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監督
行政長官
職能
負責全面規劃、指導和協調各公共及私人實體關於預防、控制和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工作。
聯絡資料
電話
(853)2870 0800
組織法例
第2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0年1月2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設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職責
-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的嚴重程度,制定各階段擬採取的防控措施;
- 指導和協調各公共及私人實體關於預防、控制和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工作。
組成
協調中心直接隸屬行政長官運作,並由其擔任主席,成員包括:
- 社會文化司司長,並由其擔任副主席;
-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 衛生局局長;
-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
- 澳門海關代表;
- 新聞局代表;
- 市政署代表;
- 治安警察局代表;
- 消防局代表;
- 警察總局代表;
- 衛生局代表;
- 民航局代表;
- 海事及水務局代表;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代表;
- 博彩監察協調局代表;
-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代表;
- 高等教育局代表;
- 社會工作局代表;
- 旅遊局代表;
- 消費者委員會代表。
協調中心的財政、行政及後勤支援由衛生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