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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與金融管理局向社會服務設施及公共部門 舉辦《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專場講解會

今日約有200名代表出席講解會

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將於2017年2月26日正式生效。衛生局聯同金融管理局今(1月26日)向社會服務設施及公共部門就《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舉辦專場講解會,以釐清有關配套法規的重點內容及回應業界所關注的問題,並簡介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最新修訂的草案內容。

衛生局鄭成業副局長表示,自《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在8月份頒佈後,政府開展大量籌備工作,包括草擬法律的配套法規及指引,當中包括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醫療爭議調解中心、職業民事責任保險的行政法規、病歷管理指引,醫療事故通報指引等。在宣傳推廣工作方面,衛生局與金融管理局已於過去幾個月組織多場講解會,向醫療業界介紹《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及討論相關法規草案內容。他表示,對於業界較為關注的強制責任保險議題,衛生局與金融管理局分別去年11月及今年1月上旬組織了合共8場四方會議,安排醫療業界及保險業界會談,深入討論相關議題,期間還邀請2間醫院、2所高等教育機構、20個不同專業範疇的醫療團體,共派30名代表出席,分別與本澳7間保險公司商議購買責任保險的具體詳情。在多場講解會中,收到不少在社會服務設施或教育機構工作的醫療人員就如何購買保險提出疑問。衛生局亦收到社會工作局的函件,邀請衛生局派員為社會服務設施舉辦專場講解會。為此,衛生局組織了是次專場講解會,向公共機構以及全澳的社會服務設施介紹《醫療事故法律制度》以及相關的配套法規、指引。

是次講解會有約200名人出席,包括教育暨青年局、體育局、勞工事務局、社會工作局、懲教管理局及保安部隊事務局的代表,以及本澳約60多個社會服務設施的代表。到目前為止,衛生局與金融管理局已就《醫療事故法律制度》舉行了21場講解會,合共有約2200多人出席。大多數出席者就《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的頒佈及即將實施表示支持,並就法律涉及的各項內容展開了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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