領
否
是否支持文件櫃
是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上
1、商社通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公民教育資源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公民教育資源中心 – 祐漢小販大樓 4 樓
辦公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 10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逢星期一及農曆新年假期休息)
2.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綜合服務中心 – 澳門南灣大馬路 762-804 號中華廣場 2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 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6.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資訊:
地址: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半至 5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否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