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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學年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及學習用品津貼接受申請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推出的《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於4月20日至5月15日接受申請,對象為在該學校年度就讀於廣東省學校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澳門居民學生。

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網頁版或手機應用程式的“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提交申請(系統於5月15日23:59:59關閉)。有關“一戶通”的資訊、應用程式下載及開戶申請流程,可瀏覽“一戶通”專題網站:www.gov.mo/app/zh-hant/home。

未能透過“一戶通”申請的人士,可於教青局網頁下載申請表(www.dsedj.gov.mo的網上服務 > 表格下載,點選“表格編號DSEDJ-D81”),填妥後連同所須文件一併遞交予所就讀的學校或所在地市的教育局。

學前教育階段學費津貼金額上限為八千澳門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學費津貼金額上限為六千澳門元,每名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將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來發放。學習用品津貼為定額發放,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一百五十澳門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四百五十澳門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七百澳門元。

津貼申請日程:

事項

日期

申請期

4月20日至5月15日

(系統於5月15日23:59:59關閉,逾期將不被接納)

合資格及有條件限制的申請人名單公佈

10月15日

有條件限制的申請人彌補缺漏或證明符合申請條件

10月15日至29日

有條件限制名單的申請處理結果公佈

12月3日

一般情況下,教青局自名單公佈日起計60日內,透過銀行轉帳形式一次性將津貼存入符合條件的學生或其監護人提供的在澳門銀行開設的澳門元帳戶。

就讀高中教育階段的申請學生須修讀指定課程,並符合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的要求,方可獲發津貼。有關課程於7至8月期間在澳門進行,課時不少於十二小時,旨在加強學生對澳門政治、經濟、文化,以及合作區最新發展等方面的認識。

高中教育階段的認識澳門課程安排見下表,就讀高中教育階段的申請學生須選擇其所讀年級的其中一個班次參與。

就讀年級

課程時間

高中一年級

班次(一): 7月21日至22日

班次(二): 7月23日至24日

班次(三): 7月28日至29日

班次(四): 7月30日至31日

高中二年級

班次(一): 7月14日至15日

班次(二): 7月16日至17日

班次(三): 7月21日至22日

班次(四): 7月23日至24日

高中三年級

班次(一): 7月28日至29日

班次(二): 7月30日至31日

班次(三): 8月4日至5日

班次(四): 8月6日至7日

更多申請詳情,請瀏覽“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專頁(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40356)。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教青局8397 2512,或電郵至gdras@dsedj.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