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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
監督
行政長官
職能
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作出研究和頂層設計,並制定有關政策;統籌制定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基礎的澳門未來五年發展規劃;設立定期檢查當年中期規劃的制度;就其他相關事宜發出指引。
聯絡資料
地址
澳門南灣大馬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組織法例
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5年10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
第76/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2017年4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修改第33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職權
委員會的職權主要如下:
- 就澳門特別行政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作出研究和頂層設計,並制定有關政策;
- 統籌制定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基礎的澳門未來五年發展規劃;
- 設立定期檢查當年中期規劃的制度;
- 就其他相關事宜發出指引。
組成
委員會在行政長官範疇內運作,並由以下成員組成:
- 行政長官,並由其擔任主席;
- 經濟財政司司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 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兩名;
-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表兩名。
如有需要,委員會主席可邀請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的代表以及專家參與委員會的工作或會議。
委員會可下設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可由委員會成員、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的代表、專家、學者或社會人士組成,由委員會主席委任,並指定一名召集人。
行政長官辦公室向委員會提供運作所需的行政、技術及後勤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