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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展開關閘口岸及氹仔交通規劃 優化交通出行環境

為優化本澳的交通環境,政府將開展關閘口岸暨周邊環境的總體概念性城市設計構思,以綜合整治關閘的空間佈局,提升關閘口岸的交通運輸能力,另一方面將規劃設計氹仔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為市民締造一個便捷、可靠、環保、無障礙的公共交通換乘空間,鼓勵市民多使用公交系統出行。其中,氹仔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初步規劃將於九月落區介紹。 「交通運輸聯合新聞發佈會」今日(31日)下午假交通事務局多功能廳舉行,由交通事務局副局長鄭岳威、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運輸基建辦公室技術顧問林瑞海及建設發展辦公室職務主管許震邦共同主持,介紹關閘廣場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的通風改善工作、關閘口岸暨周邊環境總體概念性城市設計構思,以及氹仔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構想的詳情。 在完善關閘廣場地下公共客運總站通風系統方面,政府早前已完成首階段改善工程,當前站內每小時的換氣次數增加,達至稀釋車站污染物的作用,優化市民候車環境,但改善工程對減低總站溫度效果較為輕微,因此政府已啟動針對紓緩站內溫度問題,即設置空調候車室的專項工作,亦會進一步就客運總站的通風及採光展開相關後續工作,以及繼續就關閘廣場地下公共客運總站內氣流組織的整體改善進行更深入研究,務求改善關閘巴士總站的通風效能。 其中,客運總站的通風及採光問題上,主要是研究在現時關閘廣場非行人通道開鑿八個通風口,增加自然風的對流,同時把聚集於站內頂部之熱空氣透過風口引出車站外。 考慮到關閘是本澳人流量最大的口岸之一,也是西北區道路網的重要樞紐,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小組著手跟進有關規劃,期望透過綜合整治,優化整體城市設計及空間佈局,整合輕軌、公共巴士、的士、旅遊巴、酒店娛樂場及私人車輛等交通配套及轉乘設施,並結合步行系統下,提升關閘口岸的交通運輸能力。有關計劃將在完成初步方案時向社會各界作介紹及諮詢意見。 另外,為改善居民的出行環境,提升公交出行效率,政府正逐步在條件較合適的地段建設匯集巴士、的士、輕軌和步行系統等綜合公交系統的交通樞紐。其中,氹仔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規劃已經展開,並由跨部門組成協調小組跟進設計工作。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的設計規劃將兼持“以人為本”、“公交優先”和“提高居民生活素質”三大原則,設有地面巴士轉換站、的士及私家車上落客區、巴士轉換站上蓋步行廊道,以及地下公共停車場及旅遊巴停車場,並與輕軌車站結合,而主體建設亦預留了空間作社區設施之用。同時,將通過調整道路水平及增加入水口等措施,提升柯維納馬路的排水能力,改善該地區頻繁發生的水浸問題。 預料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建成後,將有助改善該區的行車效率及公共交通服務,提升行人過路設施安全性,並完善無障礙設施,方便行動不便人士使用公交系統。其中,輕型車輛、旅遊巴停車場的面積將較現時增加,而綠化面積及開放空間,巴士站全天候候車空間,行人路寬度均會倍增,既改善了居民的出行效率,亦將一併優化該區的生活環境。跨部門小組將於九月為交通樞紐的初步規劃設計展開為期一個月的推介說明活動。


文化產業委員會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新聞稿

文化產業委員會消息: 文化產業委員會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今日(8月31日)上午十時在旅遊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室舉行。 行政長官崔世安出席議程前全體委員合照儀式並致詞。他希望委員集思廣益,尋求更廣泛的社會共識,共同探索和拓展澳門文化產業的發展路向。 全體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文化產業委員會主席張裕主持,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素梅、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列席會議。張裕在會上發言表示,澳門擁有別具特色的社會文化環境、歷史建築與地理元素,及特殊的政治經濟條件,因而具備發展自身特色文化產業的潛能。 特區政府為了發展經濟適度多元,今年正式啟動發展文化產業工作,策略性地成立具廣泛代表性的文化產業委員會,同時在文化局轄下增設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兩者非從屬,各自有著清晰明確的功能角色和協作關係。 文化產業委員會旨在協助特區政府為文化產業發展出謀獻策,委員會委員可就澳門特殊情況,討論本地文化產業的未來發展方向和定位。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則分析選定可行性高、具發展前景的創意產業項目優先啟動,先行先試。 各委員在會議上就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工作計劃提出不少意見及建議,關注了產業園區設置、人才培養、產業分類等課題。建議設立網絡平台,收集社會各界意見及增加訊息的透明度,委員討論並認同建議,會盡快啟動有關工作。此外,委員會討論並通過設立三個專項小組,包括:產業推動小組、資源計劃小組、區域合作小組。 文化局局長、文化產業委員會委員吳衛鳴在會議上介紹了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框架。框架主要分:產業推廣、產業資助、創意人才培養、行政與法律輔助及產業研究等五部分,各部分將按澳門實況陸續開展具體措施和工作計劃。


跨部門工作小組持久打擊 再封印一個單位 發現非法入境者

跨部門工作小組由昨下午五時至今(31日)下午五時,檢查了2個單位,封印了1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在單位內發現4名非法入境者。 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8月13日生效至今,累積檢查了376個單位,封印了45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47個為一般住宅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治安警察局在執行任務時3次發現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並通知旅遊局處理。 為配合行政機關有效執行該法律,有需要的時候,旅遊局局長可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發出司法命令狀,批令後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行動至今涉及住宿者369人,當中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內的214名住客接受調查,住宿者中有7名逾期逗留人士及5名非法入境者。目前已抓獲9名經營者、6名招攬者、6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2名不合作義務者。 搗破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後,旅遊局已對上述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展開制裁程序,並採取臨時措施截斷上述單位的水電供應及封印大門。根據法律經營者及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管理人)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八十萬元,招攬者最高可科處澳門幣十萬元。不合作義務住宿者可科處澳門幣三千元。歡迎公眾致電2833 3000舉報懷疑單位。 旅遊局及法務局特別提醒旅客,根據《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在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發現的住宿者,負有提供資料合作義務,違反合作義務的住宿者會科處澳門幣三千元,住宿者如提供假資料須負上刑事責任,不按期繳付罰款的旅客,將禁止再次進入澳門。


澳門館兔頭兔尾9月1至4日將拆卸避颱風吹襲

9月1日到澳門館參觀的觀眾將發現,澳門館玉兔宮燈的兔頭兔尾不見了。據從事相關維護保養工作的工程專業人員表示,西太平洋一股颱風即將吹向中國大陸,並可能經過上海地區,為把影響減至最低,經綜合多方面考慮,估算需要在9月1至4日此四天時間暫時拆下兔頭兔尾。 在上海世博會園內,以玉兔宮燈為外觀造型的澳門館深受各地觀眾歡迎,是旅客拍照留念的其中一個重要背景,其中 8月26日,更迎來了第一百萬名參觀訪客。 上海世界博覽會澳門籌備辦公室方面表示,澳門館玉兔宮燈造型的兔頭屬於裝置性質,24小時要充氣保持完滿外貌,並可兩旁擺動來避風阻。為確保安全及應對颱風等惡劣天氣對裝置的影響,每隔一段時間,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便會拆卸兔頭,對其連接部件等進行一系列保養及清潔。目前澳門館從早到晚,每天接待觀眾超過六千人次,全日多個時段均可在館外看到排隊輪候進場的人龍,而館方一直以來對展館內外的意外預防相當重視,並派遣相關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對各種設備進行維護。 據了解,從內地氣象部門所得的訊息,目前在西太平洋正有兩個颱風朝中國方向移動,並估計於兩至三天內〈9月1至3日左右〉影響到上海。


《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解釋會

為加強澳門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對新實施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認知及瞭解,法務局聯同旅遊局於本月二十七日下午假澳門旅遊活動中心舉辦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解釋會。 是次簡介會由法務局局長張永春、旅遊局代局長白文浩、法務局高級技術員杜宏基共同主講,出席解釋會的包括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的領導及會員代表共六十多人。在解釋會上,法務局的高級技術員首先透過幻燈片的形式介紹了《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主要內容,然後便由主講者回答與會人員提出的問題。 在解釋會上,法務局局長張永春指出“非法旅館”的存在長期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對物業管理的工作也帶來不少困擾。《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規定更加嚴謹和完善,可以成為打擊“非法旅館”的有效工具。旅遊局代局長白文浩表示,新法生效後旅遊局和治安警察局嚴格執法,在跨部門工作小組和市民的積極配合下,已經查封了38間懷疑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打擊“非法旅館”工作已經初見成效。 對於《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第四條所規定的物業管理人員的“合作的特別義務”的內涵,法務局解釋是指在執法部門調查某棟大廈內的“非法旅館”時,有可能需要大廈管理人員或公司提供住客的聯絡方式或資料,以及大廈的監控錄影資料,若拒絕提供所掌握的資料才會違反法律規定的合作義務,會被處以三千至二萬元的罰款。此外,按照法律的規定,招攬他人入住“非法旅館”會被處以二萬至十萬元的罰款,法務局提醒大廈的管理人員不要向他人介紹或推薦“非法旅館”,以免觸犯法律。 法務局強調法律雖未規定大廈管理公司或人員負有主動舉報“非法旅館”的義務,但希望大廈的管理實體同業主委員會緊密合作,本著守望相助的精神,當發現所管理的大廈有“非法旅館”存在的跡象,尤其是發現有人違反命令破壞封印或私自恢復水電時,將有關的情況通知旅遊局,配合執法部門杜絕“非法旅館”。 對於有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如何識別旅遊局工作人員的問題,旅遊局代局長白文浩解釋,按照《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規定,旅遊局負責調查“非法旅館”的工作人員都佩戴特別的工作證,其式樣由行政長官的批示核準,並指明持證者具有公共當局的權力,稍後旅遊局將向物業管理業商會提供特別工作證的樣板,以便管理公司及人員認識了解。 在解釋會上,有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向執法部門提交所掌握的住客資料,會否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法務局表示,在制定《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中關於公共及私人實體的特別合作義務時,政府及立法會都十分留意法律的規定需要同現行的個人資料保護的法規相協調,並為此作出了專門的規定,因此物業管理公司依法向執法部門提供住客的資料或錄影資料,不會觸犯個人資料保護的法律規定。 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會長劉藝良在解釋會上表示,本澳的物業管理公司和從業員對政府打擊“非法旅館”十分支持,希望透過執法部門、大廈業主會和物業管理公司的三方配合,為大廈的居民營造舒適安寧的居住環境。


文化局展開兩項文物保養及修繕工程

為更好保護澳門文化遺產,文化局九月起將對大堂(主教座堂)及伯多祿局長街24A-26號外牆進行修繕工程。 九月六日起開展的大堂(主教座堂)保養及修繕工程,主要為清洗大堂正立面,以及對教堂門窗、室內耳堂假天花作修繕工作,期間將於外牆搭建工作架及保護圍網,確保工作及遊人安全,預計於十月下旬完成,並不影響教堂室內的正常使用及遊客參觀。伯多祿局長街24A-26號將於九月一日展開外牆修繕工程,期間將於外牆搭建排柵及覆蓋帆布,但不影響該建築物的正常使用,工程預計於十月中旬完成。


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9月1日公布

2009年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9月1日公布,並於當天起至15日在房屋局內停車場張貼。申請人士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房屋局、街坊會聯合總會、工會聯合總會查閱;亦可透過房屋局語音電話及瀏覽房屋局網頁查詢。 新一期社會房屋於2009年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申請,期間派出約30,000份申請表,共接到7,874份申請表。 申請期結束後,房屋局於2010年1月至6月期間對7,874份申請表進行審核,以制訂社會房屋申請臨時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 臨時輪候名單於2010年7月14日公布,在7,874份遞交的申請表中,4,634份被接納,佔58.85%;1,066份欠交文件,佔13.54%;2,174份被除名,佔27.61%。上述名單於7月14日至29日在房屋局內停車場張貼,並由7月15日至29日,可向房屋局局長就上述名單提出聲明異議,房屋局於20日內作書面回覆;期間接受申請人士補交文件。 房屋局已完成審核補交文件及處理聲明異議,將於9月1日公布確定輪候名單,至9月15日在房屋局內停車場張貼,共15天,星期一至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星期五為5時30分)。 自2009年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的通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布的翌日起計30日內,可向行政法院就上述名單提起司法上訴。 申請人士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位於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的停車場及地下接待處,以及設於北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房屋事務櫃檯,街坊會聯合總會、各屬會及服務中心,工會聯合總會及各屬會查閱;亦可透過房屋局語音電話2835-6288及瀏覽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查閱名單。如有查詢可親臨房屋局或致電2859-4875。


行政長官明赴吉出席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

行政長官崔世安明(1)日將率領政府代表團前往吉林,出席後天開幕的「第六屆中國吉林‧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 行政長官抵達長春後,將與吉林省委書記孫政才會面,並出席招待酒會。9月2日上午,行政長官將出席「第六屆中國吉林‧東北亞投資貿易博覽會」開幕式及主持澳門商品館開館儀式及活力澳門推廣周開幕儀式。下午,行政長官一行參觀當地景點後,將啟程返澳。 隨同行政長官出訪的特區政府代表團成員包括: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行政會秘書長兼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柯嵐、新聞局局長陳致平、經濟局局長蘇添平、貿促局主席張祖榮、駐京辦主任康偉、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馮少榮及高展鴻、行政長官私人助理譚嘉華、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梁慧玲及旅遊局副局長白文浩等。中聯辦副主任高燕亦會隨同代表團前赴吉林。 行政長官離澳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二零一零年九月份之稅務責任

至十日 印花稅 -繳納上月份煙草廣告及煙草商業資訊,以及放置在格蘭披治大賽車跑道之廣告印花稅。(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佈第17/88/M號法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b項及第24/2009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二款) 全月 旅遊稅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第24/2009號法律第十五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本年度之旅遊稅) 所得補充稅 -繳納獨一期及第一期之所得補充稅。(第21/78/M號法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二款) 機動車輛稅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在崗培訓及聘用計劃(第五期)」資料已上載至勞工局網頁

由勞工事務局與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下稱工聯)合辦的「在崗培訓及聘用計劃(第五期)」(下稱『計劃』),現階段已完成收集企業2010年第四季的培訓及直接聘用工種資料,有關資料已上載至勞工事務局的互聯網(http://www.dsal.gov.mo/chinese/introduction.htm)供公眾查閱。 凡首次參與『計劃』的市民,可前往勞工事務局位於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 號先進廣場大廈地下的就業廳或工聯的五個辦事處(工聯司打口職工服務中心、工聯職業轉介服務部、工聯北區綜合服務中心、工聯新橋辦事處 / 製衣工會及工聯氹仔綜合服務中心)辦理求職登記手續。 而第四期『計劃』求職登記仍然有效的市民,如對第五期的工種感興趣,可致電勞工事務局電話﹕83999828查詢,以便安排就業轉介及配對服務;若市民需辦理求職登記續期,可於其求職登記首3個月有效期屆滿後14天內致電勞工事務局辦理有關手續,電話﹕83999828。