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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依法監管導遊工作


旅遊局局長安楝樑表示,該局根據規範導遊行業的法令簽發導遊工作證,同時亦負責監察導遊在工作中有否違法。 旅遊局局長安楝樑回覆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截至本年6月30日的資料顯示,本澳共有1,140名持牌導遊,當中大部分懂粵語、普通話,能掌握英語者有116名、日語84名、韓語9名、葡萄牙語3名;而部分持牌導遊能操超過一種語言或方言。 回覆指出,導遊在獲發工作證後有否從事該職業,基於導遊為自由職業,並不屬法定監察範圍內。而在自由市場中,持牌導遊是否從事導遊職業亦取決於僱主提供的工作條件與福利等因素。 據統計,2006年1至5月的旅客入境數目為8,825,487人次,當中最大的5個旅客客源市場依次為:中國內地(56.07%)、香港(30.66%)、中國台灣(6.43%)、日本 (0.92%)及韓國(0.79%)。 在所有入境旅客中,有14.1%,即1,245,285人次隨旅行團入境,當中最大的5個隨旅行團入境旅客客源市場依次為:中國內地 (82.73%)、中國台灣(4.73%)、香港(3.64%)、韓國(2.64%)及日本(2.38%)。 根據規範導遊行業的法令規定,旅遊學院負責開辦導遊培訓課程及相關的知識更新課程。旅遊學院因應市場發展需要,在評估導遊需求後開辦相應的培訓課程,從而滿足市場需求,達至調控功能。 除了課堂培訓外,旅遊局亦因應市場的迅速發展,舉辦了不同類型的活動,以強化導遊的專業知識,包括:推廣文化政策及保護文物意識的講座、規範導遊行業的法令解釋會、介紹澳門舉辦的盛事項目的講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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