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有效期為一年,許可持有人可於藥物監督管理局網站內查詢許可有效期,並於許可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辦理續期。如在上述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仍未辦理續期及繳交續期費用,將導致許可的失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填妥的申請表格 (按此下載) 【附註1】
附註:
- 如申請人屬法人,須由具簽署權限的經理、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作出申請及簽署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續期費用連印花稅合共澳門元1,650元,倘在許可有效期屆滿後十五日內補交,將加收該費用百分之十。如在上述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仍未辦理續期及繳交續期費用,將導致許可的失效。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自接獲申請文件齊備之日起計30日內完成審批。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查閱以下連結:經第27/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的第34/99/M號法令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透過致電部門查詢申請實時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透過信函或傳真通知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