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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公積金推廣計劃及修訂公職法諮詢安排


特區政府相關部門今(2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公務人員公積金推廣計劃”及“修訂公職法律制度的第二輪諮詢安排”。 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朱琳琳及退休基金會主席劉婉婷在會上公佈了公積金推廣計劃的詳情;計劃主要分為介紹法律制度及投放供款相關事宜兩個階段,務求透過全面及多元化的推廣計劃,讓全體公務員在充分認識本身權利,以及在充裕時間下,在明年1月1日公積金制度正式實施後的180天內,作出最適合自己需要的選擇。 具體而言,推廣計劃包括即日起陸續經各政府部門,向所有公務員派發介紹公積金制度的小冊子及系列宣傳單張,並於十月中旬之前派發有關投資教育的宣傳品,有關的宣傳VCD光碟亦將於10月底派發。同時,後(29)日開通公積金專題網頁(www.fp.gov.mo)。 此外,當局亦採取互動措施,供公務員查詢及解答其疑問,包括於後(29)日起,在工作時間內接受熱線查詢(電話號碼:356556),若公務人員未能透過熱線解決疑難,亦可利用預約服務,親臨退休基金會作更詳細的諮詢。 同時,當局於10月起,為全體公務員舉辦多場答問會及講解會,分別為:10月9日至11月8日舉行共19場“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答問會”, 由公職局、退基會和法改辦組成的專責小組,回應與會者對於公積金制度的疑問;11月4日至11月25日舉辦共10場“投資教育答問會”,由顧問公司代表向公務員介紹有關投資的基礎知識;11月25日至12月7日舉辦約8場 “投放供款項目講座”,由投資經理講解投資產品的性質,使公務人員在清楚了解產品的特色和風險下,作出適合自己本身需要的投放供款選擇。 行政當局對於投放供款項目已有基本構思,現階段的構思是以股票及債券作為基本投資工具,而為回應公務人員的訴求,投放供款項目將包括一項資本保存性質的項目,例如以銀行定期存款為主要投資工具之組合。當局將配合投放供款項目講座的開展,對具體投放供款項目作出選定及公布。 發佈會上,公職局及法改辦亦介紹了修訂公職法律制度中,有關“職程制度”、“招聘制度”、“合同制度”的政策性諮詢文件及具體諮詢安排。特區政府經今年2月的首輪諮詢,廣泛收集意見後,再結合科學化的研究分析,為第二輪諮詢擬定了上述諮詢文件。 當局今日起陸續將諮詢文件派發至各政府部門、公共行政觀察站及公務人員團體,並上載至特區政府入口網站(公務員區)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網頁(www.ccrj.org.mo),進行公開諮詢。當局亦將於10月4日和5日分別為各公共部門及公務人員團體舉辦簡介會,對諮詢文件作更深入的介紹及收集意見。當局歡迎公務員及相關團體,於11月13日前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及建議寄交或電郵至法改辦。 根據諮詢文件,政府建議在職程制度方面,為完善現行晉升機制逐步引入晉升前培訓及考核制度,並成立中央晉升委員會,對具備晉升所需基本條件的公務人員進行晉升前資格審核,對晉升給予意見、制訂指引、接受投訴及申訴,建立公平公正的晉升機制;設立有效機制使公務人員能從一較低職程晉升至另一更高職程;檢討職程中的職級及職階之設置;為處於職程頂點的人員增設特別獎賞機制;全面、系統及逐步檢討現行一般及特別制度職程。 招聘制度方面,建議建立統一的中央招聘機制,規範公職人員的入職考試及管理,務求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聘用人員,嚴格把關擇優錄用,按職務要求進行考核。 合同制度方面,建議保留現行編制內人員的任用方式,而編制外人員的任用方式,由現時不同種類的合同合併為一種合同,並制定適用於所有合同人員的人員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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