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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對外貿易法 – 非法進口未經撿疫的肉類


針對一些未經檢疫的肉類流入澳門,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於本月七日分別緝獲二宗非法進口已宰雞隻和豬內臟的案件,共檢獲32公斤已宰雞隻及豬內臟等肉類。一男一女收集者被邀往海關總部協助調查。 本月七日早上海關行動管理廳關員在關閘外圍對水客進行監視行動,在上午八時左右,海關關員發現有數名水客所攜帶的物品有異常,因此,海關關員尾隨其後,發現有關水客把攜帶回澳的數袋物品分別放置於騎士馬路彩虹苑商場附近地下或華大新邨第一街附近地下,約九時,上述一男一女分別整理有關物品準備離開時,海關關員採取截查行動,檢獲一批未經檢疫之已宰鮮雞隻,豬內臒和鮮宰魚頭等物品。 經調查後,該名男子從事飲食工作,承認每隻雞以澳門幣3元作酬勞,要求水客將由拱北舊市場中買得的已宰鮮雞隻帶回本澳,供其使用;而該名女子為一名流動小販,承認每袋物品以澳門幣5-6元給水客作酬勞,將未經檢疫的豬內臒和鮮宰魚頭帶回本澳後,再於本澳各處售賣。 海關以《對外貿易法》起訴該兩名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之男子和女子,如罪成,將最高可被判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再次呼籲市民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懷疑非法肉類收集點時,請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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