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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商業項目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文化發展基金以集中申請、集中評審形式推出“文化產業商業項目資助計劃”,今年將開放三輪申請。首輪申請期為4月19日至5月20日,期間將接受商業企業主提出項目申請。

基金推出資助計劃的目的是支持企業投資及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文化產業商業項目,尤其包括創意設計領域的澳門設計品牌營運、文化展演領域的表演藝術製作及演出,以及數碼媒體領域的影視拍攝及相關製作、書刊出版(包括電子出版)、為資訊載體提供文化內容。

申請者必須是在澳門特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資助方式分為四種,包括:免息貸款、銀行貸款貼息、補貼及免息貸款、銀行貸款貼息及免息貸款,企業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提出申請。倘若企業仍在接受基金(原文化產業基金)的補貼資助且未提交總結報告,又或已獲基金補貼的次數達3次,則只可申請免息貸款或銀行貸款貼息,但獲得專項資助計劃的次數不計算在內。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項目的原創性,實現的可能性,研發、生產和營銷策略的合理性,市場需求程度及競爭優勢,預期的經濟效益、預算的合理性、項目對文化產業具推動作用或社會效益,對塑造文化產業品牌形象的作用,以及申請企業的管理水平和項目執行團隊的技術能力、對貸款的償還能力,對項目作出評分。

項目的資助期上限為60個月。資助額度方面,補貼、銀行貸款貼息及免息貸款設有不同的批給金額上限,而補貼及免息貸款的批給金額,將因應項目總結時的實際支出作結算,倘實際支出低於申請時的預算支出時,基金將根據機制扣減資助。

補貼資助款項的應用範圍包括:生產材料及製作、非恆常性的場地租金、專業服務、推廣及宣傳、專利/商標註冊、核數等費用。基金以實報實銷形式對企業作出資助,獲資助企業須為項目開設專用帳戶,用作資助款項的管理,以及由企業存入自有資金及項目收入。所有獲資助項目須經核數公司審核帳目,並提交核數報告。

有意申請的企業可透過基金網頁(www.fdc.gov.mo)下載申請表格及預約提交申請文件時間。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 dgaf@fdc.gov.mo 查詢。

為詳細介紹“文化產業商業項目資助計劃”的申請事宜,文化發展基金將於4月22日下午3時舉行線上講解會及解答申請者問題,有興趣人士請於4月20日下午5時45分前,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向基金報名,基金將於稍後提供登錄鏈結,供參與人士於當天進入講解會線上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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