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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過去十年之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工作概述


澳門特區在最近的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 (APG)相互評估中取得理想的成績。但必須强調的是,能獲得此理想成績實非一蹴而就,而是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澳門私人領域多年來持續努力不懈的成果。

自2010年起,由現時15個政府部門組成的跨部門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工作小組(下稱工作小組)已開展對澳門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律框架的檢討工作,當中亦詳細考慮了APG於2007年對澳門評估報告中的建議。早於2010年,為彌補法律上與國際標準存有的差異,工作小組已向特區政府提交修訂反清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律的可行性研究。有關的工作一直持續,並且也將後來由金融行動特別組織(FATF)於2012年推出的新修訂建議及該組織最近就第5項建議關於反恐融資的新修訂内容加進新修訂的法律中。

澳門特區亦認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融資的重要性。為進一步强化有關的法律法規,特區政府於2016年引入《凍結資產執行制度》法律。立法會亦已通過有關跨境現金申報系統的法律。雖然此項法律是於APG實地審查後才通過,但仍能顯示特區政府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融資的決心。

以下是過去幾年來跨部門反清洗黑錢及反恐融資工作小組,透過有效的協調機制所達成的幾項最重要工作:

1. 工作小組持續不斷進行不同的專題風險評估,包括對非牟利組織之定期研究、利用另類匯款系統進行清洗黑錢的風險評估、通過對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趨勢的分析為博彩行業進行之風險評估、以及針對跨境現金申報系統之風險評估報告等。這些報告是由各政府部門共同提供定性和定量資料而促成的成果。工作小組對所有專題風險評估亦進行了跟進,並提出具建設性建議,以更新反清洗黑錢/打擊恐怖融資政策和程序,以及監管部門的風險為本監管方法。執法部門亦對罪案所衍生的清洗錢黑錢威脅提高警惕,逐步加強金融調查能力,並且設立了由主要調查部門和情報組人員組成的特別平行金融調查工作小組。

2. 澳門特區清洗黑錢和恐怖活動融資整體性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為其中一項非常重要之項目,於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工作小組內設立特別附屬工作小組負責跟進風險評估之持續過程。澳門於2013年首次進行整體性風險評估可行性研究和計劃,並於2014年正式開展有關風險評估項目,共有17個政府機構及數以千計的私人機構參與,包括金融機構、博彩承批公司及轉批給公司、博彩中介人及其他非博彩性質的指定非金融企業及專業。在設計評估模式、調查問卷及評估範圍前,工作小組對政府部門和私人機構進行了全面的諮詢以聽取寶貴的意見。在此過程中,亦進行了過百次會議、研討會和工作坊以取得足夠的資料以確定清洗黑錢/恐怖融資風險之研究範圍。

威脅分析被認為是風險評估過程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檢察院以及所有執法機構,包括警察總局、海關、廉政公署、司法警察局及治安警察局皆致力配合此項目。風險評估項目小組通過弱點研究,識別出可能的高風險資金渠道,從而對資金流進行詳細的分析。發出的行業問卷目的不只在於收集高風險領域的資料,而且也藉此提高私營機構對風險的認識,因他們也需要進行自身之風險評估。

3. 2015年的風險評估報告成為了製定五年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策略計劃的起點,工作小組亦即時落實了工作計劃中的建議。其中修訂各部門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的監管指引是最為重要的後續措施,並同時納入風險緩減措施以降低已發現的跨行業風險。執法部門早在風險評估報告完成前已在其政策和執行計劃中加入各項行動項目,以加強國際合作、強化金融調查能力,並建立並行金融調查工作小組。

4. 關於博彩業的監管,澳門特區多年來一直採用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預防措施,包括將博彩中介人及其合作人納入監管及准照制度,該措施是應對博彩業固有風險。目前,特區政府對博彩中介人的准入門檻設雙重把關,除博監局對博彩中介人進行獨立且嚴格的資格審查外,博彩承批公司及轉批給公司在與博彩中介人建立業務關係前亦會進行盡職審查措施。

5. 自2006年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生效以來,承批公司/轉批給公司和博彩中介人一直受到博監局的嚴格監督。2007年起,博監局對承批公司/轉批給公司和博彩中介人開展風險監管,包括要求採取客戶盡職審查(CDD)措施,以及對所有大額交易執行強制性報告。在2017年對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第3/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的修訂通過之前,博監局已經採取了新的措施,包括在2016年修訂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指引,並要求所有博彩經營者進行風險評估以及對所有金融交易進行CDD措施。

此外,博監局每年會向博彩行業提供專題性的行業培訓,包括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的要求和有關博彩行業的洗黑錢個案特徵、大額交易報告的規定、風險評估概述、以及於2016年更新的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指引的講解會。培訓對象為承批公司/轉批給公司和博彩中介人。承批公司/轉批給公司對博監局更新指引中的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義務,以及對清洗黑錢及恐怖融資風險具有充足理解。

6. 作為監管金融和保險業的實體,金融管理局一直透過風險為本的方式進行監管工作。 金融業和保險業的反清洗黑錢及反恐怖融資指引已包含FATF的建議和方法所規定的要求並且不斷更新,這亦是2016年APG相互評估之前的常規做法。金融管理局通過實地和非實地審查,專題評估和跨境審查,有效地確保金融及保險機構遵守國際標準。針對新加入金融市場者的健全發牌制度亦是有效監管的關鍵。

7. 除了金融及博彩行業之監管工作外,澳門特區一直對指定的非金融行業和專業(DNFBPs)進行密切監管。事實上澳門是少數就DNFBPs進行最廣泛的反清洗黑錢及反恐融資監管的司法管轄區之一,監管對象包括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貴金屬和寶石商、當押店、汽車經銷商、公證員、以及會計師、核數師和律師等專業人士。房屋局、經濟局、法務局、財政局、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和澳門律師公會在確保其受監管行業的合規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8. 六項有效性項目的成績,反映澳門於反清洗黑錢/反恐怖融資策略之長期願景,即是以適當的預防性措施來保護金融穩定,減低金融系統被利用作為調撥犯罪所得之風險。特區政府一貫以防止犯罪及其資金流動作為首要任務,而非讓它們發生再事後起訴。故此,政府優先配置資源以加強監管框架,同時逐步提升執法機構於金融調查方面的能力。

9. 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是,澳門特區政府將會細心考慮評估報告的建議,並全力承諾跟進報告中指出的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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