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傳推廣《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新禁毒法),法務局昨日為衛生局的醫生、牙醫和護士舉辦說明會,讓本澳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了解新法內容。說明會由法務局法律推廣廳高級技術員徐秀玲主持,逾五十人出席。 新禁毒法公佈後,法務局已先後為衛生局及社會工作局舉辦三場說明會,對象包括本澳藥劑師、藥房技術助理、衛生技術人員、醫生、護士和社工,確保與新禁毒法相關的人員依遁新法執行職務。 說明會於本月二十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衛生局行政大樓舉行,主要對象為醫生、牙醫、護士和醫療機構代表。說明會除介紹新禁毒法的條文和細則外,亦強調新法與醫護人員的關係,例如醫生雖獲授權處方這類藥物,但如利用職權,在不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處方調配麻醉品及精神科藥物,最高可判三年監禁,而且法院還可因應事實的嚴重性,科處附加刑,禁止從事醫生二至十年。 徐秀玲提醒醫護人員在處理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時必須十分謹慎,即使以治療為目的,但如護士及助產士在沒有醫生處方下使用有關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即屬違法,最高可判三年監禁。 由於毒品問題有年青化的趨勢,為配合新禁毒法的推行,法務局不但加強學校的宣傳工作,在普法課程中加入反吸毒訊息,教導學生認清毒品的禍害,以及學習拒絕毒品的技巧,同時推行一系列宣傳工作,包括推出“打擊毒品犯罪”單張,以問答形式介紹各種毒品犯罪的行為和後果,並製作電視及電台廣告宣揚禁毒,希望所有青少年都能夠遠離毒品,做個醒目青年人。 吸毒屬於犯罪,最高可判監三個月,但如果吸毒人士主動尋求戒毒治療,可獲身份保密的保障,因此想戒除毒癮的人士應盡快前往醫院、衛生中心或社會工作局尋求協助,早日戒除毒癮,回復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