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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

續期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許可有效期為一年,許可持有人可於藥物監督管理局網站內查詢許可有效期,並於許可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辦理續期。如在上述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仍未辦理續期及繳交續期費用,將導致許可的失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填妥的申請表格 (按此下載) 【附註1】

 

附註:

  1. 如申請人屬法人,須由具簽署權限的經理、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作出申請及簽署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續期費用連印花稅合共澳門元1,650元,倘在許可有效期屆滿後十五日內補交,將加收該費用百分之十。如在上述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仍未辦理續期及繳交續期費用,將導致許可的失效。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自接獲申請文件齊備之日起計30日內完成審批。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查閱以下連結:經第27/2024號法律重新公佈的第34/99/M號法令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透過致電部門查詢申請實時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透過信函或傳真通知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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